2010年两劳安置帮教总结 本文关键词:帮教,安置,年两劳
2010年两劳安置帮教总结 本文简介:2010年旅游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全年工作总结及2011年工作思路今年以来,旅游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继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扎实做好各项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为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建设
2010年两劳安置帮教总结 本文内容:
2010年旅游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
全年工作总结及2011年工作思路
今年以来,旅游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继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扎实做好各项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为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建设和谐平安旅游区做出新的贡献。现将我区帮教安置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05年-2010年,我区共有刑释解教人员17名,其中刑释15人,解教2人,其中本地就业12人,外出打工5人,帮教率达到100%,就业安置率达到100%,重新犯罪人员1人,重新犯罪率为5.9%。
二、好的方面和做法
1、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不断加大工作力度。一是我区在安置帮教协调小组的基础上,通过调整充实人员,成立了旅游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协调小组,各村、各企业都相应建立健全了工作小组;各村、企事业单位以调委会、治保委员会为主,吸纳平安中心户长、共青团、妇联及刑释解教人员家属等组成帮教小组。帮教对象划分为重点帮教对象和一般帮教对象,进行分类帮教,对重点帮教对象,我们坚持定期或不定期走访,及时掌握其思想状况和生产生活情况,再与帮教小组一起共同研究,区别不同情况,采取相应帮教措施;二是区、村调委会除普遍建立了排查制度、登记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回访制度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外,区、村安置帮教工作还实行规范化管理,建立目标责任制,把安置帮教工作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目标管理,实行帮教承包,做到双包五落实(包思想帮教、包引导就业;帮教组织落实、主管领导落实、帮教人员落实、帮教措施落实、帮教任务落实),这些制度的建立健全,有力地推动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不断深入和有效开展;三是加强督促指导。利用例会和有关工作会议,对村帮教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不断提高帮教质量。
2、扎实有效地开展排查回访专项活动。按照《漳州市综治委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刑释解教人员排查回访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在全区开展了一次刑释解教人员集中排查回访专项活动。此次专项活动的工作领导小组认真查清本辖区内刑释解教人员衔接、安置和帮教数量,尤其加强对未衔接人员的排查工作,采取进村、入户走访刑释解教人员所在村委员会、刑释解教人员亲属、邻居等形式,全力查找未衔接的刑释解教人员
。通过这次进村、入户排查回访工作,进一步摸清了全区刑释解教人员的底数及基本情况。2004年-2010年9月,共有安置帮教对象19人,十里村7人、后坊村6人、山重村6人。其中,一类人员2名,后坊村邵川泰,由后坊村两会主任高连福、杨海南、警务区谢建新进行帮教;山重村林再福,由山重村两会主任薛永来、薛海涛、警务区王忠辉进行帮教;三类人员17名,有经济来源,思想稳定,其中10人在当地务农,5人在外地打工,2人为个体经商户。
3、抓好部门协调,切实做好安置工作。为使刑释解教人员尽快得到妥善安置,我区想方设法努力做好工商、税务、民政等部门协调工作,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释解人员的安置工作。对从事个体工商户的人员,工商部门优先办证,并给予优惠政策;对回村务农的人员,则与村、组联系尽快落实好责任田,安置务农,如释解人员薛海瑞、薛梦龙等释解后,十里村委会帮忙落实责任田并分发了土地款;对从事种植、养殖而缺少启动资金的人员,帮助其联系贷款;对外出务工的人员,免费提供法律服务,并争取企业一视同仁给待遇,如十里村黄周成、山重村薛亚福、后坊村郑美来,在区、村的共同帮助下到厦门、上海等地工作;对暂时无业可就而生活确有困难的个别人员,会同民政部门落实享受低保。由于社会多方的关心和支持,使他们真切地感受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有力地促进了社会的稳定。
4、积极探索思考,不断加强宣传。今年以来,我们积极探索帮教安置工作的规律,认真总结帮教安置工作的经验,深入挖掘,我区结合综治办每季度开展的平安建设宣传,利用两部宣传车,定期的到全区各个角落进行宣传做好帮教安置工作的重要意义,形成了全社会关注和支持安置帮教工作,帮教对象积极重新做人的良好氛围。
三、存在的问题和根源
当前,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出现一些新的困难和新的问题是难以避免的。
(一)衔接管理难。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管理包括监狱、劳教所与区司法办、警务区等有关部门的衔接等,环节较多,必须做到环环紧扣,而目前对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管理仍处在逐步磨合和完善的阶段,加上刑释解教人员外出务工增多,“三假”(假姓名、假住址、假身份)和“三无”(无亲可投、无家可归、无业可就)人员还存在,以及人户分离现象严重等原因,要做到不脱管、不漏管难度极大。
(二)安置帮教工作缺乏足够的思想认识和社会大气候。主要表现在:一是与已无关论,认为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是司法行政和公安等职能部门的事与已无关;二是有的部门认为帮教机构设在司法行政部门,就由司法行政部门去管,放弃了自己应尽的职能和政治责任,形成了一个部门唱独脚戏的局面。
(三)安置帮教工作缺乏过硬的措施。安置帮教工作涉及思想教育、就业安置、生活保障等方方面面,而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比较单一,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协调众多的部门和单位。一些单位和个人不知道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是促进社会治安和维护稳定的大好事,不能积极支持和配合,难以形成多管齐下、综合治理的局面,没有过硬的措施。
(四)缺乏必要的经费支持。帮教活动经费问题逐渐成为帮教工作的突出矛盾,也将直接影响帮教工作质量的提高,而乡镇街道安帮站则几乎没有专项经费,平时以民政救助为主。
构成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难的根源分析:
一是衔接工作没到位。对刑释解教人员的信息管理手段落后,脱管、漏管、失控现象还一定程度上存在;加上许多监、所没有完整、准确、及时地填写寄送《刑满释放人员通知书》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通知书》;法院、公安、司法、民政等部门间配合、协调不够;刑释解教人员流动性大,部分刑释解教人员长期不报到、不落户或人户分离,甚至不回原籍,直接流散于社会等因素,难以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刑释解教人员的基本情况,脱管、漏管、失控的问题也就随之出现,给社会治安的稳定埋下了隐患;二是引导教育没到位。当前整个社会的就业形势比较紧张,而刑释解教人员普遍文化水平偏低,又缺少工作技能,在就业问题上为弱势群体。现实中有的刑释解教人员没有认识到这些问题,对出狱后的困难认识不足,此时引导教育显得尤为重要;三是跟踪服务没到位。“跟踪”是以合适的途径、方式了解帮教对象个人表现、家庭、工作情况,督促他们做到遵纪守法。“服务”是指经常开展帮教活动,在他们最困难时拉一把,帮他们解决难题。作为帮教工作人员要充分尊重他们的人格、个人隐私,跟踪服务要到位。
四、下步工作的措施和建议
各村两委和相关科室,必须认清当前我区刑释解教人员的形势,针对新情况、新问题,采取相应措施和有效手段,综合加以解决。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建立党委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安置帮教工作长效机制。一是各村两委要把安置帮教工作纳入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内容进行考评。二是综治部门要加强对安置帮教工作的检查和监督,细化、量化考核目标,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三是各级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发挥指导、协调的职能,每半年召开一次成员单位会议,研究前一阶段工作情况,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四是各相关部门要在各级综治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制定工作目标,明确工作职责,积极发挥自身的职能作用,保障安置帮教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信息管理,做好衔接工作,防止脱管、漏管、失控现象的发生。做好衔接工作,一是要理顺监所、公安和司法行政职能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各监所要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完整、准确、及时地填写、寄送《刑释解教人员通知书》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通知书》。司法办(安置帮教工作站)要及时登记、建档。刑释解教人员回归后,应先到司法办报到、签章,再到警务区办理上户手续。二是要充分利用现有的信息管理手段,开展每年两次的清理排查工作,摸清人员底数和去向,登记造册,逐一建档。
(三)采取多种形式,拓宽安置渠道,保证刑释解教人员的基本生活出路。当前,对于农村籍刑释解教人员,主要是及时落实承包责任田并帮助解决有关生产资料和暂时的生活资料,外出务工给予引导和支持。安置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主要在城镇,根据市场经济发展规律和我市的实际情况,对城镇籍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工作应采取以下几种方式:一是鼓励扶持刑释解教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有关部门要为他们办理各种营业手续提供方便,并给予税收、管理费等方面的政策优惠。二是引导各类民营企业、私营企业主消除偏见,增强责任感和义务意识,根据实际,择优接收部分表现好、有一技之长的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并给予政策上的优惠和扶持。三是通过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解决部分“三无”人员和重点管控人员的临时就业和生活出路问题。四是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文件精神和市有关政策,民政部门落实刑释解教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社会保障待遇。
(四)建立专门机构,配备专职人员,落实专项经费,进一步促进安置帮教工作的深入开展。一是要加强对基层安
置帮教工作人员的培训,落实工作报酬,提高他们的工作能力和工作积极性。二是要加大投入,把安置帮教工作专项经费统一列入各级政府的年度财政预算,实行专款专用。
马洋溪生态旅游区人民调解委员会
2010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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