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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编办依法治市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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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编办依法治市工作总结 本文简介:市编办2016年依法治市工作总结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2016年,市编办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和自治区十一届五次全会和市委九届五次全委会精神,依法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大力简政放权,厘清部门权力,明晰工作职责,为建设高效规范的法治机关作出

市编办依法治市工作总结 本文内容:

市编办2016年依法治市工作总结

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市编办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和自治区十一届五次全会和市委九届五次全委会精神,依法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大力简政放权,厘清部门权力,明晰工作职责,为建设高效规范的法治机关作出了积极贡献。现就2016年度依法治市工作总结如下。

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深化

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部署,认真做好行政审批改革各项工作。一是行政审批管理制度不断完善。研究制定了《XXX市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实施细则》,按照《细则》规定,对市发改委、园林局、住建局、教体局、交通局等部门13项增加、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合法性审查,新增审批事项(审批权限)4项,维持原状3项,不予增加1项。凡是自治区要求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下放到位。二是简政放权工作全面开展。通过深入调研,研究提出了《市人民政府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确定了七大项改革任务,明确了责任单位和工作进度,保证了各项改革高效推进。三是促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根据自治区文件精神和具体要求,深入开展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存在问题自查分析,印发了《当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存在问题的整改方案》,促进了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顺利开展。四是进一步优化了行政审批考核方式。根据中央和自治区改革工作任务的新变化,修改完善了《县区、市直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平时考核细则》,及时调整完善了全市政府职能转变考核项目和评分标准,进一步增强了考核的客观性和可操作性。

二、建立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工作顺利开展

(一)认真筹划部署,确保权力清单工作有序推进。研究制定印发了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实施方案,全面安排部署工作,明确了事项分类、实施范围、实施步骤和各阶段任务要求。组织召开了全市建立“三个清单”工作动员会,权力清单工作全面启动。并举办了为期一天的专题培训会,就行政职权分类、梳理、清理及表格填写、报送审核等工作进行了详细讲解,并邀请自治区编办相关同志就权力清单审核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予以解答。抽调市直部门、县区编办相关人员,组成4个审核组和1个综合组,集中办公,对34个部门(单位)的职权事项进行集中审核,全力推进权力清单梳理工作。同时,与权力清单工作同部署,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同步清理,年底前完成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全面清理和取消,今后将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这一类别。

(二)全面梳理行政职权,确保现有职权不遗不漏。为了真实反映各部门拥有行政职权的现状,确保不遗不漏,我们采取部门自查与审核组帮助查漏补缺相结合的办法,对市政府34个部门(单位)现有的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检查和其他行政职权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查阅了近万份文件资料、近千部法律法规规章,与常州市、杭州市、吴忠市横向比对、沟通,规范事项名称和要素,累计提出修改意见建议5000余条,提出增加事项的意见建议945条、减少事项的意见建议182条、整合事项的意见建议503条,经过三轮审核修改,与各部门(单位)的反复沟通,基本确定市本级政府部门现有行政职权事项4352项。通过两个月艰苦、细致、深入的工作,基本摸清了市政府部门现有行政职权的“家底”,为清理调整权力事项、建立政府权力清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依法清理行政职权,初步研究提出了对权力事项清理调整意见。按照既定原则和思路,根据全市统一的清理口径和标准,对该取消的坚决取消,能下放的坚决下放,可以整合的坚决整合。在34个政府部门(单位)初报的4261项职权事项的基础上,经过对各部门单位职权事项的全面梳理、查遗补漏,多次研究修改,通过“三报三审三回”工作机制,形成了对各部门现有权力事项的保留和取消、下放、整合、不列入清单的清理调整意见。经审核,拟保留市本级行政职权事项3454项,并在10月底前形成了权力清单初稿,经各单位再次确认修改完善后,现正在由自治区编办组织全区各地市人员开展集中审核。

(四)加强督查指导,确保权力清单工作取得实效。根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和建立权力清单工作情况,深入26个政府部门单位和3个县区,对各部门(单位)及县区建立权力清单工作进行督查指导,并印发了《建立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工作情况通报》。通过督查,及时了解工作进度,研究解决工作困难和问题。目前,三个县区权力清单工作已全面展开,正在梳理部门行政职权。惠农区权力清单梳理上报工作已经结束,正在组织开展集中审核;平罗县权力清单已完成初审、二审;大武口区权力清单正在进行初审。同时,针对存在的问题,结合自治区政府部门职权事项两次征求意见,根据我市权力清单工作安排及本部门(单位)职权事项的梳理清理具体情况,及时与自治区对口厅局对接,对自治区政府部门近200项行政职权事项提出了修改及调整意见。

三、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深入推进

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任务全面落实到位。部门“三定”规定全部印发实施。新组建的部门(单位)机构合并、资产核算和人事档案移交等工作全部完成,机构运行顺畅。机构改革检查验收工作扎实开展。组成检查验收工作组,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交流、实地访谈、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市直29个工作部门、5个直属事业单位和县区9个部门(单位)的职能转变、机构设置、人员调整、资产处置等改革工作进行了重点检查验收,保证了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取得实效。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部门履职评估检查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对市市场监督局、市住建局职责旅行情况进行了评估检查。鉴于我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需要,研究提出了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机构的设置意见,已报自治区编委审批。研究了市国资委关于设立国有企业监事会的有关问题,提出了《XXX市国资委派出监事会管理办法》,待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提请相关会议研究实施。配合做好司法体制改革相关工作。按照自治区编办要求,对我市政法专项编制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严格政法专项编制的分配和使用,保证了政法专项编制使用效益。按照自治区改革部署,对市中级人民法院案件量、实有人员数等基本情况进行了摸底核查,并及时上报自治区。

四、机构编制管理进一步规范

按照“严控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动态调整”的基本原则,认真落实控编减编工作任务,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结合重大改革工作,积极探索在总量内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跨层级调剂使用编制的有效途径,三季度动态调整编制20名。依托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信息平台,实现了与自治区信息系统同步审核、同步更新、同步传输的快捷化操作。为改进监督检查方式、提高机构编制工作效率创造了条件。进一步健全完善机构编制联动联审工作机制,与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联动联审,实名制信息做到了真实、准确、及时。改进审核方式和流程,对人员调配、津补贴发放、公开招考等方面进行全流程审核,保证了机构编制政策的有力执行和落实。累计审核招录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专技人员612人,办理调配人员控编手续286人次。扎实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按照自治区编办机构编制核查要求,对全市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领导职数核定、人员信息等指标重新逐项清查,保证了信息的准确性。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考核工作,将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控编减编工作、机构编制管理等工作列入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强化平时督查和年终考核,提高了机构编制工作效能,进一步增强了机构编制政策的权威性、严肃性。

五、依法行政机制制度建设不断完善

把制度建设作为建设法治机关的有力抓手,切实抓细抓实。结合机构编制工作实际,从完善制度入手,保证了法治机关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着力强化行政监督,建立完善了《市编办“五不直接分管”制度》、《市编办“集体决策制度》、《市编办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市编办党务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市编办新闻发言人制度》等10项工作制度,进一步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和差旅费报销细则,规范了工作经费和资金使用程序,提高了资金管理效率。

六、努力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

以弘扬法治精神为主题,大力加强法治机关建设,制定了《市编办关于推进法治机关建设的实施方案》。落实“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要求,围绕政府职能转变、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推行权力清单等重点业务工作,积极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教育培训工作。采取集中培训、网上公示、专题讲座等方式,组织党员干部参加专题法治讲座活动3次,集中开展了学法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征订机构编制法律法规书籍20余本,编印了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策要点宣传单,深入机关事业单位和基层宣传讲解,让服务对象和党员群众深入了解改革情况。积极推进“六五”普法工作,把普及有关法律法规知识纳入党员干部平时学习之中,组织党员干部积极参加“法治大讲堂”等法治教育活动,党员干部的法治素质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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