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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管理奖惩制度

能源管理奖惩制度 本文关键词:能源,奖惩制度,管理

能源管理奖惩制度 本文简介:管理文件QG/TJYQ版本/修改状态:0/0Page4of4份有限公司(保障部/设动室)管理文件编号:批准:能源管理奖惩细则2002年月日发布2002年月日实施前言本管理细则是对QG/TJWQ0710-00《能源管理奖惩管理细则》的修订.本管理细则是股份公司管理体系文件之一.自实施之日起,原管理办法

能源管理奖惩制度 本文内容:

管理文件

QG/TJYQ

版本/修改状态: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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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有限公司(保障部/设动室)

管理文件

编号:

批准:

能源管理奖惩细则

2002年

日发布

2002年

日实施

前言

本管理细则是对QG/TJWQ0710-00《能源管理奖惩管理细则》的修订.本管理细则是股份公司管理体系文件之一.自实施之日起,原管理办法废止.

本管理细则由股份公司综合管理部提出并归口。

本管理细则由股份公司保障部设动室负责起草。

本管理细则主要起草人:

1

目的和适用范围

1.1

目的:为加强能源管理,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1.2

适用范围:本管理细则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

2

管理组织

股份公司保障部设动室负责能源管理的奖惩工作。

3

管理办法

3.1

能源管理奖励规定

3.1.1

用能部门完成节能改善项目并有效果,每一次奖励2分。

3.1.2

用能部门耗电每下降1%,奖励1分。

3.1.3

用能部门耗水每下降1%,奖励1分。

3.1.4

用能部门耗(汽)气每下降1%,奖励1分。

3.1.5

用能部门管理工作,并有创新,每项创新奖励1分。

3.1.6

积极采用节能新工艺、新材料,每一项奖励2分。

3.1.7

鼓励提出能源使用合理化建议,每一项有价值的合理化建议奖励1分。

3.1.8

用能部门节能改善项目完成后,达到预期效果,每一次按规定给予奖励1分。

3.2

能源管理惩罚规定

3.2.1

用能部门不按规定办理设备增容手续,扣1分。

3.2.2

用能部门不按管理管理细则办理设备投运手续,扣1分。

3.2.3

采购部门不得采购国家明令淘汰产品,扣2分。

3.2.4

用能部门人为造成严重跑水、跑气,未采取果断措施,扣2分。

3.2.5

用能部门不及时解决滴漏水现象,一次扣1分。

3.2.6

用能部门不及时上报用能统计报表,每一次扣1分。

3.2.7

用能部门重点耗能设备耗能水平超过原设备耗能标准,一次扣1分。

3.2.8

用能部门人为造成能源计量仪表损坏,扣2分。

3.2.9

用能部门耗能计量仪表损坏不及时报修,扣1分。

3.2.10

用能部门各种能源管理台帐不健全、不真实可靠,一项扣1分。

3.2.11

用能部门无正当理由超指标耗电,每上升1%,扣1分。

3.2.12

用能部门超指标耗水,每上升1%,扣1分。

3.2.13

用能部门超指标耗汽(气),每上升1%,扣1分。

3.2.14

用能部门不按时参加节能工作会议,每一次扣1分。

3.2.15

用能部门节能整改项目不能正常运行,每项扣1分。

3.2.16

用能部门不按规定和要求安装能耗计量仪表,每项扣1分。

4

本管理细则解释权属保障部设动室。

5

本管理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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