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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电有限公司文明生产管理规定 本文简介:湖南华电长沙发电有限公司文明生产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开展好公司文明生产工作,根据国家电力公司关于火力发电厂《文明生产管理规定》和《文明生产若干规定》,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生产现场和设备、仓库、办公室、休息室、各种娱乐设施及厂区环境的管理。第三条职责:(一)总经理是公司
发电有限公司文明生产管理规定 本文内容:
湖南华电长沙发电有限公司
文明生产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开展好公司文明生产工作,根据国家电力公司关于火力发电厂《文明生产管理规定》和《文明生产若干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生产现场和设备、仓库、办公室、休息室、各种娱乐设施及厂区环境的管理。
第三条
职责:
(一)总经理是公司文明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副总经理及副总工程师负责分管范围内的文明生产管理工作。
(二)安全监察部负责生产现场文明生产的监督管理,总经理工作部负责非生产现场文明生产的监督管理。
(三)各部门的文明生产管理由部门主任或副主任负责。
(四)对于生产现场的区域如控制室、试验室、化验室等均须由相关部门承担,对于一些公用系统如各层地面、管道、平台以及非生产区域的走廊道、厕所等,由外委单位承担。对于非生产区域如办公室、休息室等采取门前五包的方式承担。
第二章
员工队伍文明生产要求
第四条
员工要有“职业理想、职业道德、职业纪律、职业责任”,对工作认真负责,一丝不苟,坚守岗位,尽职尽责。要自觉遵守公司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第五条
员工在工作时要说话和气,讲卫生,有礼貌,谦虚谨慎,团结互助,忠诚老实。
第六条
值班人员着装应规范整齐,佩戴岗位标志。监盘要做到位置适中,姿势端正,注意力集中,记录准确、真实、清洁、工整。
第七条
严格执行检修工艺规程,文明施工。检修和设备消缺要做到三无(无油迹、无水、无灰),三齐(拆下零部件排放整齐,检修机具摆放整齐,材料备品堆放整齐),三不乱(电线不乱拉,管子不乱放,杂物不乱丢)。每天收工前清扫场地,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第八条
员工要努力学习文化,钻研技术,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第三章
厂区环境文明生产要求
第九条
厂区道路,场地应平整、清洁、无不规则临建设施,不得随便堆放物资器材。
第十条
主要通道平整畅通,盖板齐全完整,下水道无堵塞,电缆沟内整齐无积水。路灯、交通标志牌完好规范。
第十一条
各类建筑物外观整齐,不得随意书写标语、广告,不得乱涂乱画,屋面墙壁不漏水,厂房、室内墙壁清洁无污迹,门窗玻璃齐全洁净。
第十二条
厂区厕所清洁,无明显异味,水箱,自来水龙头等无漏水。
第十三条
厂区不得随意停放车辆,车辆应整齐停放在指定地点并按指定门岗出入厂区。
第十四条
厂区绿化草坪整齐美观,养护良好,绿化区内无杂物,有序整洁。
第四章
生产场所文明生产要求
第十五条
控制室、化验室、办公室、会议室、学习室、仓库等室内各类物品应摆放整齐有序,无杂物、无灰尘,门窗玻璃完好整洁。
第十六条
生产场所地面,墙壁整洁,通道畅通、栏杆完好,盖板完整。必须堆放在厂房内设备材料应按指定地点堆放整齐。
第十七条
机器、设备、表盘表面无积灰、积油,铭牌标志齐全、规范。各种管道色环清晰,介质流向标志清楚、规范。
第十八条
生产场所的设备系统泄漏点不得超过公司的规定,杜绝七漏(漏灰、漏煤、漏油、漏水、漏风、漏汽、漏气)现象。
第十九条
生产场所照明应充足可靠,因工作需要接用临时电源,在工作结束后及时拆除,不准乱接乱拉临时电源。
第二十条
各种生产报表、运行日志,记录、台帐应完整清洁,记录准确、字迹工整,无涂改和乱撕乱画现象。
第二十一条
电缆敷设整齐,盖板完好,各控制盘,配电箱,电源箱内外整齐完好。
第二十二条
输煤系统应保持清洁完整。
第二十三条
生产场所的劳动保护条件要符合国家标准,尘、毒、噪要达到环保要求。
第二十四条
厂区内严禁流动吸烟和在非吸烟点吸烟。
第二十五条
汽机厂房内地面(含凝汽器污水坑)、控制盘面、电源盘面、走廊、会议室、主控室、值班室、饮水间,每天清扫一次,全天保持清洁。
第二十六条
汽机厂房内6.9米以下所有设备、管道每周清扫两次;6.9米至13.7米以下的所有管道、钢梁,每周清扫一次。
第二十七条
汽机厂房内13.7米以上的设备、管道、钢梁,每周清扫两次。
第二十八条
汽机厂房内电缆、电缆夹层、空调室、厂房顶、墙面及玻璃,每半月清扫一次。
第二十九条
锅炉厂房内零米地面(含炉底排渣泵坑)、控制盘面、电源盘面、电梯间、楼梯及栏杆、制粉系统(磨、给煤机及附属设备),每天清扫一次。
第三十条
锅炉厂房内13.7米以下(含13.7米)所有设备、管道、钢架、栏杆每天清扫一次;13.
7米以上所有设备、管道、钢架、栏杆每周清扫两次;现场内墙面、玻璃,每半月清扫一次。
第三十一条
除灰、油区、制水设备系统、废水处理室,每周清扫两次。
第三十二条
输煤栈桥内地面、墙面、盘面、钢架、电缆槽架,每周清扫两次。
第三十三条
电气主变、开关场、电气系统室、配电室、各泵房、加热器、电源箱、控制盘内部,每周清扫一次。
第三十四条
生产现场的卫生间,每天清扫一次,全天保持清洁。
第五章
其它文明生产要求
第三十五条
更衣室、休息室、职工宿舍等室内各类物品应罢放整齐有序,无杂物、无灰尘,门窗玻璃完好洁净。文件柜、工具柜、更衣柜、桌椅等保持完好,柜内各类物品摆放整齐。
第三十六条
食堂操作间、餐厅所有设备及餐具摆放有序,干净整齐,每餐清洗消毒。食品应保持新鲜干净,有防尘、防毒、防鼠等措施,地面无污垢,无痰迹,卫生标准达到优良。炊事及服务人员工作服干净整洁,应定期检查身体,符合国家餐饮人员卫生管理标准。
第三十七条
库房内“无四害”,保持清洁干净,空气良好。
第三十八条
招待所客房、会议室、卫生间、走廊整洁明亮,“无四害”。客房设施摆放整齐有序,床上用品和其它用具应定期换洗。工作人员仪表整洁大方,服务态度好,定期检查身体。
第三十九条
所有办公楼道、会议室、办公室、休息室、食堂、招待所、职工宿舍每天清扫一次,全天保持干净整洁。
第四十条
办公室门窗玻璃,每半月清擦一次。
第四十一条
厂区内公路每天清扫一次,卫生保持每天清洁。
第四十二条
厂区绿化区草坪内的杂物,每天清理一次;杂草要每月清理一次。
第六章
其他管理事项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50~500元的罚款。
第四十四条
以上各条款制定及解释权归公司安全监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