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票证管理制度 (2) 本文关键词:票证,作业,管理制度
作业票证管理制度 (2) 本文简介: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新、改、扩工程建设安装阶段作业活动中对执行作业票证的管理。三、职责作业单位负责作业票证的办理。包括填写作业单位、作业项目名称、作业负责人、作业执行人、监护人、以及作业起止时间等;作业点所属片区负责人或安全员负责向作业单位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告知作业过程中安全注意事项,1、综合部负责
作业票证管理制度 (2) 本文内容: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新、改、扩工程建设安装阶段作业活动中对执行作业票证的管理。
三、职责
作业单位负责作业票证的办理。包括填写作业单位、作业项目名称、作业负责人、作业执行人、监护人、以及作业起止时间等;
作业点所属片区负责人或安全员负责向作业单位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告知作业过程中安全注意事项,
1、综合部负责对工程安装过程中作业票证执行情况进行综合安全监督管理,具体负责相应作业票证的审批及存档管理。
2、工程部负责动土施工作业许可证、断路施工作业许可证的管理。
3、生产技术部负责抽堵盲板作业许可证的管理。
4、生产技术部、分厂负责开停车操作票、开停车确认单管理。
5、设备动力部负责吊装作业许可证、设备检修作业的管理。
6、设备动力部和电仪分厂负责电气操作票、电气工作票、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管理。
7、各单位负责本生产区域内各类作业的综合管理。
四、管理内容与要求
1、作业票证的办理范围及作业内容
1)
厂内作业票证的办理范围包括:动火作业、高处作业、受限空间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抽堵盲板作业、吊装作业、设备检修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开停车操作、电气操作、电气工作等。
2)
动火作业指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置以外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
3)
高处作业指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4)
受限空间作业指进入或探入化学品生产单位的受限空间进行的作业。受限空间包括:各类塔、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窨井、坑(池)、下水道或其它封闭、半封闭场所。
5)
断路作业指在厂区内交通主干道、交通次干道、交通支道与车间引道上进行工程施工、吊装吊运等各种影响正常交通的作业。
6)
抽堵盲板作业指在设备抢修或检修过程中,设备、管道内存有物料(气、液、固态)及一定温度、压力情况时的盲板抽堵,或设备、管道内物料经吹扫、置换、清洗后的盲板抽堵。
7)
吊装作业指在检维修过程中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8)
设备检修作业指为了保持和恢复设备、设施规定的性能而采取的技术措施,包括检测和修理。
9)
临时用电作业指在正式运行的电源上所接的一切临时用电。
10)开停车作业指化工生产中的开、停车包括基建完工后的第一次开车,正常生产中开、停车,特殊情况(事故)下突然停车,大、中修之后的开车等。
11)电气操作票、电气工作票:是指在已经投入运行的电气设备上及电气场所工作时,明确工作人员、交待工作任务和工作内容,实施安全技术措施,履行工作许可、工作监护、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的书面依据。
2、作业票证的的管理
1)
动火作业按公司《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
2)
吊装作业按公司《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
3)
高处作业按公司《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
4)
抽堵盲板作业按公司《抽堵盲板安全管理制度》执行。
5)
动土作业按公司《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
6)
断路作业按公司《断路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
7)
受限空间作业按公司《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
8)设备检修作业按公司《设备检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
9)
临时用电作业按公司《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执行。
10)
开停车作业按公司开停车操作票、开停车确认单管理要求执行。
11)
电气操作票、电气工作票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执行。
3、各类作业,作业负责人应组织参加作业有关人员,进行作业前危害识别,依据识别结果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并负责组织落实。
4、作业前必须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作业所在单位必须派熟悉现场工况及条件人员进行作业安全条件确认,合格后方可作业。危险性大的特殊类作业,作业单位应组织制定作业安全方案,方案中应包含风险分析、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措施,经单位负责人审核,主管安全副总审批后,严格按照方案执行。
5、作业中焊接、电工、登高架设、起重吊装、带压堵漏等人员必须有特种作业资格。在生产分厂进入受限空间及动火,监护人必须熟悉岗位工艺,具备应急操作能力,懂消防、气防救护知识。必要时申请消防、气防专职人员现场监护。
6、各类作业必须按规定办理作业票证,按相应作业级别的审批程序进行审批,否则不得进行作业。
7、当在同一作业点有多种作业时,应同时办理相关作业票证。
五、检查和考核
1、安环部负责对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综合监督、检查;各部门负责分管职责范围内的日常监督、检查;各分厂负责本单位员工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结果纳入月“双基”建设考核。
2、对不执行本制度单位,“双基”建设月考核扣1分。由于制度执行不到位造成事故的按照厂《事故管理制度》处理,并按《责任追究制度》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检查不符合本制度要求的单位,一次不符合,“双基”建设月考核扣0.5分。
4、对违反本制度的人员的奖惩,由所在单位从当月安全结构工资中扣除。
六、报告和记录
1、《动火作业许可证》
2、《吊装作业许可证》
3、《高处作业许可证》
4、《抽堵盲板作业许可证》
5、《动土作业许可证》
6、《断路作业许可证》
7、《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8、《设备检修作业许可证》
9、《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10、电气操作票、电气工作票
11、开停车操作票、开停车确认单
七、本制度由新乡中新化工负责解释。
本制度自批准下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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