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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验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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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验收制度》word版 本文简介:监理工作验收制度编制人审核人四川万峰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零一六年三月一、编制目的为进一步加强现场土建工程的质量管控,对分部分项、隐蔽工程及竣工验收进行管理控制,确保经过验收后的工程质量达到规范及设计要求,公司特制订监理工作验收制度。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各项目分部分项、隐蔽工程的验收及竣工验收。三

《监理验收制度》word版 本文内容:

监理工作验收制度

编制人

审核人

四川万峰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三月

、编制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现场土建工程的质量管控,对分部分项、隐蔽工程及竣工验收进行管理控制,确保经过验收后的工程质量达到规范及设计要求,公司特制订监理工作验收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项目分部分项、隐蔽工程的验收及竣工验收。

三、管理控制程序

1、材料进场验收

按照现行国家规范、标准规定,建筑材料(含构配件、设备等)进入施工现场必须进行验收,确保设备材料质量、数量、规格符合要求。

1.1、

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合同、设计文件规定的材料及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质量进行购买;

1.2、

项目材料、设备进场验收,应邀请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有针对性地制定设备、材料进场验收要求、验收程序和验收方法,明确各环节具体负责人;

1.3、

材料、设备进场时,建设方、施工方和监理方必须依照国家相关规范规定,按照设备材料进场验收程序,认真查阅出厂合格证、质量合格证明等文件的原件,进口材料、设备进场时,应确保质量证明文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对进场实物与证明文件逐一对应检查,严格甄别其真伪和有效性,必要时可向原生产厂家追溯其产品的真实性。发现实物与其出厂合格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不一致或存在疑义的,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

1.4、

材料、设备供应单位要制作并提供标的样品。建设方、施工方和监理方应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对进场材料、设备进行封样,在施工现场封存。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运到施工现场后,要严格执行报验程序,对封样与到场产品进行比对,与封样不一致的不得使用;

1.5、

重要设备应按照供货合同中约定的厂内初检的相关内容,于发货前在生产厂内进行初检。厂内初检由建设单位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供货合同双方共同监督设备重要参数出厂检验的全过程,确认产品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

1.6、

材料、设备进场时,施工单位要提前通知监理单位,监理人员对进场的材料必须严格审查全部质量证明文件,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签认。监理人员在查验批验收过程中,发现材料、设备存在质量缺陷的,应该及时处理,签发监理通知单,责令改正,并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进场的材料、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1.7、

涉及安全和重要使用功能的材料、设备进场后,应严格依照相关标准进行见证取样复验;

1.8、

材料的取样和送检工作应100%在监理单位见证下进行,未经检验的不得使用,检验不合格以及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严禁使用,必须清出施工现场;

1.9、

设备安装工程未经系统查测,不得组织工程验收。经查测发现主要设备存在严重缺陷没注意,不符合相关技术质量标准或者不满足合同约定的,必须更换并重新检测。

附:设备材料基础验收程序:

供货单位按照合同约定,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协商设备、材料进场时间——监理方、施工方及建设方现场验收——监理方审查出厂证明、质保单等证明资料并鉴证是否符合要求——施工方在监理方鉴证下取样送检——符合资质规定的单位检测、试验——检测、使用报告单经监理方、建设方签证后分别存档。

2、隐蔽工程验收

2.1隐蔽验收制度

隐蔽工程质量验收的目的,在于使工程项目质量控制做到工序控制,内部层层把关,把质量问题消除在隐蔽之前,从而有效地控制施工质量,求得工程项目整体质量得到保证,使用户得到一个质量上放心的工程。

2.1.1、

隐蔽项目是指为下道工序施工所隐蔽的工程项目,在隐蔽前必须进行隐蔽检查。检查意见应具体、明确,检查手续应及时办理,不得后补,需复验的要办理复验手续,填写复验日期并由复验人做出结论;

2.1.2、

一般部位:由技术员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由项目工程部组织,质检部主持、质检员参加,经验收合格后,由质检部办理验收手续登记归档,移交资料员,纳入竣工技术档案资料;

2.1.3、

重要部位:重要部位的隐蔽工程验收是在项目经理部隐蔽验收合格后,由质检部联系建设(或监理)单位约请设计人员,进行鉴定验收或确定处理方案,并办理验收手续,并登记归档移交资料员纳入竣工技术档案资料。

2.2、隐蔽工程验收程序

2.2.1、施工单位应提前二个工作日向监理部提交“隐蔽工程报验单”,并同时提供以下资料:

1)隐蔽工程自检合格后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人员和工程分管人员,并注明验收时间和内容;

2)隐蔽工程验收必须由监理人员、施工单位施工员及施工班组长共同验收,有必要时要有下一工序施工班组负责人参加。

3)项目经理部要指定专人对隐蔽工程和关键部位的施工进行全过程旁站监督,工程隐蔽前对隐蔽部位进行录象或拍照留存。

4)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后,由监理人员和工程分管人员签署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后,施工单位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

5)隐蔽工程验收不合格的,经整改后必须重新验收,合格后方可签署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允许下一工序施工。

6)关键部位验收程序:由该项关健部位工程技术主管组织自检,经认定全部符合技术要求后,报分管技术负责人,由分管技术负责人组织工程部,安质部等相关人员参加验收并填写验收记录。自验合格后由专职质检工程师检查签证认可,报请驻地监理工程师检查验证,验证合格后并签字。

2.2.2、隐蔽工程在下一道工序开工前必须进行验收,按照《隐蔽工程验收控制程序》办理,具体包括:

1)基坑、基槽验收

结构物基础按设计标高开挖后,项目经理要求监理单位组织验槽工作,项目工程部、质检部、监理工程师要求尽快现场确认土质是否满足承载力的要求,如需加深处理则可通过工程联系单方式经设计方签字确认进行处理。基坑或基槽验收记录要经监理验收确认,验收后应尽快隐蔽,避免被雨水浸泡。

2)基础回填隐蔽验收

基础回填工作要按设计图要求的土质或材料分层夯填,而且按施工规范的要求,以确保回填土不产生较大沉降。

3)钢筋工程隐蔽验收

(1)对钢筋原材料进场前要进行检查是否有合格证,即合格证要注明钢材规格、型号、炉号、批号、数量及出厂日期、生产厂家。同时要取样进行物理性能和化学成分检验,合格方可批量进场。

(2)检查验收钢筋绑扎规格、数量、间距是否符合设计图纸的要求,同一截面接头数量及搭接长度必须符合《规范》的要求。对焊接头的钢筋,先试验焊工焊接质量,然后按《规范》的要求抽取样品进行焊接试件检验,对不合格焊接试件要按要求加倍取样检验,确保焊接接头质量达标。

(3)对钢筋保护层按设计要求验收。

(4)

对验收中存在不合要求的要发送监理整改通知单,直至完全合格后方可在《隐蔽验收记录表》上签字同意进行砼浇筑。

4)砼结构上预埋件的隐蔽验收

在砼浇筑封模板前要对其进行隐蔽验收,首先验收其原材料是否有合格证,是否有见证送检,只有合格材料才允许使用;再次要核对其放置的标高、轴线等具体位置是否准确无误;并检查其固定方法是否可靠,能否确保砼浇筑过程中不变形不移位。能否满足要求。验收合格后方可在《隐蔽验收记录表》上签字同意隐蔽。

5)隐蔽工程验收处理原则

(1)被确定为见证点的项目,监理部未按约定的检查时间按时派员到场检查验收,施工单位在等候八小时后可自行隐蔽,但必须作好记录。被确定为停工待检点的项目,必须等待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后方可隐蔽。

(2)施工单位未按规定向监理部报验而自行隐蔽,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开挖、剥露或解体,施工单位必须按要求办理,其检查费用和有关的施工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3)隐蔽后,如对其中质量提出疑问,无论监理部或业主(含质监站)是否参加隐蔽前的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施工单位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查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后如质量合格,由建设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费用,赔偿施工单位的损失,必要时相应顺延工期。如检验后质量不合格,施工单位须全面剥露,修复或返工后重新检验,并承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影响工期的责任。

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检查制度流程图

下道工序开工

资料归档

严重不合格

合格

一般不

合格

合格

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

工班自检

班组间互检

专职质检人员

申请报验

驻场监理工程师

资料签认

填写报告单

总工程师审核

资料归档(监理)

安质部

合格

合格

不合格

3、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制度

3.1、承包商对己完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单位工程,经自检、自查后,确认已具备验收条件时,应及时向现场监理工程师提交报验申请及规定的验收材料,约定验收时间后,做好准备,等待验收;

3.2、受理分项工程报验时,现场监理工程师与承包商约定验收时间后,应通知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有关人员按时到场,按有关规定逐项检查,如实记录。如符合验收规范,进行签证验收;不符合验收规范,限时整改,经复验合格后签证验收。

3.3、受理分部工程报验时,现场监理工程师应报告总监,由总监组织承包商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应通知勘察、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负责人也参加相关分部工程验收,按规定逐项检查验收,并办理相关验收手续;

3.4、单位工程完工后,总监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及施工合同,对承包单位报送的竣工资料进行审查,并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要求承包单位整改。整改完毕由总监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和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项目监理部应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并提供相关监理资料。对验收中提出的整改问题,监理部应督促承包单位整改。工程质量符合要求,由总监会同参加验收的各方签署竣工验收报告。

附: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流程图

承包单位组织竣工质量自检合格,竣工资料齐全,填报“工程竣工报验单”

总监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竣工资料并现场检查工程情况,进行内部验收

总监组织监理机构、承包单位竣工预验,对发现的工程缺陷及竣工资料问题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承包单位整改后,再次要求验收,

总监组织监理人员检查,认为合格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

项目监理机构提出质量评估报告

建设单位组织承包、设计、监理等单位正式验收

监督承包单位按期交出竣工档案,做好工程移交

监督竣工结算

验收合格后,各方在“竣工验收证书”上签字

验收中发现问题限期整改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竣工验收进行监督

4、竣工验收

工程完工、竣工资料整理完毕后施工单位组织人员进行全面自检,并填报竣工验收报告送监理单位审核。

4.1、工程竣工预验收

4.1.1、监理审查施工单位具备工程竣工预验收的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具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具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场试验报告;

(4)具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证明文件;

(5)具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4.1.2、监理单位审查施工单位工程竣工质量验收资料

(1)能够证明工程按合同约定完成并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全部资料,包括各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表等。

(2)对需要进行功能试验的工程(包括单机试车、无负荷试车和联动调试),应包括试验报告

4.1.3、监理审查施工单位子单位(专项)工程竣工验收资料

(1)工程项目规划验收资料

(2)人防工程验收资料

(3)消防工程验收资料

(4)电力(强电)工程验收资料

(5)给水、排水工程验收资料

(6)电信(弱电)工程验收资料

(7)园林绿化工程验收资料

(8)环境保护管理部门要求落实的资料

(9)工程结算书

4.1.4、监理审查施工单位上报的工程竣工预验收计划

(1)验收依据

①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

②经批准的基建、用地、勘察、测绘、设计文件;

③经批准的设计文件及相应的工程变更文件;

④施工图纸及主要设备技术说明书等;

⑤合同文件(设计、施工、监理、材料采购等);

⑥现行行业规程、规范及技术标准;

⑦其他。

4.1.5、预验收主要内容及程序

(1)听取项目经理总述工程施工情况报告;现场检查工程建设情况及查阅有关工程建设资料;审阅工程质量抽样检测报告等。

(2)工程竣工预验收分成质量验收、资料验收等专业组,分组讨论并形成验收意见,在此基础上形成竣工预验收报告。

(3)预验收时间安排、会议地点、会议形式内容等。

(4)监理注意事项

①、

审查施工单位上报的《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签字盖章是否齐全。

②、

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具备工程预验收条件。

③、

专业监理工程师分成质量验收、资料验收等专业组,明确组长、成员责任,进行必要的准备。

④、

明确会议纪要记录人员,准备会议参会人员签到表。

⑤、

工程预验收准备工程情况必须在监理日记、日志中详细记录。

4.1.6、预验收过程中

(1)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召开工程预验收会议。

(2)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及施工合同,对工程实体质量情况及竣工资料进行全面检查。

(3)对于在预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应要求承包单位及时整改;整改合格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签认《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并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成品保护和施工现场清理工作,为工程正式竣工验收做好充分准备。

(4)监理注意事项

①、

专业监理工程师对资料的审核形成书面审查意见并在监理日记、日志中详细记录。

②、

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实体质量逐项进行检查,检查情况如实记录在监理日记、日志中。

③、

项目监理部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种问题,对施工单位下发《监理通知单》(表A.0.3)要求限期整改,并跟踪检查落实,整改情况及时记录在监理日记、日志中。

④、

《文件收发本》签字记录必须完整。

4.1.7、预验收合格后

(1)

工程经竣工预验收合格后,项目监理机构应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建设单位。

(2)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①、

工程概况;

②、

工程各参建单位;

③、

主要施工方法、施工工艺;

④、

工程质量验收情况;

⑤、

工程质量事故及其处理情况;

⑥、

竣工资料审查情况;

⑦、

工程质量评估结论。

(3)监理注意事项

①、

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其内容、格式应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作业文件的要求。

②、

项目监理部留存签字审批齐全的报告一份,同时报送建设单位一份。

③、

监理单位的职能部门全过程参加工程预验收,同时征求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对项目监理部的服务质量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满意度调查,并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

④、

《文件收发本》签字记录必须完整。

⑤、

监理工作情况及时记录在监理日记、日志中。

4.2、竣工验收

4.2.1、监理公司、施工单位对竣工资料进行全面检查合格后,由施工单位报送质量监督站,等待竣工验收。

4.2.2、对质量监督站所提出的问题由监理公司填发《质量问题处理通知单》,督促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完毕,并报送整改报告,直至通过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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