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制度】卷烟厂公用车辆管理制度 本文关键词:管理制度,卷烟厂,车辆,行政
【行政管理制度】卷烟厂公用车辆管理制度 本文简介:天马行空官方博客:http://t.qq.com/tmxk_docin;QQ:1318241189;QQ群:175569632某卷烟厂公用车辆管理制度第一条企业将通过深化改革,逐步过渡到车辆管理、使用社会化服务,逐步取消公用车辆。在未完成本项工作前,制订本制度参照执行。第二条长途用车范围:1.上级领
【行政管理制度】卷烟厂公用车辆管理制度 本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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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卷烟厂公用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条
企业将通过深化改革,逐步过渡到车辆管理、使用社会化服务,逐步取消公用车辆。在未完成本项工作前,制订本制度参照执行。
第二条
长途用车范围:
1.上级领导、厂领导用车,职能部门的业务用车,以及我厂重要客人(主要指来厂参观考察的副处级以上烟草同行、来厂检查、咨询、指导、技术合作的专家、教授、团体等)的用车。
2.中层干部2人(含)以上或职工总人数在5人(含)以上出差的才予以派车。(临时与小车班联系顺便搭车或经本部门分管厂领导批准需出差办理紧急公务的除外)。
3、与本厂有非卷烟业务往来的单位客人一般不予派车
,如需派车须经本部门分管厂领导批准。
第三条
长途用车审批程序:
1、符合第二条第“1”、第“2”款规定的,上级领导用车、厂领导用车由厂办安排,部门用车填好派车单(见附件1)由小车班长派车并做好行车记录。各部门需如实填写派车单,如用车时发现有虚假行为,将予以全厂通报。
2、符合派车条件的部门长途用车及市区内较长时间(半天以上)用车一律须填写派车单,经部门领导签字后由小车班长予以安排。
3、以下两种情况需经厂领导审批:(1)出差办理紧急公务但出差人数达不到规定的出差人数的;(2)与本厂有非卷烟业务往来的客人需派车的。以上两种情况经部门领导签字后报本部门分管厂领导、厂办主任批准。本部门分管厂领导出差期间,由厂长或书记审批。
4、长途用车应至少提前一天与小车班长联系并办妥手续,严格按审批单的线路及日期行车。
5、遇双休日、节假日、夜间或其它特殊情况,部门因重要公务需派长途车时,可由部门领导与小车班长联系后予以安排,但应在上班后及时补填派车单。
第四条
短途用车管理
1、市内正常的生产经营用车(如到利厝山新厂区、复烤分厂、烟叶仓库取样、市内提货、办公室取文件等)及市内重要公务用车,由部门领导和小车班长口头、电话联系予以安排,由小车班长做好记录。
2、厂办以外部门相对固定使用的车辆(含复烤分厂、离退办、技改办、安保科),只限定在正常上下班线路行驶。如需安排其他线路的长途出车,依照第二条执行。复烤分厂、技改办的车辆应保证厂部人员往返复烤分厂、库区、利厝山新厂区的方便。无特殊原因,驻外办事处的车辆须保证我厂出差职工往机场、火车站、汽车站的接送及在驻地办公事的用车需要,如未按规定执行,每次扣责任人奖金100元。因工作需要,厂办调用驻外办、部门及下属多种经营公司等车辆,有关部门须予以支持。
第五条
在不影响公务用车的前提下,职工本人结婚租车管理
在不影响公务用车的前提下,职工本人结婚需在某辖区内用公车,可填写《用车申请单》,报部门领导审签、厂办主任批准,到厂财务科交纳一定的费用(市区内使用一次100元,某辖区内派长途一次200元),凭《用车申请单》和财务科收款收据到小车班派车,但仅允许派小车一部,且仅限当天内使用。
第六条
驾驶员管理
驾驶员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厂部各项规章制度,搞好车辆的维护保养,不违章操作车辆,不酒后开车,不开疲劳车。须服从调度,不得擅自出车,更不得将车辆交由他人驾驶。发现一次驾驶员因私用车或将车辆交由他人驾驶,第一次扣发当月奖金和取消当年安全奖(指本制度第14条第“1”款的安全奖,以下同),予以全厂通报并责成其作出书面检查;第二次扣发两个月奖金,并给予警告处分;第三次调离驾驶员岗位,退人劳科另行安排工作。长途出车回来,应及时向小车班长报告,并按规定将车辆停放在厂区内。如不及时报告,小车班长有权拒绝对其出差补贴、行车补贴进行审核。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或车辆重大损坏,须于1小时内向小车班长报告,并在3日内书面向厂办报告事故经过,交管、保险部门责任认定、处罚、理赔的相关文件须复印一份到厂办备案。不按规定报告或隐瞒不报的予以从重处罚。部门相对固定车辆的驾驶员须听从本部门领导的调度,保证公务用车的需要。
第七条
厂领导用车
厂领导用车采取车辆和驾驶员相对固定的办法,厂领导不开长途车,不酒后开车,上班、出差期间不自行开车。因公务需要,厂办需临时调用厂领导相对固定车辆或驾驶员时,由小车班长与厂领导口头联系。
第八条
车辆停放管理
除厂领导相对固定车辆、厂办值班接待车辆(小车班长根据接待需要,每天安排1-3部值班接待车辆)、大客车可停放在生活区厂办指定的停放地点外,其余车辆一律停放在厂区内(驻外办、复烤分厂及多种经营公司车辆根据自身实际制定停放制度报厂办备案)。因公外出需在厂区、生活区外停车时,须停在有保安看管的停车场或其它安全处。因停车不当,发生车辆损坏、失窃的责任由驾驶员自行承担。
第九条
车辆的出入管理
除厂领导相对固定车辆、大客车外,其余车辆开出厂区一律须凭小车班长开具的(见附件2),特殊情况无法预先开具小车出厂条时,须由小车班长或厂办主任电话通知值班经警。当班经警做好车辆出入时间登记、签字后方可出入(见附件3)。未经小车班长的调度私自开出厂区一律视同驾驶员因私用车。小车班长、厂办主任协同有关部门随时抽检停车情况。厂经警须严格履行职责,做好车辆出入登记工作。如在抽检车辆出入情况时发现未登记,每次扣当班经警50元/人。
第十条
维修保养制度
1、厂部对车辆维修费用实行考核,见《厂办小车维修考核办法》。厂办对车辆维修保养费用采取车场招标承包管理办法。具体办法见《车辆维修承包合同》。
2、驾驶员须认真按照《车辆维修承包合同》做好车辆的维修保养工作,发现运行异常及时送修,并跟踪、监督车场的维修保养质量。因未及时送修、送检引起事故,责任概由驾驶员自行承担。
3、小车班长须及时跟踪车辆的维修保养情况,按季度结算车辆维修费用,并做好车辆的维修保养档案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
洗车、美容、轮胎更换
厂部对小车班的洗车、美容、轮胎更换费用实行考核,详见《厂办小车维修考核办法》。小车班根据车辆档次、行车公里数对车辆洗车、美容实行承包考核,超支不补,节约部份归管理该车辆的驾驶员。小车班根据车辆安全运行需要,及时安排轮胎更换。
第十二条
车辆加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
车辆加油费将逐步通过改革实行定额管理,在未实行定额管理之前,暂按以下办法执行:在某市内加油实行定点,小车班长应建立车辆加油台帐,每月10日前将上月费用经厂办主任审核,凭电脑打印的清单报销。驾驶员不得以自己所管车辆名义为其它车辆加油,一经发现处以10倍处罚。长途行车的加油费与过路过桥费、停车费、出差补贴一同报销,凭派车单由驾驶员作好统计,报小车班长审核,厂办主任审批,打印成规范的清单在财务科统一报销。
第十三条
驾驶员补贴
1、长途补贴
长途补贴按每公里0.12元计算,按县级以上
的城市作区间累计,标准公里数见有关单位公布的最新资料,不另计出差地点的市内短途补贴和加班补贴。
2、短途补贴
以一次调车令完成接送任务为准,每次按5元
计算,同一调车令多次往返仅计算一次。使用同一车辆时,中途上、下车不另计次数。修车、加油、洗车、美容等不另计次数。厂长、书记相对固定驾驶员短途补贴按每月400元包干,其它厂领导相对固定驾驶员短途补贴按每月300元包干。厂领导相对固定驾驶员在厂办临时调用时另按每次5元计算。复烤分厂驾驶员短途补贴按每月300元包干,往返复烤分厂、库区不另计长途补贴。离退办、安保科、技改办、驻厦办、驻榕办车辆短途补贴按每月200元包干。上述驾驶员遇厂办临时派长途时,按每公里0.12元计算。
3、加班、加点补贴
下班期间、节假日、夜间加班补贴按每人每月100元计算。
4、小车班长视同驾驶员给予每月100元加班、加点补贴和300元行车补贴。
5、外聘驾驶员补贴办法:由人劳科、多经办及车辆使用部门与驾驶员通过协商达成协议按协议执行。
6、驾驶员行车补贴统一由小车班长统计,厂办主任审定,每月10日前将上个月所有驾驶员的长途公里数及短途次数的补贴附上计算机打印的清单,经人劳科审核无误后,随同各人工资一起发放,过期不补。
7、小车班长应及时填写行车记录并保证行车记录的真实性。厂部有关部门将根据行车记录情况不定期进行抽查。
第十四条
行车安全管理办法
1、驾驶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遵守交通管理条例,严守操作规程,保持充沛的精力,不开带病车、情绪车、“英雄”车、超速车,确保行车安全。驾驶员安全行车一年,年终一次性发给安全奖600元,如有发生交通事故,一律予以吊销。全厂(含我厂控股的多种经营公司)一年无发生重大以上交通事故,小车班长年终一次性发给安全奖1200元,如有发生重大以上交通事故扣发小车班长当年安全奖。
2、因超速行驶或车辆手续不全受交通管理部门处罚,其费用全部由责任人自理。如受到扣证一个月(含)以上处罚,扣证期间责任人奖金全部扣发。有关部门应及时将扣证人的起始时间书面报企管办、人劳科。
第十五条
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1、驾驶员因私出车(指擅自出车或非正常指定线路行驶)、私自将车辆借给他人使用导致交通事故发生,一律调离驾驶员岗位;构成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按<员工违法违纪行为处理暂行规定>有关条款执行;其余附带按以下规定处理:
(1)发生重大、特大交通事故,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并按事故总损失费用的20%进行经济赔偿(事故理赔结束后一个月内一次性到财务科交清,否则将从其本人其它收入扣回),吊销当月奖金、当年安全奖;
(2)发生一般交通事故,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并按事故总损失费用的20%进行经济赔偿(事故理赔结束后一个月内一次性到财务科交清,否则从其本人其它收入中扣回),取消当年安全奖,吊销当月奖金,扣发当年年终奖的50%;
(3)发生轻微交通事故,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取消当年安全奖,并按事故总损失费用的20%进行经济赔偿(事故理赔结束后一个月内一次性到财务科交清,否则从其本人其它收入中扣回),取消当年安全奖,吊销当月奖金。
2、厂内职工因私开公车,一经发现给予吊销当月奖金,予以全厂通报,如由此导致事故发生,与驾驶员一起负连带责任,按本条第“1”款处理。
3、驾驶员因公出车,发生交通事故,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按<员工违法违纪行为处理暂行规定>有关条款执行。其余视其责任大小,按以下规定处理:
事故级别
责任级别
处理办法
特大交通事故
全部或主要责任
留用察看两年,调离驾驶员岗位,退人劳科待业。
同等责任
同上
次要责任
调离驾驶员岗位,由人劳科另行安排工作。取消当年安全奖,年终奖,吊销三个月奖金。
重大交通事故
全部或主要责任
留用察看一年,调离驾驶员岗位,退人劳科待岗。
同等责任
取消当年安全奖、年终奖、吊销六个月奖金。
次要责任
取消当年安全奖,年终奖,吊销三个月奖金。
一般交通事故
全部或主要责任
取消当年安全奖,年终奖,吊销三个月奖金。
同等责任
吊销两个月奖金、当年安全奖、年终奖。
次要责任
吊销当月奖金,当年安全奖。
轻微交通事故
全部或主要责任
吊销当月奖金,当年安全奖。
同等责任
吊销当月奖金50%,当年安全奖。
次要责任
吊销当月奖金30%,当年安全奖。
备注
以上责任由交通管理部门处罚裁决书、责任认定书或人民法院裁决书为准。
待岗、待业人员的有关待遇,依据我厂有关文件执行。
第十六条
因操作不当引起的车辆损坏赔偿办法
1、驾驶员因私出车或私自将车辆借给他人驾驶,因违反操作规程,导致车辆损坏,其一切责任由驾驶员负责。
2、驾驶员因公出车,因违反车辆操作规程,导致车辆重大损坏,按以下办法处以一定的经济赔偿:
事故级别
损失总额
赔偿办法
特大
占车辆净值的20%以上
吊销当年安全奖、年终奖、效益奖、六个月奖金
重大
占车辆净值的10%-20%(含20%)
吊销当年安全奖、年终奖、50%效益奖、3个月奖金
一般
占车辆净值的5%-10%(含10%)
吊销当年安全奖、年终奖、当月奖金
轻微
占车辆净值的5%(含5%)以下
吊销当年安全奖、当月奖金
备注:以上损失额以本次事故引起的实际维修费用支付额为准。
第十七条
各公司外聘的驾驶员参照本规定执行。凡发生一般以上交通事故(含一般交通事故)负有同等以上责任者(含同等责任)、发现有违反厂规厂纪、违反法律法规、因私出车或私自将车辆借给他人现象一律予以解聘并吊销当年安全奖和当月所有收入。
第十八条
本制度经2002年元月14日厂务扩大会议及元月29日厂工会第五届委员会讨论通过,自下文之日起执行。本制度解释权归厂办公室,所涉及的违章违纪处罚由各职能部门凭厂办公室的《处理通知》执行。凡以往文件与本制度有冲突的,以本制度为准。凡我厂委派至多种经营各公司的员工均参照本规定执行。
附件1:样件
附件2:样件
附件3:样件
附件1:样件
某卷烟厂派车单
派车单号:
派车日期
月
日
用车部门
部门领导
联系人
用车事由
行车路线
联系电话
上车地点
乘车人数
出发时间
乘车人姓名:
用车时间段
特殊审批(分管厂领导或厂长、书记)
小车班长
安排车辆
驾驶员
其它需办理事宜
备注:
以下两种情况需特殊审批(即分管厂领导审批或厂长、书记审批):
(1)派车人数达不到规定人数的
(2)与本厂有非卷烟业务往来的客人需我厂派车的(来厂检查、考察、技术合作的专家、教授、团体除外)
除以上两种情况其余由小车班长安排。
附件2:
某卷烟厂小车出厂条
派车单号
车号
驾驶员
用车部门
出厂时间
月
日
具体时间:
用车事由
小车班长
备注
本出厂条一式两联,一联由小车班存档,作行车补贴计算依据,一联交厂经警登记用。
附件3
某卷烟厂小车出厂登记表
月
日
时间
派车单号
出厂车辆
驾驶员
当班经警
月
日
月
日
月
日
月
日
月
日
月
日
月
日
月
日
月
日
月
日
月
日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