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三条招收专业有学前教育、早期教育、语文教育、英语教育、音乐
教育、美术教育、体育教育和小学教育等师范类专业。
第十四条学校的录取工作采取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方式进行。
第十五条学校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文件
的规定,按照学校在生源所在地的招生计划以及考生志愿,在考生成绩达
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生源所在地招生考试办公室
规定的比例调阅考生电子档案,具体比例视生源情况而定。
第十六条学校对考生体检的要求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
导意见》执行。
第十七条招收的学生外语语种不限,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八条在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满额情况下,根据容量计划数量,
按照“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录取;在第一志愿生源不满的条件下,不拒绝
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九条学校补录工作严格执行补录的缺额计划2022 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分数变化,对达到容量最低控制
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录取2022 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分数变化,直至缺额计划录
满为止。
第二十条学校对招生录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全
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学生毕业后成绩合格者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普通高等
院校(专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为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