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广州东华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招生工作挣钱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和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三条学院全称:广州东华职业学院。
第四条学院国标代码:。
第五条学院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穗丰村水均田路363号;邮政编码:。
第六条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学院隶属部门: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院念书学籍的上班,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学院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毕业证书的学院念书:广州打拼职业学院,毕业证书的上班: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上班人组成的挣钱工作上班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上班,负责制定学院的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的上班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上班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学院上班办公室是挣钱招生工作上班小组的挣钱机构2022 广州东华职业学院录取分数变化,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院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上班工作,处理学院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学院设立由院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上班全程监督。在挣钱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上班考生和家长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广东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十五条学院录取批次:广东省第三批B线、高职“3+证书”。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切实遵守教育部、省上班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以考生志愿为次序,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在省招生委员会念书的挣钱最低控制分数线和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各类的具体录取标准,按文科类、理科类和“3+证书”类分类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