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大科高新技术与社会发展办公室工作职责
工作职责:规划、组织、协调国家、部、省等各级政府项目,实现高新和支撑社会发展科研能力的提升。主要包括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民口)、国务院各部委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等;教育部的科学技术研究重大、重点项目;江苏省科技厅的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等;江苏省其他各厅局、委办(指挥部)的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省内各地市以及外省市政府部门的各类科技计划项目。
工作内容:
1、负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信息获取、策划、协调及组织申报工作,以及项目下达后的实施、管理与协调工作。
2、负责民口重大专项的信息获取、策划、协调及组织申报工作,以及项目下达后的实施、管理与协调工作,包括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科技部仪器专项,工信部的物联专项,海洋局的海洋专项,发改委的信息安全专项、下一代互联网专项等国家及各部委专项。作为学校重大专项办管理机构成员(按照重大专项管理要求必须成立)做好重大专项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季度的、年度的报表及工作总结。
3、负责国家各部委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信息获取、策划、协调及组织申报工作,以及项目下达后的实施、管理与协调工作,包括国家安监总局的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防治关键技术科技项目,国家文物局的文化遗产保护科学和技术研究课题及指南针计划项目,交通部的西部交通计划项目,国家密码局的国家密码发展基金密码理论研究课题,铁道部的科技研究开发计划项目,卫生部的卫生行业科研专项项目,住建部的科学技术项目等各部委其他科技计划项目。
4、负责教育部科学技术重大与重点计划项目的管理工作。
5、负责江苏省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产业前瞻与共性关键技术、社会发展、现代农业)的组织策划、申报、争取、管理等工作。
6、江苏省其他各厅局、委办(指挥部)的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信息获取、争取、申报与管理工作。
7、省内各地市以及外省市政府部门的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管理工作。
8、负责跟踪掌握本岗位主管项目国家中长期规划、五年计划、年度工作安排以及相应政策的调整信息
9、负责学校在国家计划制定和指南编写过程中的参与,以及相关专家的提名与推荐工作。
10、负责本部门主管项目校内项目的培育、发展规划以及相关鼓励政策的制定建议。
11、具体负责与本部门主管项目相关工作人员及专家的联系和沟通,主要包括上级主管部门的直接管理人员、兄弟单位同类项目的管理人员、各相关领域专家等。
12、负责本办主管项目相关各类会议的组织、协调、安排等工作,负责本部业务相关领导、专家来宁期间的接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