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电大2012年度奖学金试点工作通知 本文关键词:省直,电大,奖学金,试点工作,年度
省直电大2012年度奖学金试点工作通知 本文简介:省直电大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试点工作的通知根据皖电大学[2012]2号《关于组织参加2011年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和“希望的田野”奖学金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决定组织开展2011年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本次奖学金评选活动
省直电大2012年度奖学金试点工作通知 本文内容:
省直电大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度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试点工作的通知
根据皖电大学[2012]2号《关于组织参加2011年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和“希望的田野”奖学金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决定组织开展2011年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本次奖学金评选活动,旨在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完成学业,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进校风、学风建设,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学习模式的探索,增强电大系统凝聚力和学生归属感,提升电大的学校品牌形象和社会影响力。
二、奖励对象及名额
“中央电大奖学金”奖励对象为中央电大开放教育各专业在读学生(但截止到2012年3月1日已修满本专业毕业最低学分,进入毕业审核阶段的学生不在本次评选范围之内),名额为在籍学生总数的2‰,我校本次共分得中央电大奖学金候选人名额10人。
三、奖学金来源及奖励标准
2011年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由中央电大专项拨款,奖励标准为每人1000元。
四、评选条件
根据安徽广播电视大学关于本次奖学金试点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品德优良,行为规范。
2、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努力,积极进取,努力提高利用各种远程教育资源进行自主学习的能力。
3、入学时间一年以上(不包括一年),并且已修完40%以上本专业课程的学分。
4、学习成绩优良,在同学中有表率作用,已修统设必修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70分,其他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65分(所有统计成绩均按照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正考成绩)。对某些必选修科目成绩以优、良、中等、及格、不及格等方式评定的,统一按以下方法换算分数:优
100分、良80分、中等70分、及格60分、不及格55分。
(二)除满足以上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积极参加学校教学、社会实践及其他集体活动,学习中善于合作、乐于助人,获得过中央电大、省电大或本校相应奖励。
2、克服工学矛盾,学以致用,在工作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在读期间获得所在单位的相关奖励。
以上两条,均以正式颁发的奖状、证书为准。凡在读期间获得国家、省(部)级奖励,可适当放宽申请条件并不受名额限制。
(三)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本次中央电大奖学金评选。
1、在校学习期间,因违规违纪,受到学校、单位或公安机关的处分和处理的(包括在考试中的违纪处理)。
2、学习态度不端正,在平时作业、实践环节、论文、考试中弄虚作假,并造成恶劣影响的。
3、考试科目中有不及格的。
五、评选办法
根据安徽广播电视大学关于本次中央电大奖学金评选细则的要求,我校专门成立了“2011年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试点工作省直电大评审小组”(评审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具体负责本次中央电大奖学金试点工作在我校的评选工作。为保证我校初评工作顺利进行,经评审小组研究,特制定以下评审办法。
(一)本办法制定,以“指导思想”为指导,以“评选条件”为前提,以公平公正为原则。
(二)按评选条件的规定,本次我校中央电大奖学金评选范围只针对10春、10秋、11春三个年级本专科各专业在读开放教育学生,下文所称“专业”,均特指这三个年级,同一专业不同学历层次及同一专业不同方向按不同专业对待。
(三)本次评选工作分三轮进行:
第一轮、班级内评选:各专业相关辅导员,按上述“评选条件”之要求,在个人申请的基础上,班级内进行第一轮评选,选出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于5月25号前,将以下准备好的评选材料上交相关责任人。
1、2011年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空白表见附件)。
2、奖学金申报者成绩单,该成绩单通过教务管理软件打印,同时注明必修课程平均成绩和选修课程平均成绩以及已修学分。
3、奖学金申报者在读期间所获奖励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原则上,无证书原件者,奖励事实不予认定。
4、奖学金申报者的两张1寸彩色证件照片(其中一张贴在申请表上,另一张背面注明省校名称、分校名称、班级名称及学生姓名)。
第二轮、专业内评选:各相关专业责任人在对各班级上报材料进一步核实的基础上,在本专业内进行第二轮评选,评选原则如下:
1、必修课平均成绩与选修课平均成绩之和更高者优先。
2、成绩相同者,以所获电大奖励层次更高者优先。
3、奖励层次相同者,以获得奖励数更多者优先。
因我校开设专业众多,且各专业在读学生数存在巨大差距,为保证本次评选的公平公正,现将10名名额按各专业在读人数占这三个年级总在读人数之比例进行分配,凡分配结果满足一人以上(含一人,相关计算结果不做四舍五入)的专业,按所分配名额,在专业内等额评选产生。10名人选名额分配结果如下(详情请参看附件名额分配计算表):会计学(专)1名,行政管理(专)1名。剩余8个名额,在其它各专业中评选产生。
各相关专业责任人依照上述评选要求,在本专业内评选产生相应的候选人,并于5月30日前将评选结果报送评审小组。各专业责任人须对成绩严格把关,重点核实有无按本班级教学计划规定,按期完成课程学习,及必选修课程平均成绩是否按正考成绩,各专业责任人须认真填写“省直电大2011年度中央电大奖学金初评表”(空白表见附件),并将候选人纸质材料和电子文件一并按期上报评审小组,电子文件通过qq上传(qq号码45586036),文件名中请注明本人姓名及专业名称。
第三轮、专业之间评选:本轮评选工作主要是评审小组对各专业产生的候选人的进一步评选。由于评选对象均为不同专业学生,成绩无可比性,故按照以下原则进行:
1、以所获电大奖励层次更高者优先。
2、奖励层次相同者,以获得奖励数更多者优先。
3、以上条件均相同者,以所在专业人数多者优先。
4、获奖等次按如下原则确定:a、中央电大各类奖项,b、省电大各类奖项,c、本校及所在单位各类奖项。
5、校评审小组按上述有关要求,对最终评审结果进行审查,最后确定10名人选,通过省直电大校园文化网公示五天,接受社会监督。
六、评选工作要求
(一)由于奖学金评审工作政策性强,时间紧、任务重。各相关辅导员及专业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准确把握试点政策,严格按照要求认真组织评选。
(二)要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广泛宣传动员,让学生了解中央电大奖学金评选试点工作的目的和意义,以及我校的评选办法,使广大学生积极参与本次中央电大奖学金评选试点工作。
(三)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规范操作程序,切实加强对奖学金的评审、发放等各环节的跟踪监督,确保评选工作公平公正。以取得实效。
(四)为保证评选试点工作的公正严肃,防止出现违规违纪和弄虚作假现象,我校均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及社会监督。
举报电话:0551-2698222、2698215
附件一:省直分校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人员名单
附件二:2011年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三:省直电大2011年中央电大奖学金专业责任人评审登记表
附件四:省直电大2011中央电大奖学金评选名额分配计算表
安徽广播电视大学省直分校
2012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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