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政治制度答案版 本文关键词:政治制度,答案
西方政治制度答案版 本文简介:简答题当代西方国家政治制度课程的特点;1.政治性。要用马克思主义的阶级观点和利益观点来分析西方政治制度。2.系统性。从动态来说,它研究西方政治制度的产生、发展和现状;静态上,它研究政治制度的全部,既包括立法、行政、司法制度,又包括宪法、政党、选举制度;就某一具体制度来看,既研究其具体的产生、发展,又
西方政治制度答案版 本文内容:
简答题
当代西方国家政治制度课程的特点;
1.政治性。要用马克思主义的阶级观点和利益观点来分析西方政治制度。
2.系统性。
从动态来说,它研究西方政治制度的产生、发展和现状;静态上,它研究政治制度的全部,既包括立法、行政、司法制度,又包括宪法、政党、选举制度;就某一具体制度来看,既研究其具体的产生、发展,又研究其各方面的具体规定
3.广泛性。
研究的范围涉及整个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又突出西方几个主要国家。在课程结构上,既安排了对西方各国政治制度的共性的概括,又安排重点国家特性的研究。
4.知识性。这门课的理论寓于广泛的具体制度、具体知识中。学习
这门课程时,要认真了解与掌握西方政治制度的具体内容,并运用正确的观点进行分析。
当代西方国家政治制度的研究对象、基本特点、发展阶段、产生的条件;
研究对象:研究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资产阶级为实现其阶级统治而采取的统治方式和管理方法。其中包括国家政权的阶级本质、组织形式、国家的结构形式、国家机关的体制和保证国家机器正常运转的一系列具体制度。
基本特点:
1、
“主权在民”原则.主权即国家主权,指国家固有的对内高于一切,对外保持独立自主的权力。“主权在民”作为一种政治理论,是针对“主权在君”提出的,从实质上看,两者争锋的焦点问题是有谁掌握主权。
2、代议民主制.根据“主权在民”原则,公民通过选出代表来行使国家权力的制度,是以议会为核心的政治制度。
3、国家权力机关实行分权制衡原则.孟德斯鸠创立了完整的分权制衡理论,他指出国家权力应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分别由议会、行政机关和法院行使。
4、法治原则
.最早由洛克论述,法治必须是良法之治,必须限制政府权力,必须保障公民权利和坚持司法独立。
5、人权原则.人权的内容从原来的基本权利概念扩展到人的社会、经济、文化各方面的权利,其中包括对公民私有财产权的保护。
6、普选制原则普选制的确立保证了公民普遍选举权的行使,普选权指每个享有国家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的人都拥有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
7、多党竞争原则.一个国家中由多个政党竞争国家政权,多党轮流或联合执政的政党制度为多党制,多党竞争的政治制度原则是当代西方国家政治制度的特点之一。
8、监督制度.
当代西方国家政治制度的监督制度包括利益集团对政治过程的参与与监督和大众传媒对政府的制约和监督。
发展阶段:
1、从19世纪中叶到20世纪初,这是资本主义政治制度巩固完善的阶段。其主要标志是:
①
以资产阶级两党制、多党制轮流执政为特征的政党制度最终形成。
②
文官制度的形成。
③
法制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制度的建立。
2、从20世纪初资本主义进入帝国主义阶段到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期。这是西方主要资本主义国家普遍加强军事官僚国家机器的阶段,也是德、意、日等国走向法西斯化的阶段。
3、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至今是资本主义国家政治制度进一步变革与完善的阶段。
①是资产阶级民主制进一步完善,公民权利普遍扩大;
公民选举权的扩大
种族歧视有所减轻
工人有条件地参加企业管理
社会福利制度的推行
②是政府行政权力进一步高度集中,国家军事机器进一步增强。
——作为国家行政首脑的总统、总理、首相拥有比以往更大的权力
产生条件:
资本主义政治制度的产生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取代封建主义生产方式的必然要求。
①在封建社会内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产生和发展,资本主义生产力的大提高,资产阶级的形成和壮大,为资产阶级革命准备了物质条件。
②欧洲的文艺复兴运动和资产阶级启蒙运动的兴起和发展为资产阶级革命准备了思想理论条件。
③资本主义国家政治制度的产生,正是资产阶级革命的必然产物。
西方国家的国家主权理论的发展进程。
国家主权论从16世纪最早提出开始,经历了从君主主权论到议会主权论到人民主权论的过程
①君主主权论的代表人物是霍布斯,他认为国家的一切权力必须掌握在至高无上的君主手中,但君主必须履行保卫人民安全和保护自己权力的义务.
②议会主权论由洛克提出,他认为,国家主权应当主要由议会掌握,而议会是由人民代表组成的,因此,他的议会主权论已经具有人民主权论的思想,是君主主权论到人民主权论的过渡。
③卢梭是资产阶级革命过程中第一个系统论述人民主权论的人,认为人民通过社会契约确立人民自己对国家权力的最终制约地位。人民主权至高无上,没有任何一种权力可以约束和支配人民.
二、当代西方国家选举制度的建立、选举类型、基本原则、竞选活动的规则、英美两国选举制度的特点.
建立:西方国家现代选举制度的建立是从议会选举开始的,当时规定拥有一定财产的人可以成为选举人和被选举人.资产阶级革命胜利后,确立了由选民选举产生的议会作为国家最高权力机构的地位。
选举类型
1、大选.议会制国家的大选主要是选举产生议会代表,并由议会多数党负责组织政府。总统制国家的大选则是选举国家行政首脑
。
2、中期选举.美国每2年举行一次国会议员的选举,因正值两届大选的中间,又称为中期选举。
3、预选——是美国总统大选中的特殊环节
4、总统选举
5、议会选举
6、地方选举和州选举
基本原则:
1、普遍选举权原则.
指每个享有国家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的人都拥有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
2、平等选举权原则.指每一选民在一次选举中只能有一次投票权,每一选民所投的票的价值和效力是相同的;即
“一人一票,每票等值”。
3、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原则.直接选举是指由选民直接投票选出议会议员或国家公职人员;间接选举,就是由选民投票选出选举人或选举人团,再由选举人(或选举人团)投票选出。
4、秘密投票原则.指选民遵循有关选举法规定,按照自己的意愿填写选票并进行秘密投票,选票不向他人公开。
竞选活动的规则
①
竞选宣传.
竞选宣传是贯穿整个竞选活动始终的。传统的竞选宣传方式通常是给选民写信拉选票,登门拜访选民,召开公共集会进行演讲等。现代竞选宣传中候选人可以随时与公众进行面对面交流,媒体可以在第一时间把竞选情况告之全国乃至世界。
竞选宣传需要有三个必要的条件:一是要有言论自由的公民权利保障;二是要有新闻自由的法律依据;三是需要金钱的支持。
②
竞选班子.
竞选班子的任务就是为候选人出谋划策,从竞选纲领,到宣传策略,再到与选民交流沟通方式,无一不出自竞选班子的咨询和设计。竞选班子大致有这样一些成员:一是候选人的政治知己,二是一般工作人员,三是义务助选人员。
③
竞选经费.
西方国家法律规定选举费用的主要来源有:选民捐助、国家财政拨款、候选人个人支出,但企业、财团的政治捐款构成了政治选举资金中的重要部分.
④
竞选规则.
西方国家政治选举中违反竞选规则的问题主要有竞选费用不断攀升问题、消极竞选的问题和候选人政治“做秀”问题。
英国选举制度的特点
①英国的选举制度的改革和完善经历了最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
②英国的选举活动时间较短,费用较少。
③英国的选举更多的是挑选政党而不是挑选个人,这与美国明显不同。
④英国的议会下院大选对决定哪个政党执政具有决定性意义。
⑤英国大选的获胜政党并不要求获得选民的过半数选票,而只要求简单的多数,即在小选区中获得简单多数选票即获得下院席位,以至于某些时候,获胜政党所得选票反比反对党少。
美国选举制度的特点
①
选举时间长,程序繁琐。
②
美国选举成为两党垄断的游戏。
③
金权政治,合法贿赂。
三、当代西方国家宪法保障制度内容.,英国宪法的构成和基本原则、特点,美国联邦宪法的特点
内容:
1、宪法的修改
是依据宪法规定享有宪法修改权的国家权力机构按照一定的程序对已有宪法中不适当的部分进行修正或变更的过程。
修改宪法的相关程序:①
修改宪法的倡议权归属
②
修改宪法的批准程序
③
修改宪法的限制
2、宪法的解释
就是依据宪法的规定由一定的国家权力机构对宪法规范的内容及其含义进行阐释和说明。
包括:①宪法解释权的归属
A、立法机关解释——主要是议会制国家
B、司法机关解释:普通法院解释宪法、宪法法院进行解释
C、专门机关解释
②宪法解释的方法
A、根据宪法的字面含义、条文结构逐字逐句进行推敲,并阐明其含义。
B、从宪法条文之外,通过探究立宪的目的、宪法的历史演进以及宪法整体与部分之间的联系来解释宪法。
3、违宪审查制度
是由国家权力机构对有关违反宪法规范的法律、法规、行政命令等进行审查和裁定的制度。
①
违宪审查的方式
A、由普通法院进行违宪审查。
B、由宪法法院进行违宪审查。
C、由专门机构进行违宪审查
②
违宪制裁的方式.
进行违宪制裁的最基本方式就是对违反宪法的法律等予以撤消或宣布其无效。
英国宪法的构成
①宪法性法律文件。指议会在各个时期通过的包含宪法原则的法律文件,是英国宪法结构的主体。
②宪法性惯例。指没有书面的成文法律规定,而是经过历史长期形成的、包含宪法原则的习惯成规。
③宪法性判例。指英国法院,特别是英国高等法院对某些案件的判决和解释。这些判决或解释具有宪法性的意义,对后来的各级法院法官的判决具有宪法性原则的指导和约束作用。
英国宪法的基本原则
①限制王权原则。这是英国宪法的根本原则。
②议会主权原则。王权受到了限制,权力归议会,议会成为最高权力机关。
③人权原则。即人身保护原则。主要体现在一些成文法律和法院的判例与成规中,核心是对资产阶级的财产、人身自由及公民权利的保护。
④法治原则。主要是指依法行使权力。
英国宪法的特点
①
从宪法结构上看,具有复合性的特点。
②
从宪法内容上看,具有重复和不明确的特点。
③
从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上看,具有柔性的特点。
④
从宪法监督上看,没有专门的监督机构,也没有专门的监督机制。
美国联邦宪法的特点-----
其首创精神和妥协精神
①
首创成文宪法。
②
首创总统共和制政体。
③
首创联邦制的国家结构形式。
④
首创三权分立制度。
⑤
保留了奴隶制。
四、当代西方国家政党的作用、功能,及执掌国家政权、影响国家立法、行政和司法的过程.
作用和功能
政党是由各阶级的政治中坚分子为了夺取或巩固国家政治权力而组成的政治组
织.
1、反映和聚合民意,整合政治体系
①作为政治利益的代表者,政党需要反映和表达其所代表的比较广泛的政治阶级和团体的需要。
②作为政治利益聚合者,政党聚合的是众多利益集团联盟或阶层的利益,通常是长远和全局性的。
2、动员和发展政治力量,组织竞选以获取或参加国家政权
①
为实现获取或维护国家政权的目的,政党不仅需要为选民提供政策选择和治国方案,还必须为选民提供本党执政人员的方案。
②
政党必须通过参加选举,通过赢得选举获取或参加政权。
3、执掌国家政权,影响国家立法、行政和司法过程
①政党通过选举获得议席,通过立法程序,将本党政纲和意志上升为国家法律。
②
通过选举获得行政组阁权,使本党骨干担任政府部长或要职,忠实地执行党的政策和主张。
③
间接影响国家司法权力,维护政党的统治利益。
4、监督政府,防止和纠正政府损害社会和公民的利益,包括选举监督、议会监督、行政监督
、舆论监督
5、通过政治宣传和政治教育,实现政治社会化
五、当代西方国家议会的主要职权及各职权的主要表现
议会的议事规则
职权:
1、立法权.
立法权一般指立法机关(议会或其他代议机构)制定、修改、通过和废止法律的权力,是统治集团将其意志升华为国家意志即法律的权力,也是立法机关首要而传统的权力。立法程序主要包括提出法案、审议法案、通过法案和公布法律四个阶段
2、财政权.
指议会审议和批准政府的财政预算和财政决算的权力。议会财政权的内容主要是批准政府的预算和决算.
议会有权审议、修改或否决政府的财政预算案,也就是审议、修改或否决政府的施政方针
3、监督权
一般指立法机关(议会)行使的除财政权以外的监督政府的权力。包括:
①质询权一般指议员采用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政府首脑或政府部长就内阁的施政方针、行政措施及其他事项进行质疑并要求解释、说明和答辩。
②倒阁权,指在议会内阁制国家,内阁必须得到议会的支持和信任,若议会对内阁表示不信任,内阁必须总辞职或提请国家元首下令解散议会,重新举行大选,由新议会决定内阁的去留。倒阁权被认为是内阁制国家议会监督政府最具有威胁性的一种权力。
③调查权,指议会为了立法和监督政府的工作,组织专门机构对政府的行为进行调查的权力。
④弹劾权
指西方国家的议会对政府高级官员犯罪或严重失职行为进行控告和制裁的一种制度.在内阁制国家,议会进行弹劾的对象限于总统和最高法院法官;在总统制国家(如美国),弹劾的对象包括一切高级联邦官员(包括总统、政府部长、最高法院法官、州长等)。
议事规则:
1、法定人数规则
2、会议公开原则
3、一事不再议规则
4、议员在会议中发言不得追究规则
5、法案必须两院一致通过规则
六、当代西方国家政府的组织形式、组织原则、主要职权,
当代西方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基本特征
组织形式
1、内阁制政府,又称责任内阁制,是一种以内阁为核心来领导和组织国家政务管理的政府组织形式。
①从内阁的构成来看,内阁通常都是由议会中的多数党或政党联盟来组成,内阁成员全部或部分必须是议会议员。
②从内阁与议会的关系来看,内阁对议会负责,议会对内阁有监督权和投不信任票(倒阁)权。同时,内阁成员又参与立法工作,议会的重要法案都来源于内阁,议会的立法工作是在内阁领导下进行的。
③从内阁与国家元首的关系来看,国家元首和内阁首脑分别由两人担任。实权掌握在内阁首脑手里,国家元首是虚位元首
④从内阁内部的关系来看,内阁是一个集体决策班子,内阁成员共同对所制定的政策负责。
2、总统制政府。是一种以总统为核心来领导和组织国家政务管理的政府组织形式。
①从政府的构成来看,政府是由选举获胜的总统来组织,政府的成员不能为议会议员
②从政府与国会的关系来看,政府和国会是分立的、平行的,相互制约的。
③从政府与国家元首的关系来看,政府首脑和国家元首合二而一。
④从政府内部的关系来看,是首长负责制,政府成员都由总统提名任命,又都对总统负责
3、委员会制政府,又称合议制政府。是一种以一定人数组成的委员会共同行使国家元首权力和最高行政权力的政府组织形式。
①从政府的构成来看,联邦最高执行与管理机关是一个叫联邦委员会的机构。
②从联邦委员会与议会的关系来看,联邦议会是最高权力机关,联邦委员会是议会的执行机构,从属于联邦议会,对议会负责,二者是议行合一的关系。
③从联邦委员会与国家元首的关系来看,联邦委员会同时又是集体元首,对外代表国家。
④从联邦委员会内部的关系来看,联邦委员会内部实行合议制,即集体领导,分工负责
4、半总统制政府,又称半总统半内阁制政府。是一种以总统为核心,以内阁为辅助,共同行使最高行政权,进行国家政务管理的政府组织形式。
①从政府的构成来看,政府由总统和内阁共同构成。
②从政府与议会的关系来看,总统实际上掌握着国家最高权力,但不对议会负责,而不掌握行政大权的总理和内阁则要对议会负责。国民议会有权对内阁进行监督或提出不信任案。
③从政府与国家元首的关系来看,总统是国家元首,不仅具有国家元首的权力,宪法还赋予他部分行政权,而且是行政决策权。政府形成了双首长制,总统为主,总理辅助,二者共同行使行政权。
④从内阁内部的关系来看,内阁仍是一个集体班子,重大政务共同讨论决定,并负连带责任。
5、独裁制政府。是由国家元首独揽立法、行政、司法大权,实行独裁统治的一种政府组织形式.
如20世纪30年代~40年代的德、日、意法西斯体制。这是一种反民主的政府组织形式,危害极大。
组织原则
1、相容或不相容原则。西方国家之所以有的采取相容原则,有的采取不相容原则,主要是由政府体制决定的。实行总统制的国家,一般实行不相容原则;实行内阁制政府的国家,绝大多数则实行相容原则,即政府成员必须是议员.
2、禁止兼职和从事副业性活动的原则。美国法律也有这方面的规定,如规定“个人利益与其担任的公职不能发生冲突”。
3、公布财产原则。美国法律规定:总统、副总统、国会议员等约15000人,必
须在任职前报告本人的财产情况,以后每年定期公开予以说明。
4、文官原则。美国和日本的法律都规定了现役军人不得担任政府职务
主要职权
一方面,政府(行政部门)的职权主要是行使行政权,即执行和维护宪法和法律,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要求,使宪法和法律的原则和精神在全国范围内得以贯彻和实施。另一方面,政府在主要行使行政权的同时,也具有制约和监督立法和司法的权力。
1、为实施宪法和法律而制定法规、条例,或发布指示和命令的权力(又叫“行政立法权”)
2、制定和执行政策的权力。
3、掌管军队、警察和监狱,对外捍卫国家安全,对内维持社会秩序。
4、掌管行政机构,负责人事任命和人事管理,进行行政领导和行政监督,这是政府执行宪法和法律在人员、机构和组织上的保证。
5、参与立法,行使政府对立法的监督和制约权。
6、编制国民经济预算并向议会提出财政预算案,广泛调节和干预经济事务。
7、主管国家文化、教育、卫生、社会福利等方面的事务。
8、处理与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外交关系,开展对外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活动。
9、司法行政权。
10、其他方面的职权,如授予荣誉职务和称号,根据选举法规组织选举工作等。
基本特征
1、公开考试和择优录用,保证政策执行者产生的公平性
2、严格考核和奖优罚劣,保证政府行政的绩效性.
主要从公务员的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勤勉程度、实际业绩等四个方面对公务员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决定公务员的任用、留用、加薪、晋级、降职、免职等。
3、职务常任和权利保障,保证政府行政的稳定性。职务常任,也叫做“无过失不被免职”,主要指公务员一经公开考试和择优录用后,若没有重大责任过失不得被免职,也叫终身任职或职业保险。权利保障:一方面,通过各种公务员法规对公务员的基本权利予以明确规定。另一方面,当公务员的权利受到侵犯,或因违反义务受到不适当的处分时,有权向司法机关或有关专门机构提出申诉,并受到法律和法律程序的保障。
4、严明职业道德与行为规范,保证政府行政的廉洁性
①要求公务员忠于国家、忠于职守、尽职尽业。
②要求公务员政治中立,不参加某些政治活动。
③规定公务员必须严守国家和公务机密。
④禁止公务员经商,原则上禁止公务员兼任有报酬的其他公
职。
⑤禁止公务员接受金钱或礼品的馈赠。
⑥实行公务员的财产申报制度
七、当代西方国家司法权的基本特征、功能,当代西方国家的检察机关的主要职权
基本特征
1、被动性.
法院不能主动行使职权,而实行“不告不理”的原则,非因当事人请求不得启动司法程序,而且司法程序必须围绕当事人请求的事项进行。
2、终局性
一方面,法院是社会上几乎所有纠纷的最终裁判者;另一方面,法院在裁判任何案件时,都必须给出一个最终的裁判方案,而且该方案要在法律效力上具备稳定性,从而达到定纷止争的目的
。
3、依法性.
其一,法院的管辖权是法律明文规定的;其二,法院在审理和裁决案件时,只服从法律,不受政府、政党、媒体等的影响。其三,一般说来,法院只解决纠纷中的法律问题,不受理政治问题
4、权威性
其一,司法依法所作出的裁决或判决具有强制性,即必须得到执行。其二,司法所作出的裁判是最终的裁判。
5、中立性
司法权主体本身与待决的社会冲突事实和利益之间必须具有非关联性,司法者的个人价值取向、情感等因素对冲突双方没有任何偏异倾向,并在裁断的过程中不受任何来自外部因素的干扰或影响。
功能
1、解决纠纷.
在法治社会中,司法是解决社会冲突的最有效的方式,而且,与其他解决纠纷的主体相比,法院的裁判具有最高的权威性。
2、制定政策.
一是通过解释法律或创造新的判例形成新的政策,二是通过司法审查权来干预公共政策。
3、制衡权力.
第一,通过司法审查制度实现对立法权和行政权的制约。第二,通过解决立法权、行政权之间的矛盾冲突维护权力之间的平衡。
4、保障权利.
一方面司法权通过裁决公民、组织与国家相互之间的纠纷,对合法权利受到侵害的一方给予有效的救济;另一方面,司法权的权力制衡功能又可以使司法权通过对行政权或立法权的有效制约,防止两权可能的滥权,从而保护公民权利不受立法权和行政权的侵害。
5、警示教育.
司法权通过强制性地公正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还可以发挥警示教育的功能。法院的教育功能还体现在引导社会健康的法律观念和法律意识方面。
主要职权
1、公诉权:代表国家向法院提起公诉,并出庭支持公诉.
追诉犯罪是检察机关的最基本的职权,日本实行所谓的检察官起诉垄断主义,法律不承认检察官以外的人有起诉权。
2、侦查权:西方各国的检察机关都在一定程度上行使侦查权英美法系国家检察机关的侦查权比较有限。各国检察机关都有侦查监督权。
3、干预民事诉讼.
西方各国普遍赋予检察机关参与民事诉讼的权力,检察机关可代表国家对涉及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的重大民事案件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参与非检察机关起诉的案件。
4、监督法院的审判活动
5、充当政府的法律顾问,为政府提供法律咨询
名词:
1、宪法性惯例
指没有书面的成文法律规定,而是经过历史长期形成的、包含宪法原则的习惯成规。
2、选举监督制度
选举监督制度,就是对国家政治选举的竞选者及其参与行为进行批评、建议、检举、控告的制度,是以促进选举合法化为目的而建立的公开控制和纠错的机制。
3、倒阁权
指在议会内阁制国家,内阁必须得到议会的支持和信任,若议会对内阁表示不信任,内阁必须总辞职或提请国家元首下令解散议会,重新举行大选,由新议会决定内阁的去留。
4、竞选
竞选是一种选举方式,它是指候选人及其政党在选举过程中为了赢取选民的选票,通过种种努力宣传自己的政治主张,展现自己的政治领导力,与其他候选人形成一定的政治竞争。
5、秘密投票原则
指选民遵循有关选举法规定,按照自己的意愿填写选票并进行秘密投票,选票不向他人公开。
6、立法权
一般指立法机关(议会或其他代议机构)制定、修改、通过和废止法律的权力,是统治集团将其意志升华为国家意志即法律的权力,也是立法机关首要而传统的权力。
7、政府
指专门行使行政权的国家机关的总称。“国家行政机关”就是指对国家政务进行组织管理的机构。具体来说,就是指对国家的经济、政治、军事、外交、文化教育等一切内政外交的事务做出决策并直接实施的政权机关。
8、委员会制政府
又称合议制政府。是一种以一定人数组成的委员会共同行使国家元首权力和最高行政权力的政府组织形式。
论述题:
试析当代西方宪法的主要内容和本质。
主要内容包括以下三点:
1、对私有财产和剥削制度的确认。
①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是西方国家宪法的核心和灵魂。从18-19世纪以来,西方国家几次大的革命都与捍卫私有财产权有关。如英国的第一部宪法性文件《大宪章》,1789年的法国革命,18世纪美国的独立战争。这些斗争影响到各国财产法律制度的形成,使保护私有财产的观念转化为法律条文。
②同时,对剥削制度的确认,为资本主义的经济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2、确立资产阶级的统治地位,统治形式和方法。像英法美这三个主要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就是通过自上而下的革命或战争方式,推翻旧统治阶级,确立资产阶级统治的。国家宪法当然要符合统治者利益,确立它的合法统治地位。
3、规定了公民的权力与义务。
①根据西方国家宪法,公民的权利可归纳为财产权、平等权、自由权、收益权和政治参与权五个方面。其中财产权是公民基本权利中最根本的权利,是其他权利赖以产生和存在的基础。
②公民的基本义务可归纳为七个方面:第一,捍卫祖国、服兵役义务;第二,缴纳税款;第三,服从法律;第四,尊重他人财产;第五,接受教育;第六,劳动;第七,遵守公共秩序。
本质:
西方国家宪法的本质只能是资产阶级意志的集中表现。因为它反映的是资产阶级的利益和要求,体现的是资产阶级的根本利益。
1、西方国家的宪法都是建立在生产资料资本家占有制的基础上的,这就决定了占统治地位的只能是统治阶级。
2、西方国家宪法的制定者都是资产阶级的代表人物
3、西方国家宪法的内容主要是确认和保护资本主义私有制和资产阶级的利益。
4、西方国家宪法的作用都是确认和巩固资产阶级的政治统治。
试析当代西方国家政治制度的基本特点。
西方国家政治制度具有多样性和共同性的特点,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1、主权在民的基本原则
这种权力观点认为国家的权利来源于人民的让渡,政府的权威是相对的,因为主权始终在人民手中,当初资产阶级就是以此来动员人民反对专制统治的,它否认了君主专制在的,奠定了现代西方国家公民政治参与的基础。
2、代议民主制原则
代议制的主要内容是说,根据主权在民的原则,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但人民不直接行使国家权力,而是通过一定的程序选举代表组成代议机关来行使。代议制民主被西方国家普遍接受,成为西方国家政治制度的共同特点,是西方民主制度的核心内容。
3、分权制衡的原则
分权制衡的思想即三权分立思想发源于欧洲,即把国家权力分为行政权、立法权、司法权三部分,作为国家权力机构的组织原则并形成一种制度,是西方国家政治制度的基本特点。
4、法治主义原则
法治就是根据法律智力国家的一种原则,它在政治制度中的体现就是在宪法中明确规定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政府的组成、权利以及行使都必须依照法律规定,执行法定程序,政府是有限政府。这是资本主义政治制度运行的一项原则及西方国家政治统治形式和管理方式。
5、突出人权
《联合国人权宣言》的第一条为,“人人生而自由,在尊严和权利上一律平等。”所以说人权是人类理想的价值目标。
6、普选制原则
普选制原则指每个享有国家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的人都享有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它强调公平,在权利上注重平等。
试析20世纪末西方国家政党制度改革的特点
1.
在思想意识方面淡化党的意识形态色彩,对党的价值观念进行新的解释。欧洲传统的社会党是一个纲领型党,主要的社会基础是社会中下层的劳动者,因而其纲领政策中的意识形态色彩较浓。为适应社会和阶级结构的新变化,许多社会党淡化或放弃“社会主义”的目标。
2.
扩大党的代表性和开放性。面对传统政治基础(农民、工人特别是“蓝领工人”队伍)的减少,欧洲社会党等左翼政党相应调整了自己的方针政策和组织路线。一方面,及时调整自己的内外政策,注重解决选民所关心的实际问题,特别注意到广大中间阶层的利益和需求以赢得较多选民特别是中间阶层的信任和支持。另一方面,注意在新兴的阶级和阶层中吸收党员,扩大自己的群众基础以保持较强的社会影响力和政治影响力。
3.
扩大参与民主和社会民主。英、德、法、意等国的社会党把党的全国书记由执行委员会选举改由全体党员直接选举。这样做既有利于领袖直接听取基层党员的意见,对公共领域尤其是基层党员对政治的不满作出回应,又可以向公众显示政党领袖对政党的控制和自信,也是政党领袖清除不能代表党员愿望的党内竞争对手、减少党内冲突和矛盾的手段。
4.
改革党的组织方式。传统的垂直多层次组织结构形式单一,带有官僚等级制的特点。在后工业社会和信息时代,越来越难以适应党的多层次发展需要。因此,欧洲社会党利用因特网纵横方向上都能四通八达的优势,促使传统上情下达或下情上达的条块分割式的组织沟通模式向全方位四通八达的扁平式网路结构转变。
5.
改变传统的高度控制的执政方式,推行一种新的治理方式。二战后欧洲社会党普遍风行的是以凯恩斯主义为理论基础的国家干预主义政治模式。随着全球化的发展,生产、资本和金融的全球流动性对这种政治模式的基础形成了挑战,传统的“开支与税收”政策难以持续。作为这种传统政治模式代表的社会党由此落了个不善管理国家的形象。为扭转这种形象,20世纪90年代,社会党人在继续保守主义政党的一些改革政策的同时,开始探求一种新的治理方式。“新治理”强调政治和社会力量之间的平衡;强调发挥各种社会机构和组织的作用。
6.
加强党的廉政建设,严厉惩治腐败。大量资料表明,执政党内存在的消极腐败现象是削弱党的战斗力、危及党的生存的直接因素。印度的国大党、日本自民党、意大利天民党等政党衰落的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此。党内腐败导致党在重大政治事变面前软弱无力,并失去人民群众的支持与信任。为了减少党员腐败的可能,西方各国政党都制定了一系列的制度和采取相应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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