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牛”摩托车司机因458次交通违规被罚新台币9万元
扬子晚报报道,继今年3月查获一辆闯红灯328次的两轮摩托车后,潮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于5月下午又通报了一起“最牛逼”的摩托车违法案件3日:该支队市区一队查获一辆当天闯红灯458次的两轮摩托车。
近日,潮州交警部门在检查中发现了另一辆经常违反交通规则的两轮摩托车。 该摩托车车牌为粤UGT222,经常在交警二中队管辖范围内行驶。 对此,相关执勤人员多次追踪踪迹,但屡屡失手。 3日上午8点左右,广东UGT222型两轮摩托车再次出现在二中队辖区。 执勤民警进行全面布控排查,最终在诚信路19楼附近将嫌疑车辆和涉案车辆均抓获。 经潮州市交警部门核实,广东UGT222型两轮摩托车车主、驾驶员为蒋某宝。 自2014年11月28日以来,该车辆累计未解决闯红灯交通违法行为458起。 目前,潮州交警部门已依法暂扣涉案广东UGT222型两轮摩托车,并责令车主蒋某宝缴纳相关罚款并接受相关处罚。 根据相关规定,司机闯红灯458次将被罚款9.16万元,并扣分2748分。
2017年交通违法处罚标准
1.醉酒驾驶机动车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处1000元罚款。 醉酒驾驶营业性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处2000元罚款。
2、酒后驾车
机动车: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3个月,并处300元罚款。 饮酒后驾驶商用机动车的摩的司机追骂交警,暂扣机动车驾驶证3个月,并处500元罚款。
3. 超载或过度拥挤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量超过额定载客量20%或者货运车辆超过核定载重量30%的摩的司机追骂交警,处500元罚款。 公路客运车辆超过额定载客量20%、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重量30%的,处2000元罚款。
4. 超速行驶
驾驶机动车超过最高限额50%的,处1000元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5、无证驾驶
机动车驾驶人在驾驶证被吊销期间继续驾驶的,处500元罚款,并处15日拘留。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200元罚款。
6.驾驶组装、报废机动车
对组装、改装或者应报废上道路使用的机动车,一律没收并强制报废。 驾驶人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的,处1500元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7. 使用假驾驶执照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号牌、行驶证、检验标志、保险标志、行驶证,或者冒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号牌、行驶证、检验证明的有标识或者保险标识的将罚款2000元。
8.记录12分后继续行驶
机动车驾驶人记12分后继续驾驶的,处800元罚款。
九、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10. 肇事逃逸
所有机动车驾驶证将被吊销,驾驶人终身不得领取新的机动车驾驶证。
11、不给救护车让路扣3分。
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将未给紧急车辆让行的扣分细则纳入其中。 明确规定: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路、逆向行驶的,扣3分。
12、无证车辆违章停放双倍处罚:扣6分,罚款200元
对于为逃避违章停车处罚而摘下车牌的司机,交警会对车牌进行记录、拍照开罚单,同时还会进行双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