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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存与运输联合优化中的信息共享研究

日期:2020-05-17  类别:最新范文  编辑:一流范文网  【下载本文Word版

库存与运输联合优化中的信息共享研究 本文关键词:库存,优化,运输,联合,共享

库存与运输联合优化中的信息共享研究 本文简介:库存与运输联合优化中的信息共享研究一、引言当前经济的竞争形态已经越来越由传统的产品竞争和服务竞争转变为供应链之间的竞争,竞争的优势不再来源于单个企业绩效的好坏或利润的高低,而是来自于整条供应链绩效的好坏和利润的大小。库存成本与运输成本是企业乃至整个社会物流成本的两个主要组成部分,占物流费用支出的绝大

库存与运输联合优化中的信息共享研究 本文内容:

库存与运输联合优化中的信息共享研究

一、引言

当前经济的竞争形态已经越来越由传统的产品竞争和服务竞争转变为供应链之间的竞争,竞争的优势不再来源于单个企业绩效的好坏或利润的高低,而是来自于整条供应链绩效的好坏和利润的大小。库存成本与运输成本是企业乃至整个社会物流成本的两个主要组成部分,占物流费用支出的绝大部分。然而,由于产权分散,供应链企业的决策主要是分散决策,运输企业的收益增加往往是以库存企业的利益损失为代价的。[1]因此,将物流系统中最重要的两个环节,即库存控制和运输管理融合到一个大问题中,去寻求这一联合问题而非其中某一单个问题的最优解决方案,不仅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也具有极大的实践意义。

库存运输联合优化(Inventory-Transportation

Integrated

Optimization,以下简称ITIO)就是在这种背景下产生的,ITIO从整个供应链利益最大化的角度出发,找出供应链最优的运输与库存方案,[2]体现了当前供应链与供应链竞争的思想,并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ITIO研究配送中心(一般为零售商)向面临随机需求的零售商多次配货的问题,其主要目的是设计最优路径和配送批量,从而最小化运输成本并控制库存成本,运输与库存整合优化离不开ITIO联合优化各参与方共享的高质量信息。ITIO信息共享可以改善供应链系统绩效,有效降低不确定性,减少牛鞭效应,有利于提高参与各方联合优化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利于ITIO参与各方对合作进行监督。[3]

二、库存运输联合优化信息共享理论模型

ITIO信息共享运作过程为:零售商把搜集到的消费者需求信息、订单信息、自身库存信息共享到ITIO服务器;供应商把车辆信息、与零售商之间的路线信息和自身库存信息共享到ITIO服务器;ITIO服务器与征信机构系统相连,获取供应商与零售商的信用信息;ITIO决策者根据所获得的共享信息,作出ITIO最优决策,确定最优的配送批量、活动整合、批量整合、配送频率、配送路线。其中,批量整合与活动整合是相互联系的两个整合,研究表明批量整合与活动整合可有效降低物流成本。[4]ITIO决策者发布最优决策后,零售商再根据最优策略发出订单并共享订单信息,供应商根据ITIO最优策略发货出货并共享发货出货与运输信息。信息共享可让供应商实时掌握供应链中的需求、库存、发货、订货、订单、车辆和运输信息,并根据这些信息及时调整自己的生产安排、库存和配送,有效降低自己的库存成本、缺货成本、运输成本,提高服务水平。同样,零售商也可实时掌控ITIO合作的相关信息,并作出自己的最优反应。ITIO信息共享模型见图1。

图1

库存运输联合优化信息共享模型

三、库存运输联合优化信息共享的障碍因素分析

1.信息泄露

信息泄露是指在供应链信息共享过程中,共享的信息被有意或无意泄露给没有参与信息共享的其他企业的过程。

(1)第三方物流企业信息泄露

达和斯瑞德哈(Dye

&

Sridhar)研究了第三方行为对企业信息获取的作用。其研究表明,当企业向专业咨询公司获取项目信息时,信息泄露风险会使得项目价值下降。[5]第三方物流企业信息泄露来源于第三方物流企业对零售商和供应商物流业务的外包承接以及向他们提供优化解决方案。通过这些业务往来,第三方物流企业掌握了零售商的产品需求信息、库存信息和价格信息,还掌握了供应商的产品信息、车辆信息、客户信息、生产信息和生产技术信息。第三方物流企业有可能将这些信息泄露给零售商或供应商(委托企业)的竞争对手。竞争对手掌握了这些信息后,会在与委托企业的竞争中预测到委托企业的策略选择,使委托企业在竞争中处于不利位置。

(2)上游企业信息泄露

供应商共享自己所拥有的合作方信息,可以促进自己与其他企业的合作,增加自己的收益。[6]这种共享可以是自愿无偿的,也可以是有偿出售。供应链评估网(supplychainaccess.

com)进行的一项调查表明,有64%的供应链经理指出,其共享信息被供应商出售给了他们的竞争对手。

(3)下游企业信息泄露

下游企业在购买产品、使用产品、维护产品、回收产品及谈判接触过程中,可以逐步掌握上游供应商的许多产品信息、创新工艺和实用新型等。为获得稳定的产品供应,提高所购买产品的质量,促进上游供应商之间的竞争,使自己在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下游企业往往会主动甚至无偿地向其他上游企业泄露上游企业的信息。

2.联合优化利润分配问题

在ITIO联合优化中,各参与企业共享自己的相关信息,并分享ITIO超额利润。由于各方对超额利润的分配份额都有自己不同的期望,所以ITIO利润分配是企业信息共享需要解决的一个核心问题。一般认为,参与企业只要能够获得比不采用ITIO策略时更高的收益,就会愿意采用ITIO策略。但是,行为经济学的实验研究发现,事实并非如此。假设超额利润为100元,如果一方分得98元,另一方分得2元,则分得2元的一方几乎肯定会拒绝合作,这一结论已经被行为经济学实验所验证。这种有违理性人假设情况出现的原因在于,参与方除了追求物质效用外,还具有公平偏好,如果利益分配显著不平等,合作就会无法进行。[7]

而在ITIO合作中,参与各方的势力,包括技术、管理、谈判各方面的地位是不一样的,因此各方所处的地位是不平等的,属于典型的斯塔克伯格博弈,因此参与信息共享的成员无法得到等同的合作地位与利益分配。在ITIO合作中,主导企业会根据自身情况作出最有利于自己的决策,损害跟随企业的利益,有时它们甚至会用停止业务关系相威胁,迫使跟随企业采用符合其利益的策略。跟随企业处在一种被动接受的地位,缺乏自主性。尽管长期来看,所有参与者均能获得好处,但跟随企业获得的ITIO超额收益份额根本无法与主导企业相比。因此,跟随企业(一般来说是零售商)可能会根据自己能够获得的超额收益份额,来决定自己共享的信息数量、质量和真实性,这会造成信息失真,进而导致ITIO最优化策略的偏离。

3.道德风险

信息不对称是道德风险产生的前提条件,而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是其根本原因。

ITIO合作需要各方的共同努力才能实现,需要各方共享需求信息、订单信息、库存信息、运输信息、发送货信息,这需要各方付出一定的努力。参与各方付出努力的水平越高,ITIO合作收益也就越大。然而,在供应链系统中,由于参与各方地理位置、空间分布、组织结构、技术水平和标准的不同,双方信息是不对称的。

信息经济学认为,经济主体具有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动机,然而在ITIO联合优化中,供应商和零售商各自的目标与ITIO的整体目标可能并不一致。在签署ITIO联合优化协议之后,ITIO的各参与方可能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放松对ITIO合同的履行,转而追求个体利益的最大化,作出有损于ITIO联合优化的行为,这会对其他合作方的利益造成损失。

4.信用信息共享困难

在我国,信用信息登记系统主要由政府部门运营,私营征信系统发展刚刚起步,没有形成完整的信用信息运行体系,而且技术管理手段与行业规范准则不健全,供应链信用信息市场化程度低,信用信息获取困难。[8]各种信用信息的搜集、评估、整理、发布、交易、保密技术和手段都还不成熟。从事ITIO信用信息服务的机构和人员缺失,还没有形成提供整套信用信息服务的管理系统。而且,信用信息法律不完善,与信用信息的收集、发布、保密等相关的行业准则规范尚未形成。

四、库存运输联合优化信息共享的对策建议

1.建立信息共享激励机制

设计ITIO激励机制来激发员工的合作动机,用各种有效的方法去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使员工努力实现ITIO联合优化目标。正确诱导员工的工作动机,使之在实现组织目标的同时实现自身的利益,提高其满意度,从而使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继续保持和发扬下去。

要激励企业追求ITIO联合优化收益的最大化,只有拉大企业积极共享信息与不积极共享信息、共享真实信息与虚假信息、共享高质量信息与粗糙信息在收益上的差距,才能促使各参与企业努力共享高质量信息,最大限度地推动ITIO联合优化的开展。

2.签订多边保密协议

应对ITIO信息泄露的一项重要措施是签订多边保密协议。多边保密协议的达成有利于巩固信息共享各方的合作关系,加深彼此的信任,从而实现ITIO联合优化目标。多边协议应规定参与ITIO信息共享的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及机密的范围、保护期限、保密方式等。一旦信息共享各方出现争议,保密协议就成了确定各方权利、义务的重要依据,有利于各方在司法救济中寻求法律保护和救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多边保密协议应详细规定信息共享各方保密的主体、客体以及保密的时间、方式、范围和其他一些标准条款。

3.建立分级信息准入制度

建立ITIO分级信息准入制度,规定供应商、零售商和第三方企业不同级别职员的信息准入权限。对关系到参与方核心竞争力的机密信息,仅允许合作方高层进入,限定知悉机密信息的人员,尽量缩小知悉机密信息人员的范围。对一般的业务经营信息,允许合作方相关业务人员查看,以便ITIO日常业务的开展。

4.竞业禁止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间人才的流动越来越频繁,人才的流动导致企业商业秘密泄露现象普遍存在,使得企业核心竞争力受到影响,竞争优势随之丧失。竞业禁止作为一种对推定损害事先防范的制度,克服了事后救济的不足,是现代企业在各类竞争关系中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侵害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手段。

通过合理的竞业禁止,规定公司人员特别是管理层,在企业任职及离职后的一段时期内,不得到经营相同或类似业务且具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兼职或任职,也不得自己开展或参与ITIO类似业务。

5.建立合理的收益分配制度

合理分配信息共享带来的ITIO超额利润是信息共享中的一个重要问题。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ITIO收益分配制度,最大限度地调动ITIO参与各方联合优化的积极性。信息共享不仅要使整个供应链受益,而且要使参与各方受益。建立合理的收益分配制度,根据共享者所提供信息在ITIO联合优化中的作用大小,给予相应的收益分享份额。

在ITIO超额收益分配制度中,需要兼顾上下游企业和供应链整体的效用。通过收益分配机制的设计,让个体收益与整个供应链的ITIO收益紧密结合起来,使得各参与企业的个体目标与ITIO整体目标保持一致。对个体目标和ITIO整体目标的背离,应合理设计机制予以消除,通过诱导措施,协调整体目标与局部目标的冲突。

6.实施激励定价

在ITIO策略实施过程中,供应商由于生产技术优势、管理优势和规模优势,在合作中处于主导地位。而零售商处于从属地位,在合作安排与利益分配上处于劣势,往往无法获得应有的利益,这会影响零售商信息共享的积极性。

为提高零售商与其他参与方共享信息的积极性,供应商可向零售商提供价格折扣,让零售商能够从供应链内部定价中获益,提高零售商参与ITIO信息共享的积极性。而且,供应商可根据零售商在ITIO合作中的信息共享情况,实施价格歧视策略,对信息共享努力程度高的企业提供较低的供货价格,对信息共享努力程度低的企业采用抑止性高价。

7.建立长期战略伙伴关系

在一次或有限次的ITIO合作中,参与信息共享的各方会采用个体利益最大化策略,从而损害其他合作方的利益。他们可能会共享虚假信息以诱导其他参与方采用符合自己利益的策略,以ITIO整体利益与其他合作方的利益为代价来实现自身的利益。由于合作周期有限,自利行为的收益大于受到报复的利益损失,因此自利行为是最优的。其他合作方电会采取这样的策略,因此道德风险会逐级传递到第一次合作中,以致ITIO信息共享无法开展。

所以,ITIO核心企业从一开始就应该对潜在的合作伙伴表明要建立长期战略伙伴关系。在合作过程中,要对在信息共享方面表现优秀的合作方给予奖励,如给予更多业务机会与财务、技术支持等。而一旦发现合作方有违约动机和行为,立即取消合作计划,并将不诚信名单公布于众,以有效消除合作方的道德风险。

8.建立信用信息管理体系,完善相关法规

建立ITIO信用信息管理体系,建立信用信息交换、披露、汇总、共享的平台,为市场监管决策提供帮助。并对接国家公共信用信息登记系统和私营信用信息系统,尽可能多地获取ITIO合作参与方准确而翔实的信用信息资料。重点对接商务部商务领域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它是国家公共信用信息登记系统之一。该系统主要实现商务领域信用数据的归集与共享,为各级商务主管机关、社会公众提供信用数据服务,是全面、准确、及时反映商务领域信用信息体系建设的动态门户之一。

大力引进国外先进的信用信息搜集、整理、发布、交易、保密技术。欧美国家经过多年的发展,拥有先进的信用信息体系和管理技术,通过学习它们的技术和经验,可以在ITIO信用信息建设和管理方面少走弯路。

同时,要加快信用信息相关行业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为从事ITIO社会征信机构开展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搜集、保存、评级、服务等业务提供基本的法律依据,改变目前社会信用体系建立缺乏法律基础的状况。综合运用行政、法律、商业化的手段,依靠先进的信息技术,逐步收集、处理分散的ITIO企业经营行为纪录,建立征信体系和网络化的征信数据库。严格执行相关法规,规范各参与方提供的信用信息,对故意隐瞒行为作出相应的处罚;规范征信公司,防止其提供不实信息;在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的同时,也要保护各参与方的商业秘密和公民个人的隐私权,建立覆盖全行业的严格的信用监督、奖惩制度。

篇2:公司库存盘点管理制度

公司库存盘点管理制度 本文关键词:盘点,管理制度,库存,公司

公司库存盘点管理制度 本文简介:公司库存盘点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对公司存货的管理和控制,保证存货的安全完整,提高存货运营效率,保证合理确认存货价值,防止并及时发现和纠正存货业务中的各种差错和舞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制定本制度。(二)本制度所称存货,是指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

公司库存盘点管理制度 本文内容:

公司库存盘点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了加强对公司存货的管理和控制,保证存货的安全完整,提高存货运营效率,保证合理确认存货价值,防止并及时发现和纠正存货业务中的各种差错和舞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制定本制度。

(二)

本制度所称存货,是指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主要包括毛料仓库的各类原材料、展厅内的衣服产成品、办公用品等。

(三)库存物资内部控制中的不相容职务应当分离,其中包括:

(1)实物的验收保管与采购应分离;

(2)审批发料的计划员与存货保管员相分离;

(3)存货盘点应由会计、出纳及仓管等人员共同进行;

(4)若某职位空缺或相关人员临时外出,应指定替代人员或临时人员负责,避免暂时的职务重叠。

二、岗位分工与授权

(一)

职责分工。

(1)仓库管理员负责办理物资的验收入库、存储保管和物资出库业务,审核相关表单并及时于次日的上午10点前递交到财务部,仓库管理员必须妥善保管所有存货收发凭证并装订成册,定期盘点库存物资,保证库存物资达到帐证相符、帐实相符、帐帐相符;

(2)财务部负责存货进仓与出仓的核算业务及对相关存货管理的监督,及时把仓库管理员提交的进仓单、出仓单核对并录入ERP系统;

(3)采购部负责外购品入库业务指令的下达、起始表单的填制和报账、付款事宜;

(4)质量控制处(可修改)负责相关物资出入库的质量检测事宜。

(二)

各部门领用与本部门职责相关的消耗性库存物资需由本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领用与本部门职责无关的库存物资或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设备(如风扇、座椅、电脑等)需要在人事部进行登记,由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审核后由分管领导签字批准,才有权批准领用该库存物资。

(三)库存物资的盘盈、盘亏的处理决定权由公司仓储部门与财务部门行使,并报公司负责物资管理的分管领导和财务主管、总经理审核批准。库存物资的变质老化、报废毁损的处理决定权由公司仓管部、财务部及采购行使,并报公司负责物资管理的领导和财务主管、总经理审核批准,根据相关法规制度的规定作出处理决定并进行会计核算。

三、请购、采购、验收与保管

(一)公司的原材料请购采购业务的执行,由采购部根据销售部下达的原料需求计划进行采购。对于原材料的采购需申请人填写《采购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销售主管及总经理的批准。

第九条

仓储处、采购部分别对入库原材及产品的数量、质量、技术规格等方面进行检查与验收,保证存货符合采购要求。

(二)外购原材料验收后,由仓库管理员填写“收货单”,经检验合格的原料,仓管员方可办理入库手续。对供应商错发、少发或不合格原材料,仓管部应及时通知采购部予以退货或补货。

(三)对于入库展厅的成衣产成品,由销售部生产跟单对其进行检验并予以标识,只有检验合格的产成品,仓管部才可以作为存货办理入库相关手续。

(四)仓管部必须定期对毛料仓库的存货进行检查,加强存货的日常保管工作。

(1)仓库应按材料名称及规格型号一物一卡准确标识,存卡应逐笔登记材料的收、发、存,各项内容应填写齐全、准确。

(2)上架保管的材料,应做到分门别类按行次-层次-位置排序摆放,标志明显,易于存取和保管。

(3)

同种牌号的库位应集中设置,每一个货架托盘物料只能堆放一个品种,不得混堆;

(4)

每一货架中的每种物料必须在货架标识牌上注明牌号、批号及数量;

(5)

当不同批号的物料在同一垫仓板上存放且每个品种批量1kg以下的物料,可集中放置,但要正立放置,并标识清楚、不得混杂;

(6)物资存放,进出环节注意防止渗、漏、变质等浪费行为,并保持材料仓库现场整洁整齐;

(7)物料如有破损、残缺、变形或物品分解变质等情况,应立即进行安全处理消除事故隐患,材料仓库不能自行处理的应立即报告公司领导;

(8)经常巡视材料仓库物资,注意防潮、防变质等防护措施,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9)为保证材料物资的安全,材料仓库人员应注意防火、防盗,并掌握基本消防知识,严禁有火险隐患存在,如明火、吸烟、非法用电,易燃易爆品、烧焊维修火花等,由本仓储处经理定时安排检查消防器材设施;

(10)

仓管员每日下班前应认真检查,确认无人滞留材料仓库后,关好水源、电源、门窗,方可离开,以确保材料仓库材料物资安全;

(11)

发料时,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发料,先到先发,应先集中发同一批次的物料,发完后再发另一批次的物料;发货时,同一生产批号所需原材料集中发出,集中放置。

(五)

人事部、销售部、设计部对展厅的产生品成衣的共同进行管理。

(1)展厅内所有成衣的数量由人事部负责登记进仓及出仓,定期每月进行盘点登记并录入电脑系统。

(2)保持展厅的整洁,展厅会议桌上的衣服及其他物品要及时清走,纸箱或其他不允许放进展厅的物品放在展厅不能超过两个工作日;

(3)展厅摆设由销售部、设计部同事一起整理,清洁由阿姨打扫;

(4)只有设计部及销售部人员可以使用展厅内的衣服,在使用衣服时应及时放回相应的位置,如需拿出展厅的,必须到人事部前台处登记,遇周六日或晚上前台没人的情况,使用人应先做好登记,上班的时间再到前台补录登记。人事部前台负责登记,并核对架子上的衣服数量是否一致,如有外拿不登记与数量不一致的,由销售部和人事部负责人共同协商处理;

(5)成衣产成品有新款放进展厅的,需统一到人事部前台出处登记,如未登记,造成衣服杂乱或不见的,由销售部或设计部负责人自行处理。

(6)展厅开放时间为正常上班时间,由人事部前台打开,如晚上需使用展厅必须提前跟人事部前台沟通,前台可安排仓库管理员关门,如周六日要使用的,可告知仓库管理员。

(六)仓管部及人事部必须对入库的存货(毛料及产成品衣服)建立存货明细账,详细登记存货类别、编号、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计量单位等内容,并定期与财务管理部就存货品种、数量、金额等进行核对。

(七)入库记录不得随意修改。如确需修改入库记录,必须经部门经理及相关部门的批准。

(八)对于已售商品退货的入库,仓管处应根据生产部填写的“退料单”办理入库手续,视乎退的毛料的数量来决定是否进行废毛处理。

(九)

入仓库人员均须经过仓管员的同意,并经过登记之后,方可在仓管员的陪同下进入仓库,进入仓库的人员一律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在仓库内吸烟。

四、领用与发出

(一)生产部领用材料,应当持有生产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核准的领料单。

仓管员需凭经批准的领料单,核对物资数量、品名、规格后发料。如实行限额领料,对超出领料限额的,应当经过相关部门和领导的特别授权。生产部需确认仓管人员填制的“发料单”无误后,才能把毛料领出仓库。

(二)

月末,生产部已领用但尚未耗用完的物资(包括残余料),应及时退回仓库,如果是下批生产仍要用的物资,其物资实体可不退回仓库。

五、存货的核算

(一)财务管理部设置ERP系统和Excel表格对物资进行登记,各存货仓库设置数量、金额的存货明细账,并按照存货的品名、规格反映入库、发出和结存情况。

(二)财务管理部的存货核算人员每月对仓库存货收、发、存进行稽核,并与总账核对,对存货系统和总账系统差异要查明原因,及时调整。

六、盘点与处置

(一)仓管部、财务部、采购部、销售部、人事部组成盘存小组,定期和不定期对存货的毛料仓库和展厅进行盘点,盘点方式为抽盘和全盘。定期盘点分为月度盘点、半年度盘点和年度盘点。月度盘点采用抽盘方式,半年度和年度盘点采用全盘方式。月度抽盘的存货数量不低于总量的60%。

对用量或金额较大、领用次数频繁的存货应每月盘点一次。

(二)月度盘点时间为每月1日上午9:00,半年盘点时间为7月1日上午9:00,年度盘点时间为元月1日上午9:00。

(三)仓管部必须制定详细的盘点计划,合理安排人员,对月度盘点可分原料和成品二组进行抽盘并固定小组成员,半年度和年度盘点可由相关参与盘存部门抽调人员分多组进行,每一盘存小组每个部门必须保证有一人参与,对月度、半年度及年度盘点须确定盘存小组组长负责本组的盘存工作。

(四)仓储处应充分做好盘存前准备工作,具体盘存要求如下:

(1)

将盘存工作所需用具和“库存盘点表”预先准备妥当。

(2)

仓库内物料应分别摆放,实施区分并标识。

(3)

存货应有序摆放,应力求整齐、集中、分类,并置标识牌。

(4)

盘存期间已收到料而未办妥入帐手续的存货,应另行分别存放,并予以标示。

(5)盘存期间除紧急用料外,暂停收发料。生产部盘存期间所需用料的领料应提前进行,材料可不移动,但必须标示出。

(五)所有盘存数据必须进行现场盘点,不得以猜想数据、伪造数据记录于盘存表中。盘存数据若需修改,均须经盘存人员签字方能生效。

第四十九条

所有参加盘存工作的人员,盘存当日一律禁止休假,并须依时间提早到达指定的工作地点向盘存小组组长报到,接受工作安排。如有特殊情况,须由部门负责人请示盘存小组组长,并指定代理人,否则以旷工论处。若有事确需离开,应经盘存小组组长的同意后方可离开,各有关人员不得擅自离开。

七、检查与监督

(一)公司管理层不定期对存货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也可结合财务检查、审计等工作进行。

(二)存货内部控制监督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1)存货业务相关岗位及人员的设置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不相容职务混岗的现象。

(2)存货业务授权批准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授权批准手续是否健全,是否存在越权审批行为。

(3)存货收发、保管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存货取得是否真实、合理,存货验收手续是否健全,存货保管的岗位责任制是否落实,存货清查、盘点是否及时、正确。

(4)存货处置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存货处置是否经过授权批准,处置方式是否合理。

(5)存货会计核算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存货记录是否真实、完整、及时。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存货内部控制中的薄弱环节,负责监督检查的部门应当告知仓管部,仓管部应当及时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加以纠正和完善。

(三)监督检查部门应当按照内部管理权限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存货内部控制监督检查情况和有关部门的整改情况。

八、附则。本制度经审议批准,并发布后生效,修改时亦同,本制度解释权归财务部和总经理办。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公司

2012年5月29日

篇3:企业库存现金管理制度范本

篇一:库存现金管理内控制度

库存现金管理内控制度:

(1)钱账分管制度。注意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2)库存现金开支的审批制度;

(3)库存现金日清月结;

(4)库存现金保管制度,注意限额内的库存库存现金当日核对清楚后,一律放入保险柜中。

会计凭证的假账手法之白条顶库

作为一名审计人员,就不得不知道会计常见的造假方法。只要知道了这些方法,才能更好的审查公司账务。白条顶库,就是公司常见的一种会计凭证作假方法。

所谓白条,是指行为人开具或索取不符合正规凭证要求的发货票和收付款项证据,以逃避监督或偷漏税款的一种舞弊手段。主要手法有:

1、打白条子,即以个人或单位的名义,在白纸上书写证明收支款项或领发货物的字样,作为发票来充当原始凭证。

2、以收据代替发票

这种手法经常用来偷逃税款,一些个体私营业主,当面对消费者为个人时,只开具收据来证明此项经济业务的发生,而不开发票,以避免税务机关的检查而偷逃税款。

3、不按发票规定用途使用发票,如以零售、批发商业发票来代替饮食服务行业发票。

4、不按发票规定要求开具发票。

如:不加盖财务专用章,有关人员不签字等。

在当今经济生活中,使用“白条”报账的情况较多,有的单位购进商品,支付劳务费用没有取得正式发票,而以收据或手写白条入账;有的单位个人通过一些借口借用单位的现金或银行存款,由于种种原因,钱花掉了,又无正式发票,为了弥补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出现的短缺,大都用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白条”(如由业务经办人员写一纸说明,有的甚至经办人员都不签字而由会计人员作一说明等)顶库,对“白条”的真实性、合法性没有严格

审核和把关。例如,有的单位为了给职工多搞“福利”,由经办人以付给某公司劳务费2万元名义取出现金,直接发给职工,但并未从对方公司取得劳务费发票,而是由其出具一说明并加盖总经理办公章印章入账。

招待费审计的窍门

招待费审计的窍门主要有:

首先,要进行纵横比较,分析发现是否存在支出异常现象。

在审计初期,对账面反映的招待费支出先要进行比较分析,所谓“纵”是指将被审计期间的招待费发生数额与以往年度数额进行比较;所谓“横”是指将被审计单位的年度招待费发生数额与情况类似的其他单位比较。通过比较,查看是否有突然的增减变化,借此分析变化的原因。

第二,要跟进资金流向,查找是否存在转移资金进行吃喝。

在审计过程中,不仅要在“经费支出-公务费”中取证招待费发生的数额,还要关注“培训费”、“会议费”等费用的开支情况,更要跟进资金拨付情况,追查有无将资金拨出到下属或关联单位,然后进行公款吃喝,逃避审计、财政监督的行为。

第三,要关注收入状况,查找是否有私设“小金库”进行吃喝。结合对收入科目尤其是预算外收入的审计,查找有无将应收未收、应收少收的金额私存私放,作为吃喝经费。 第四,要结合地方或部门的有关廉政建设、公务接待的规章制度,对招待费的审计不仅依据财经法规中“列支不得超过公务费的2%”之规定,更要参照廉政建设的规定。

关注被审计单位日常接待的内容是否正常、程序是否合理、手续是否健全、财务列支凭证是否合规。

第五,要实行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搞好招待费审计的审计结论,不仅要定量判断超标准列支的金额,更要定性分析超支的原因,区分正常公务接待与公款吃喝的不同,揭露公款吃喝、以权谋私的金额,评价招待费超支及较以往年度增加的原因。

第六,要改变“罚不责众”的错误观念,严肃执法。在处罚时,对发现的招待费数额大、公款吃喝情况严重的应依法移交纪委监察部门进行党纪政纪处理。

在审计实务中,虽然现金账户一般所占资产总额比例不高,但却是最容易出问题的几个账户之一,所以往往被列为审计重点。下面以案例分析的形式介绍如何对现金账户进行审计。

库存现金的审计

一、库存现金的审计方法

(一)对库存现金内部控制制度进行符合性测试

1、了解现金内部控制制度。主要是通过询问,观察等调查手段收集必需的资料,也可通过编制现金内部控制制度流程图方法。一般情况,了解现金内控制度时,首先应注意检查该制度是否建立并严格执行,其次了解诸如款项的收支是否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办理,是否存在与本单位经费无关的款项收支情况,出纳与会计职责是否严格分离,现金是否妥善保管,是否定期盘点、核对等等。

2、抽取并审查收款凭证。如果被审单位现金收款内部控制不严,很可能会发生贪污舞弊或挪用等情况。例如,在一个小企业中,出纳员同时汜应收账款明缎账,很可能发生循环挪用的情况,因此应选取适当的样本量进行检查。

3、抽取并审查付款凭证。检查付款的授权批准手续是否符合规定,核对现金付款凭证与应付账款明细账的记录是否一致,再如核对实付金额与购货发票是否相符等等。

4、评价现金内部控制制度。审计人员在完成上述程序后,即可对现金的内控制度进行评价。评价时,应首先确定现金内控制度的可信赖程度以及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失控点,然后据以确定在实质性测试中对哪些环节可以适当减少审计程序,哪些环节应增加审计程序作重点审查,以减少审计风险。

(二)库存现金的实质性测试

1、核对现金明细账与总账的金额是否相符,如不相符,应查明原因,并作出记录或适当调整。

2、盘点库存现金。通常包括对已收到但尚未存人银行的现金、零用金、找换金等的盘点,盘点的步骤和方法:

第一、制定库存现金盘点程序,实施突击性检查,对审计过的单位,进点后不要立即进行盘点,应选择审计期间任意时间(自定)或选择结束审计之前,给对方出其不意,以达到审计目的。再者,审计前应侧面探听了解出纳及会计人员是否都在场,否则另择时机,以免打草惊蛇,给被审单位提供造假,阻挠审计的机会。

第二、确定盘点时,审计人员和出纳人员应一同到达盘点现场。如现金存放有两处或两处以上者应同时进行。在清点保险柜时,在不侵犯出纳人员权利的基础上,对其使用的办公桌,文件橱进行清点,在盘点中不放过任何疑点。

第三、在盘点库存时,审计人员和出纳人员都不得离开盘点地,不要听信出纳人员的巧辩以及其他推诿的话,要学会察言观色。如在审计某部门时,会计出纳人员一听说要盘点,尽管嘴上说没事,但从他们额头上浸出的汗珠,审计人员毅然断定绝对有问题,一口回绝了“你们先回办公室,我们整理一下就送过去的”要求,在审计人员说服教育和义正辞严的态度面前,不得不交出了该单位账内和账外苦心经营的几十万元的“小金库”。

第四、在审计期间,对现金进行多次突击盘点。有时一次盘点,达不到预期效果,其主要原因是被审计单位在接到审计通知后,将违纪违规资金提前转移,当第一次盘点后,被审计单位认为风险已过,把转移出去的资料重新放回保险柜内,这时再去盘点就能发现问题。

二、举例分析

(一)、资料

2004年1月25日,审计人员对甲公司2003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进行审计,查得“货币资金”项目的库存现金余额为2995元。2004年1月25日现金日记账的余额是2365 元。 2004年1月26日上午8时,审计人员对该公司的库存现金进行了盘点,盘点结果如下:

1.现金实有数1850元。

2.在保险柜中发现职工李东11月5日预借差旅费500元,已经领导批准;职工胡立借据一张,金额450元,未经批准,也未说明其用途;有已收款但未入账的凭证6张,金额435元。 另外,经核对, 1月1日至25日的收付款凭证和现金日记账,核实1月1日至25日的现金收入数为7130元,现金支出数为7160元,正确无误。银行核定的公司库存限额为2000元。

(二)、审计步骤

第一步:根据以上资料,首先核实1月25日库存现金应有数。

因为职工胡立借据450元,未经批准,属于白条,不能用于抵充现金,所以1月25日库存现金应为1月25日库存现金实有数1850元加胡立的借据450元,为2300元。

未入账的收付款凭证都属于合法凭证,可以据以收付现金,只是没有入账。1月25日现金日记账的余额是2365元,加上未入账的现金收入435元,减去未入账的现金支出500元,得2300元。

由此可见,在1月25日,除白条抵库和应入账未入账的现金收支外,现金账实是相符的,即未发生现金溢缺。

第二步:核实2003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中的库存现金是否真实、完整。

既然在2004年1月25日现金是账实相符,未发生现金溢缺,且核对1月1日至25日的收付款凭证和现金日记账,1月1日至25日的现金收入为7130 元,现金支出为7160元,正确无误,那么,就可以根据这些资料倒推出2003年12月31日库存现金应有数。计算过程如下: 2300+7160-7130=2330(元)

由于2003年12月31日“货币资金”项目中的库存现金账面余额为2995元,因此,公司资产负债表中,2003年12月31日的现金余额是虚假的,正确金额为2330元。

(三)、审计结论

1.该公司2003年12月31日的库存现金账实不符,应进一步查明原因。

2.督促被审单位将收支及时入账。例如,职工李东11月5日预借差旅费500元,虽经领导批准,属于合规的行为,但出纳人员未及时将借款登记入账,被审单位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李东 500

贷:现金 500

同时,出纳人员应及时催促李东报销有关单证,退回多余的款项。

3.财务制度明令禁止白条抵库,审计人员应进一步调查胡立借款的真实性,并督促被审单位及时收回该笔款项。

4.银行规定库存限额2000元,公司留存超过限额330元,应及时送存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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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处理库存现金违规现象的几种方法

盘点库存现金是证实资产负债表所列现金是否存在的一项重要程序,是审查现金的一种必不可少的技术方法。在实际审计过程中,我们在盘点被审计单位库存现金时,发现了如:现金的长、短款,白条抵库,存放个人物品以及个人存折等现象,造成了单位资金违规的重大隐患,应引起审计人员的高度重视。

针对上述情况,审计人员盘点结束后,应对盘点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审查,分析库存现金盘盈或盘亏的原因,并根据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

①对超限额保管的现金,应建议及时送存银行;

②对出现的长、短款问题,应查明原因和责任,决不能因为是长款而放松审查;

③对尚未入账的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收、付凭证,应按规定及时入账,以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

篇二:库存现金管理制度

库存现金管理制度

库存现金是指存放于企业财会部门由出纳人员经管的货币。

一、现金的使用范围

凡不属于国家库存现金结算范围的支出,一律不准使用库存现金结算,而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二、库存现金限额

依据公司业务需要量,设定库存现金上限为5000元整,若有特殊情况需要借支大量现金,需提前报经董事长审批。

三、库存现金收支的规定

1.企业库存现金收入应于当日送存银行。

2.企业支付库存现金,可从企业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不得从本企业的库存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

3.企业在规定范围内从银行提取库存现金,应当写明用途,由相关负责人签字后交财务人员审核,审核无误由出纳支付现金并开具付款凭证。

4.公司购买金额超过2000元的商品一律采用转账的方式支付,不得以库存现金的方式支付。

四、库存现金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

1.钱账分管制度。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2.库存现金开支审批制度。

3.库存现金日清月结制度。

4.库存现金保管制度。

库存现金保管制度

1.超过库存限额以外的现金应在下班前送存银行。

2.为加强对现金的管理,除工作时间需要的小量备用金可放在出纳人员的抽屉内外,其余则应放入出纳专用的保险柜内,不得随意存放。

3.限额内的库存现金当日核对清楚后,一律放在保险柜内,不得放在办公桌内过夜。

4.库存现金的纸币和铸币,应实行分类保管。出纳人员应对库存票币分别按照纸币的票面金额和铸币的币面金额,以及整数(大数)和零数(小数)分类保管。

库存现金的核算

一、库存现金的总分类核算

库存现金的总分类核算应设置“库存现金”账户,借方登记库存现金的增加数,贷方登记库存现金的减少数,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期末库存现金的实有数。

(一) 库存现金收入的核算

库存现金收入是企业在其生产经营和非生产经营业务中取得的库存现金。

(二) 库存现金支出的核算

库存现金支出是指企业在其生产经营和非生产经营业务中向外支付的库存现金。

常见的库存现金支出原始凭证包括:(1)借据(2)工资结算单(3)报销单(4)差旅费报销单(5)领款收据。

(三) 备用金的核算

对定额备用金应通过“其他应收款——备用金”账户或单独设置“备用金”账户进行核算。

二、库存现金清查的核算

待查明原因后作如下处理:

1.库存现金短缺。应由责任人赔偿部分,借记“其他应收款——应收库存现金短缺款(××)”,贷记“待处理财产损益”账户;应由保险公司赔偿部分,借记“其他应收款——应收保险赔款”,贷记“待处理财产损益”账户;无法查明原因部分,经批准后,借记“管理费用——现金短缺”账户,贷记“待处理财产损益”账户。

2.现金溢余。应支付给有关人员或单位的,应借记“待处理财产损益”贷记“其他应付款——应付现金溢余(某某个人或单位)”账户;无法查明原因的,经批准后,借记“待处理财产损益”账户,贷记“营业外收入——现金溢余”账户。

篇三:企业现金管理制度

会计范畴中的现金又称库存现金,是指存放在企业并由出纳人员保管的现钞,包括库存的人民币和各种外币。现金是流动性最大的一种货币资金,它可以随时用以购买所需物资,支付日常零星开支,偿还债务等。

在这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现金”一词,依国际惯例解释,是指随时可作为流通与支付手段的票证,不论是否法定货币或信用票据,只要具有购买或支付能力,均可视为现金。所以,现金从理论上讲有广义与狭义之分。狭义现金是指企业所拥有的硬币、纸币,即由企业出纳员保管作为零星业务开支之用的库存现款。广义现金则应包括库存现款和视同现金的各种银行存款、流通证券等。我国所采用的是狭义的现金概念。

现金管理就是对现金的收、付、存等各环节进行的管理。依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现金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第一,开户单位库存现金一律实行限额管理。

第二,不准擅自坐支现金。坐支现金容易打乱现金收支渠道,不利于开户银行对企业的现金进行有效地监督和管理。

第三,企业收入的现金不准作为储蓄存款存储。

第四,收入现金应及时送存银行,企业的现金收入应于当天送存开户银行,确有困难的,应由开户银行确定送存时间。

第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使用现金,结算金额超过起点的,不得使用现金。第六,不准编造用途套取现金。企业在国家规定的现金使用范围和限额内需要现金,应从开户银行提取,提取时应写明用途,不得编造用途套取现金。

第七,企业之间不得相互借用现金。

国家规定的现金开支范围有哪些

按照国务院发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开户单位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l)职工工资、津贴。 (2)个人劳务报酬。 (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绘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5)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6)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7)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8)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库存现金限额的核定原则和方法是什么

库存现金限额,是指为保证各单位日常零星支付按规定允许留存的现金的最高数额。库存现金的限额,由开户行根据开户单位的实际需要和距离银行远近等情况核定。其限额一般按照单位3—5天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现金确定。远离银行机构或交通不便的单位可依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但最高不得超过15天。

一个单位在几家银行开户的,由一家开户银行核定开户单位库存现金限额。

凡在银行开户的独立核算单位都要核定库存现金限额;独立核算的附属单位,由于没有在银行开户,但需要保留现金,也要核定库存现金限额,其限额可包括在其上级单位库存限额内;商业企业的零售门市部需要保留拢零备用金,其限额可根据业务经营需要核定,但不包括在单位库存现金限额之内。

库存现金限额的计算方式一般是:

库存现金=前一个月的平均每天支付的数额(不含每月平均工资数额)×限定天数怎样办理库存现金限额

核定库存现金限额是现金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办理库存现金限额的一般程序为:首先,

填制现金库存限额申请批准书;然后,报送开户银行签署审查批准意见和核定数额。

库存现金限额经银行核定批准后,开户单位应当严格遵守,每日现金的结存数不得超过核定的限额。如库存现金不足限额时,可向银行提取现金,不得在未经开户银行准许的情况下坐支现金;库存现金限额一般每年核定一次,单位因生产和业务发展、变化需要增加或减少库存限额时,可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调整,单位不得擅自超出核定限额增加库存现金。

什么是现金收支手续

为了加强现金收支手续,出纳与会计人员必须分清责任,严格执行帐、钱、物分管的原则,实行相互制约,加强现金收付业务的手续。

第一,企业应按规定编制现金收付计划,并按计划组织现金收支活动。

第二,企业的会计部门,出纳工作和会计工作必须合理分工,现金的收付保管应由出纳人员负责办理,非出纳人员不得经管现金。

第三,严格执行现金清查盘点制度,保证现金安全完整。出纳人员每天盘点现金实有数,与现金日记帐的帐面余额核对,保证帐实相符。企业会计部门必须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清查盘点,及时发现或防止差错以及挪用、贪污、盗窃等不法行为的发生。如果出现长短款,必须及时查找原因。

第四,一切现金收入都应开具收款收据,即使有些现金收入已有对方付款凭证,也应开出收据交付款人,以明确经济职责;收入现金签发收据与经手收款,按要求也应当分开,由两个经办人分工办理,如销货收入应由经销人员负责填制发票单据,出纳人员据以收款,以防差错与作弊。

第五,一切现金收入必须当天入帐,当天送存银行,如收进的现金是银行当天停止收款以后发生的,也应在第二天送存银行。当日送存确有困难的,应取得开户银行同意后,按双方协商的时间送存。

第六,不准利用银行存款帐户代其他单位、个人存人或支取现金。

第七,一切现金支出都要有原始凭证,由经办人签名,经主管和有关人员审核后,出纳人员才能据以付款,在付款后,应加盖“现金付讫”戳记,妥善保管。

什么是坐支?坐支是否一律禁止?

所谓坐支是指企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从本单位的现金收人中直接用于现金支出。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开户单位支付现金,可以从本单位的现金库存中支付或者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本单位的现金收人中直接支出(即坐支)。这主要是因为坐支使银行无法准确掌握各单位的现金收入来源和支出用途;干扰开户银行对各单位现金收付的管理,扰乱国家金融秩序,因此坐支现金是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会受到财经纪律的处罚。

坐支也不是一律都禁止的。按照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部队因特殊需要确实需要坐支现金的,应事先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说明申请坐支的理由、用途和每月预计坐支的金额,然后由开户银行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审查,核定开户单位的坐支范围和坐支限额。按规定,企业可以在申请库存现金限额申请批准书内同时申请坐支,说明坐支的理由、用途和金额,报开户银行审查批准,也可以专门申请批准。

按照有关规定,允许坐支的单位主要包括:

(l)基层供销社、粮店、食品店、委托商店等销售兼营收购的单位,向个人收购支付的款项。

(2)邮局以汇兑收入款支付个人汇款。

(3)医院以收入款项退还病人的住院押金、伙食费及支付输血费等。

(4)饮食店等服务行业的营业找零款项等。

(5)其他有特殊情况而需要坐支的单位。

单位应严格按照开户银行核定的坐支范围和坐支限额坐支现金,不得超过该范围和限额,并在单位的现金帐上如实加以反映。为便于开户银行监督开户单位的坐支情况,坐支单位应定期向银行报送坐支金额和使用情况。

什么是现金管理的“八不准”?

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部队现金管理应遵守“八不准”。这八不准是:

1.不准用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

2.不准单位之间相互借用现金;

3.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

4.不准利用银行帐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

5.不准将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人储蓄;

6.不准保留帐外公款(即小金库);

7.不准发行变相货币;

8.不准以任何票券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

开户单位如有违反现金管理“八不准”的任何一种情况,开户银行可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有权责令其停止违法活动,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罚款。

对于违反现金管理制度的行为怎样处罚?

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开户单位如违反《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开户银行有权责令其停止违法活动,并根据其情节轻重给子警告或罚款。按规定,开户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警告或罚款:

(l)超出规定范围和限额使用现金的,按超过额的百分之十至三十处罚; (2)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留存现金的,按超出额的百分之十至三十处罚; (3)用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的,按凭证额百分之十至三十处罚; (4)未经批准坐支或者未按开户银行核定坐支额度和使用范围坐支现金的,按坐支金额的百分之十至三十处罚;

(5)单位之间互相借用现金的,按借用金额百分之十至三十处罚。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律处以罚款:

(l)保留帐外公款的,按保留金额百分之十至三十处罚;

(2)对现金结算给予比转帐结算优惠待遇的,按交易额的百分之十至五十处罚;

(3)只收现金拒收支票、银行汇票、本票的,按交易额的百分之十至五十处罚;

(4)开户单位不采取转帐结算方式购置国家规定的专项控制商品的,按购买金额百分之五十至全额对买卖双方处罚;

(5)用转帐凭证套取现金的,按套取金额百分之三十至五十处罚;

(6)编造用途套取现金的,按套取金额百分之三十至五十处罚;

(7)利用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按套取金额百分之三十至五十处罚;

(8)将单位的现金收入以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按存入金额百分之三十至五十处罚;

(9)发行变相货币和以票券代替人民币在市场流通的,按发行额或流通额百分之三十至五十处罚。

具体处罚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根据上述原则和当地实际情况制订。开户单位对开户银行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必须首先按照处罚决定执行,然后在十日内向当地人民银行申请复议;开户单位对人民银行作出的复议决定不服的,可自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单位内部现金管理制度的内容有哪些?

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部队及其他单位一方面应严格遵守国家现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接受开户银行对其现金管理的监督检查;另一方面从本单位内部管理的角度讲,也应当加强对现金的管理,把现金结算和现金使用压缩在合理的范围之内。这是因为从业务经营的角度来说,各单位必须保持一定量的现金以满足其正常业务经营的需要,但也不能保留过多的现金,因为从财务管理的角度看,现金是所有资产中收益率最低的,将现金存入银行或用于购买短期证券等还可以取得一定的利息收入,而保留现金不能取得任何收入,过多地保留现金将降低单位资产的获利能力。而且现金是流动性最强的资产,它无须变现即可挥霍使用,因而最容易成为不法分子偷盗、贪污、挪用的对象。因此,各单位应在严格遵守国家现金管理制度的同时,建立、健全单位内部现金管理制度。

单位内部的现金管理制度一般包括:钱账分管制度、现金开支审批制度、日清月结制度、现金清查制度、现金保管制度、保险柜的配备使用制度等几个方面的内容。

什么是钱账分管制度

钱帐分管,即管钱的不管帐,管帐的不管钱。各单位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出纳员,负责办理现金收付业务和现金保管业务,非出纳员不得经管现金收付业务和现金保管业务;另一方面,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建立钱帐分管制度,可以使出纳员和会计人员相互奉制,相互监督,从而减少错误和贪污舞弊的可能性。因为,一个人即管钱又管帐,那么他犯错误和进行贪污的机会和成功的可能性就较大;而实行钱帐分管制度,一般来说,两个人犯同样错误的机会很少,而且除非两人有意识地合伙舞弊,否则其中一个人单独舞弊的机会和成功的可能性就大为减少。当然,管钱的不管帐,并不是说出纳员不能管理任何帐。出纳员在办理现金收付业务和现金保管的同时,同时兼登记现金日记帐和编制现金日报表,由会计员登记现金总帐;也有的单位由出纳员登记现金帐(包括现金总帐和日记帐),出纳员编制现金日报表。但按《会计法》的规定,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什么是现金开支审批制度

各单位应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现金开支范围,并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实际,现金付出业务的繁简,以及现金开支的额度等,建立健全现金开支审批制度,以加强现金开支的日常管理。现金开支审批制度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明确本单位现金开支范围。各单位应按《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确定本单位的现金开支范围,如支付职工工资、支付职工差旅费、支付职工因公借款、支付零星采购材料款和运杂费等。

(2)制定各种报销凭证,规定报销手续和办法。各单位应按其业务内容制定各种报销凭证,如工资支付单、借款单、购料凭单、差旅费报销单等,并规定各种报销凭证的使用方法,以及各种凭证的传递手续,确定各种现金支出业务的报销办法。

(3)确定各种现金支出的审批权限。各单位应根据其经营规模、内部职责分工等,确定不同额度和不同的现金支出审批权限。比如,凡是现金开支额在500元以下的,由会计人员审查批准;凡是现金开支额在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由单位财务主管审查批准;凡是现金开支额在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必须由单位总会计师(或主管副厂长等)批准;凡是现金开支额在50O0元以上的,由单位最高领导批准等。出纳员根据按规定权限经审核批准并签章的付款凭证及其所附原始凭证办理现金付款业务。没有经过审核批准并签章的或者有关人员超越规定审批权限的,出纳员不予付款。

什么是日清月结制度?

日清月结是出纳员办理现金出纳工作的基本原则和要求,也是避免出现长款、短款的重要措施。所谓日清月结就是出纳员办理现金出纳业务,必须做到按日清理,按月结帐。这里

所说的按日清理,是指出纳员应对当日的经济业务进行清理,全部登记日记帐,结出库存现金帐面余额,并与库存现金实地盘点数核对相符。按日清理的内容包括:

(1)清理各种现金收付款凭证,检查单证是否相符,也就是说各种收付款凭证所填写的内容与所附原始凭证反映的内容是否一致;同时还要检查每张单证是否已经盖齐“收讫”“付讫”的戳记。

(2)登记和清理日记帐。将当日发生的所有现金收付业务全部登记入帐,在此基础上,看看帐证是否相符,即现金日记帐所登记的内容、金额与收、付款凭证的内容、金额是否一致。清理完毕后,结出现金日记帐的当日库存现金帐面余额。

(3) 现金盘点。出纳员应按券别分别清点其数量,然后加总,即可得出当日现金的实存数。将盘存得出的实存数和帐面余额进行核对,看两者是否相符。如发现有长款或短款,应进一步查明原因,及时进行处理。所谓长款,指现金实存数大于帐存数;所谓短款,是指实存数小于帐面余额。如果经查明长款属于记帐错误、丢失单据等,应及时更正错帐或补办手续,如属少付他人则应查明退还原主,如果确实无法退还,应经过一定审批手续可以作为单位的收益;对于短款如查明属于记帐错误应及时更正错帐;如果属于出纳员工作疏忽或业务水平问题,一般应按规定由过失人赔偿。

(4)检查库存现金是否超过规定的现金限额。如实际库存现金超过规定库存限额,则出纳员应将超过部分及时送存银行;如果实际库存现金低于库存限额,则应及时补提现金。什么是现金清查制度?

在坚持日清月结制度,由出纳员自身对库存现金进行检查清查的基础上,为了加强对出纳工作的监督,及时发现可能发生的现金差错或丢失,防止贪污、盗窃、挪用公款等不法行为的发生,确保库存现金安全完整,各单位应建立库存现金清查制度,由有关领导和专业人员组成清查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库存现金情况进行清查盘点,重点放在帐款是否相符、有无白条抵库、有无私借公款、有无挪用公款、有无帐外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上。

一般来说,现金清查多采用突击盘点方法,不预先通知出纳员,以防预先做手脚,盘点时间最好在一天业务没有开始之前或一天业务结束后,由出纳员将截止清查时现金收付帐项全部登记入帐,并结出帐面余额。这样可以避免干扰正常的业务。清查时出纳员应始终在场,并给予积极的配合。清查结束后,应由清查人填制 “现金清查盘点报告表”,填列帐存、实存以及溢余或短缺金额,并说明原因,上报有关部门或负责人进行处理。“现金清查盘点报告表”格式如表3-2。

对于发现的现金差错怎样处理

造成现金差错的原因是很多的。有人为的责任性差错,也有事故性、技术性差错。处理时,要区别对待。

对于一贯坚持按制度办事,工作认真负责,只是由于一时技术操作不慎而造成的长款或短款,如果金额较少,可在教育本人的基础上按“长款归公、短款报损”的原则处理;对于一时查不清原因的差错,经领导批准后,可将多余或短缺的现金列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挂帐,查明原因后再作处理,但不能长期挂帐,要积极查处,尽快处理。对于因出纳人员工作不认真造成的短款,无论金额大小,都要由出纳员个人赔偿,并要对其加强教育,必要时可将其调离出纳岗位;对于玩忽职守,违反纪律,有章不循等原因造成的重大责任性差错,应追究失职者的经济责任,给予适当的处分,数额较大、影响严重的,应追究法律责任。什么是现金保管制度

现金是流动性最强的资产,无需变现即可挥霍使用,因而现金是犯罪分子谋取的最直接目标。因此各单位应建立健全现金保管制度,防止由于制度不严、工作疏忽而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给国家和单位造成损失。现金保管制度一般应包括如下内容:学会计论坛

(1)超过库存限额以外的现金应在下班前送存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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