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单位:长丰县墩双镇中心学校
二、采购项目名称:长丰县墩双镇中心学校(物华小学)学生校服采购项目。
三、招标内容:夏装。
1、控制价:每套价格:130元。
2、校服数量:1400套。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5.企业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6.生产企业注册资本达100万元以上。
投标时提交上述资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并加盖法人印章),学校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退原件收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其中加盖法人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收原件。
五、投标须知
1.供货要求:所有校服于2019年6月7日前供货到学校。
2.质量标准:
上衣T恤面料:60%棉40聚酯纤维;下衣短裤面料:60%棉40聚酯纤维。
下衣短裙棉料:60%棉40聚酯纤维;裙里面料:100%棉。
本次产品为学生校服,投标人按校方规定标准提供一套样品。校服应是全新、合格产品,完全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和厂方的标准,必须对学生身体健康无任何不良影响,供货时必须开具质检报告。校服要求裁剪得体,缝制工整,无跳线等。
3.质保要求:
质保及其他更优质的服务,可在服务承诺中自行提供。该承诺将做为确定成交的参考依据之一。
六、评标办法
1、由经学校审查合格的投标供应商提供样品及标书,由评标小组根据服装面料质量、服装款式颜色、产品质量、生产工艺、售后服务承诺、供应商综合实力以及报价(按控制价进行报价该项得0分,每低于控制价一元得1分,该项满分得20分)等,进行综合评分,按得分高低进行排序。
2、由评标小组现场打分、积分。
3、现场公开积分,积分最高商家为学校选定的供货商,若出现并列积分,则采取现场抽签方式选定供货商家。
七、供货方式及供货后服务要求
1.签订合同后由厂方提供标准定单由学校协助办理征订手续,特殊体型或应学生及家长要求,厂家定型号。
2.由厂方按学生姓名将每位学生校服装袋、封袋后,在规定时间发给学生。
3.服装送达学校时,中标企业同时提供有效的检测报告和质保书。检测报告和质保书若不符要求,学校有权退货,中标企业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学校有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
八、验收要求
1.验收办法:根据招投标文件要求进行验收,供应商供货时,校服质量要与样品质量一致,否则不予接收。
2.验收地点:(学校范围内)。
3.验收时间即供货时间。
4.验收合格双方签字认可,十五个工作日内交付90%校服款。其余10%作为质量保证金,满1个月后付清。
九、标书制作要求
1、一式叁份,壹正贰副;
2、不宜采用活页装订(宜用胶装),否则,招标单位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3、封套上应写明:“2019年墩双镇中心学校(物华小学)夏季校服投标文件在2019年5月20日下午4时00分前不得开启”字样。
十、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及开标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5月20日下午4时00分止(北京时间)。
1、递交地点:墩双镇中心学校办公室。
2、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3、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的委托人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和服装样品一套;
4、联系电话:z
长丰县墩双镇中心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