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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范学院进一步加强跑操管理的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早操、课间操的秩序和要求,全面提高跑操的质量和水平,使学生养成严谨、专注的做事态度和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特做如下规定:
一、跑操规范
(一)集合:
下课铃响后,各班必须在7分钟时间内(早操必须在6:05以前)到达指定位置,集合整队,清点人数。
要求:快、齐、静,班与班之间间隔3米。不迟到,不喧闹。
(二)齐步走:
齐步走口令下达以后全体同学同时抬步走,后边的班级要原地踏步,保持好与前面班级的距离。各班经过主席台前要呼喊口号一遍。
要求:抬头挺胸,摆臂幅度到位,队伍前后、左右排面整齐,随音乐节奏步调一致,口号响亮。
(三)跑步走:
跑步走在各班体育委员的口令指挥下跑步,保持好班级之间的间隔距离,各班跑到主席台前呼喊口号一遍。
要求:步幅适中,步频适当放缓,避免忽快忽慢;队伍前后、左右排面整齐,屈臂前后摆动,大小臂夹角约90度,做到步调一致、口号响亮。跑步走变齐步走要在两步之内踏上音乐节奏。
(四)仪表风纪:
1、必须着运动服、运动鞋,全班服装统一。冬季不得穿大外套、围围巾、戴帽子、戴口罩等;夏天不得穿短裤、裙子、拖鞋、凉鞋、高跟鞋等;衣服拉链应拉到胸骨柄以上。
2、整个出操过程中要保持安静、专注,精神饱满,作风严谨,听从指挥。不嬉闹、不交头接耳;不披头散发;手不放在口袋里或袖口内;口号整齐嘹亮,内容健康向上。
二、考核要求:
1、学生的考勤与考核:早操与课间操是学生在校期间最基本、最经常性的体育活动,无特殊情况不得缺勤。因伤病等原因超过一周不能参加跑操,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临时伤病须持医务室的假条到教学部请假。学生个人出操的考勤与考核,由教学部及各班安排人员专门负责,每天有记录,每周一小结,每月一公布。考评结果纳入体育成绩及操行的考核,每学期出操达不到半数的,体育成绩不能评定为合格以上等次,并取消参加综合荣誉评选的资格。
各班因伤病不能跑操的学生,必须到指定地点列队观摩见习,或由各部安排老师组织走步锻炼。不得迟到,不得喧哗。除请假见习的学生生外,每缺勤一次扣0.2分,每迟到一次扣0.1分,着装与发型不符合要求每次扣0.1分。
2、班级的考评:由学生处和各教学部根据出操率、整齐度、着装、口号与精神面貌等方面进行情况综合评价,考评结果每周一公布。学期末将一学期跑操情况汇总,纳入先进班集体考评。
3、班主任的考核:班主任每天要到场督促检查,并跟随班跑操。
学生处和各教学部每天组织值班人员检查班主任到位情况,每月公示一次,期末纳入班主任的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