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一流范文网欢迎您!
当前位置:首页 >> 最新范文 内容页

智力服务合同定稿

智力服务合同定稿 本文关键词:定稿,智力,合同,服务

智力服务合同定稿 本文简介:第1页共8页*********项目项目技术咨询技术咨询服务服务协议协议工程名称:工程名称:************项目工程地点:工程地点:协议编号:协议编号:甲甲方:方:乙乙方:方:签订日期:签订日期:2011年11月日甲方:乙方:为加快推进*****项目的进行,促进甲方对工程的现场管理,根据《中华

智力服务合同定稿 本文内容:

1

8

页*********项目项目

技术咨询技术咨询服务服务协议协议

工程名称:工程名称:************项目

工程地点:工程地点:

协议编号:协议编号:

甲甲

方:方:

乙乙

方:方: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2011

11

甲方:

乙方:

为加快推进*****

项目的进行,促进甲方对工程的现场管理,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

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劳务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1.

工作内容内容

1.1

乙方提供一名现场工程技术专业人员给甲方(以下简称“乙方外派职

工”

,以提供现场管理等工程服务工作。

1.2

乙方外派职工的工作安排为工艺设备设计联络、采购配合、设备催交、

工艺设备调试、安装等工作,日常管理由甲方负责。

2.

协议期限:

本协议期限暂定为一年,自

2011

11

4

日至

2012

11

3

日止。甲

方有权在任何时间以任何原因,暂停或终止全部或其中任何部分的执行。甲方

需提前

30

天书面通知乙方,说明有效日期,暂停或终止的范围。甲方应支付乙

方截至到暂停或终止日所完成工作的费用。

除以下原因,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终止协议:

2.1

如甲方在收到发票后十日历日内未支付乙方批准的服务费,乙方应以

书面方式通知甲方以作提醒,在收到乙方该通知后二十日历日内仍未支付;

2.2

如暂停时间持续三个月。

3.

甲乙双方的责任:

3.1

乙方外派职工在甲方工作期间,继续按原标准享受乙方原来执行的工

资、医疗、社会保险、劳保福利等待遇,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还应当

继续为其派出职工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等同保险。

3.2

乙方自行负责外派职工住宿及交通问题。

3.3.

乙方外派职工在甲方工作期间,如甲方安排外派职工出差,由此产生

的差旅费用由甲方按照本单位的规定及标准,在收到合格的商业发票后向外派

职工直接支付。

3.4

乙方外派职工在甲方工作期间,因患病而发生的一切医疗费用及相关

的待遇,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3.5

乙方外派职工在甲方工作期间,因工致伤、病、残、亡的,现场急救

工作由甲方负责安排处理,但由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对外派职

工的其他医疗、救护和善后处理工作及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外派职工因任

何原因出现的伤、病、残、亡等医疗、救护和善后处理工作及相关费用均由乙

方全部承担。乙方同意保护、维护、解除和保障甲方以及其人员和其代理人,

使其免受因乙方因执行本合工作而造成的,包括乙方与甲方的共同疏忽造成的,各种损失、损害、索赔和其它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乙方在本协议下的保

障义务不因任何补偿或利益、损失的类型或数额的限制、任何工人补偿款、残

疾福利、或其它雇员利益条例而受限或减少。

3.6

乙方外派职工在甲方工作期间,如违反甲方有关管理规定的,甲方有

权利给予批评和处理,并有权利根据具体情况将外派职工无条件退回乙方。如

外派职工的过错行为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3.7

乙方外派职工应对自己的设计工作文件进行签署,并对成品文件的工

作质量负责。如外派职工存在过错行为并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向甲方

承担赔偿责任。

4.

甲、乙双方的权利:

4.1

对于乙方拟外派的职工在进入工作之前,甲方对拟外派的职工进行面

试筛选,并要经过为期两周的考核阶段。合格者依据项目情况参加甲方指定的

工作;不合格者,无条件退回给乙方,甲方不承担考核期内所发生的任何费用。

4.2

根据工作项目具体进度要求,如甲方安排乙方外派职工加班的,甲方

按照加班工时给外派职工支付加班费。

4.3

甲方按本协议约定的期限结算和支付服务费。

5.

服务费用的计算及支付:

5.1

乙方外派职工在甲方的具体工作时间以项目工作时间为准。甲方负责

对乙方外派职工的工时进行记录,工时表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甲方于每月的

5

个工作日内将上月的工时汇总表传真给乙方确认签字。

5.2

服务费用计算标准

服务费用计算标准按照附件1所列人工时费率和实际人工时数量进行计算。

5.3

实际人工服务费用每月按乙方外派职工在甲方的实际工作时间计算,

以甲乙双方确认的工时汇总表为准。

5.4

甲乙双方每月

25

日之前结算一次服务费。甲方收到乙方正式的合格

的付款申请和正式商业发票之后的二十日内,将费用汇到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如果甲方对乙方的付款申请的某部分有争议,甲方应就无争议的部分进行支付。

5.5

本协议到期后,续签的人工费率以同期全国物价总体水平(即

CPI)

为参考依据制定。

6.

违约赔偿:

6.1

乙方外派职工在甲方工作期间,应遵守甲方工作管理制度,按照甲

方要求的设计体系标准等按时地、勤勉地、有效地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

6.2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撤回其派出的职工。如果乙方确需提前撤

回在甲方工作的外派职工,乙方应提前

15

天书面通知甲方。甲方认为其要求合

理时,可同意其撤回外派职工。

6.3

甲方有权根据工作进度,要求乙方增加或减少外派职工的人数。由

于甲方工作需要停止使用乙方外派职工的,甲方应提前

15

天书面通知乙方,并

按本协议第

5

款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6.4

乙方保证其派出的职工能够以优良的技术和专业的标转执行并完成

甲方指定的工作。如果甲方认为乙方外派职工不能胜任工作,甲方有权书面通

知乙方更换,乙方应在七日内更换。

6.5

乙方外派职工因疾病或离职不能从事甲方所委派工作的,乙方应在

七日内更换同等资质的外派职工。否则,乙方应承担逾期违约金,每延误一个

日历日赔偿违约金以替换人员的人工时服务费为计算标准计算。

7.

调解与仲裁:

双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通过友

好协商的方式解决。若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市

经济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为最终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败诉方

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包括仲裁费及律师代理费)

8.

知识产权

乙方同意乙方外派职工在甲方工作期间及其后,在履行本协议项下工作所

产生的工作成果及相关知识产权,完全属于甲方所有,甲方对此权利享有完全

的处分权。乙方应保障甲方免受因乙方执行本协议侵犯任何专利、知识产权而

受到的指控和索赔,使甲方不因此而遭受任何损失,否则产生的任何责任及费

用应由乙方承担。

9.

保密:

在履行本协议期间,甲、乙双方相互提供的基础资料和设计文件,双方均

永远承担保密义务,不经对方同意不得提供或泄漏给第三方,如因扩散、失密

引起纠纷,由泄密方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10.

适用法律和语言

本协议的解释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本协议执行语言为中文。

11.转让和分包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协议或协议任何部分,或协议中或协

议名下的任何权力或利益进行转让或分包。

12.

不可抗力

12.1

“不可抗力”是指一方无法控制的,执行协议时无法预见的,无法

合理回避的,实质性地阻碍或拖延了该方履行本协议下的义务,其中包括但不

仅限于下列的各种事件及情况:

强烈地震、洪水、飓风、台风、火山活动或其它类似灾难;

战争、敌对行动(不论宣战与否)

、入侵、外敌行动;

叛乱、恐怖主义、革命、暴动、起义、军事政变或篡夺政权,或内战;

战争军火、爆炸物质、电离辐射或放射性污染,但可能由于乙方使用此类

军火、炸药、辐射或放射能引起的除外。

12.2

如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而无法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义务,受影响方

应在事发后

14

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

12.3

由于发生不可抗力,使得任何一方无法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义务不

应被视为违反本协议。

12.4

如果不可抗力时间持续时间超过

60

天,任一方均可认定履行协议的

义务由于受不可抗力的影响短期内无法恢复,双方应就其共同利益对协议将来

的执行计划进行再次磋商。

13.

税金

自协议生效起,乙方应按照法律规定承担并缴纳应缴税款。附件

1

中人工

时费率为含税价。乙方都不得将其缴税的责任转移给甲方。

14.

放弃

任何情况下任一方对协议中任何规定的放弃并不构成对协议任何其它规定

的放弃或其它情况下相同规定的放弃;任一方对其它方违反协议任何规定而索

赔的放弃并不构成其对其它方再次违反此规定或协议中任何其它规定而索赔的

放弃。

15.

可分割性

在本协议的任何规定不合法、违背公共政策或不可执行的情况下,此等规

定应从协议中删除,并保留协议中合法、有效并且可执行的部分。协议双方应

协商使用有效的新规定替代删除的规定。合法的新规定的经济和商业效益应尽

可能达到非法或不可执行的规定预期达到的效果。如果有要求,新规定应提交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管机关审批。

16.

协议生效及其他:

16.1.

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6.2.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

律法规规定处理。

16.3.

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其中各含正本一份,副本一

份。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单位:

开户单位:

日期:2011

11

4

日期:2011

11

4

附件1

人工时费率表人工时费率表

派遣地点派遣地点派遣人员派遣人员工作时间工作时间人工时费率人工时费率

(人民币/人工时)

注:如派遣人员去外地出差,所有额外费用实报实销。

TAG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