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水平运动队人员编制、指标规定(试行)
经体育部研究,对运动队进行量化管理,并提出总体任务和具体指标。运动队的人员编制,具体任务及课时计算办法如下:
1.足球队(高水平队)
(1)编制 教练员2人 运动员20人
(2)任务指标
低标准: 市大学生单项锦标赛前两名
中标准: 全国大学生普通组比赛前八名
2.高水平队教练员一学年教学训练周为38—40周,假期的训练周为10周。
3.课时费、训练费按每学年发放,教练员事假、病假可事先向竞训主任请假,无故不到训练扣除当日当次训练费,并按教学事故处理(因工作需要公派外出除外)。
4.高水平队教练员聘期为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