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练员竞争上岗规定
为了提高我校的体育竞技水平,加强对运动队的科学管理和严格要求,增强教练员的责任意识和竞争意识,打破论资排辈的传统作法,把竞争机制引入训练工作,以便充分调动全体体育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增强责任感,制定本规定:
1、体育部将根据学校对体育教师的定编和岗位津贴支付等情况,并结合运动队中队员情况、规模大小、比赛任务轻重等实际,确定当年各项目教练员的岗位设置数额。
2、竞聘我校某一项目的教练员岗位,学校认为必要时和条件成熟时,也可以从校外从事此项目的人员中引进。
3、教练员竞争上岗原则上3-4年进行一次,教练员采用聘任制,任期为三年或四年,如遇特殊情况,也可适当提前或推后。个别项目若遇急需调整教练员时可以随时竞聘。
4、竞争运动队主教练由本人提出申请,在竞争时要写出书面材料,其内容要包括个人的业务情况、担任教练员工作后的措施、目标、运动队的发展思路、全年训练计划、完成指标等。“教练员聘任领导小组”根据其德、能、勤、绩的情况决定聘用与否,并根据该项目的比赛周期进行年度考核。助理教练由主教练提名,报体育部“教练员聘任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受聘者的书面材料要保存入档。
5、个别项目如无竞争者;或者有竞争者,但在“教练员聘任领导小组”评审时末获得通过;或者经“教练员聘任领导小组”对我校某一项目的体育教师评估后认为无合适者时,体育部将采用安排教练员的方法,确定教练员。
6.代表队的设置
(1)高水平队:足球队
7.主教练申报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较强的责任心、责任感和团结协作的精神。
(2)具有较高的训练、科研水平和能力,为本专业的学术带头人、骨干。
(3)具有本科以上体育院校或专业毕业学历并从事专业训练三年以上的教练员。
(4)竞聘我校某一教练岗位,校内外从事该项目的人员均可参加。
8.主教练聘任程序:
(1)个人申请:竞聘者在竞聘过程中提出申请并写出书面材料,其内容包括个人的业务情况,担任教练员后的措施、目标。
(2)体育部对申请主教练的老师进行专业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 查的 老师在述职报告会上述职,教练员聘任领导小组对申请者及提供的文件、资料进行全面地、综合地分析审查,进行综合评定后,给予是否聘任。
(3)经教练员聘任领导小组审定后,受聘教练员与体育部签订聘任合同书,聘期三年。
9.教练员应注意收集国内外情报,根据队伍状况和目标在训练总结时提出拟招生人数和人选,根据学校总招生训练和竞技任务,统一分配招生指标,在测试中成立主考团来监督高水平运动员的招生测试和确定人数。
10.教练员努力学习先进的训练方法和手段,使用科学的方法训练提高队伍实力,了解国际、国内专项的形势和本队所处的水平,根据赛制每年3月份前上报全年训练计划和竞赛目标,每年12月份上报年度训练竞赛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