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师范学院章程的相关参考范文,z师范学院章程序言z师范学院始建于1958年,几经变迁,几度更名。1962年学院更名为z师范学校,1970年并入泊头师范学校,1976年复建z师范学校,1984年升建为z师范专科学校,1991年......
第六十条 学校对拥有的资产享有法人财产权,依法进行自主管理和使用。
第六十一条 学校保护并合理利用校名、校誉和校有知识产权。
第六十二条 学校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资源使用效率。
第六十三条 学校不断完善后勤管理和服务体系,为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提供保障。
第七章 校徽 校旗 校歌 校庆日 纪念日
第六十四条 学校校徽包括徽志和徽章。
学校徽志是双圆套圆形徽标,内环中间是由“z”汉语拼音首写字母组成的人舞彩带图案,下方有“1958”字样,代表学校建校时间;内环上方是郭沫若题写的校名,下方是“z师范学院”的英文标识。
学校徽章为教职员工和学生佩戴的具有徽志元素的圆形证章。
第六十五条 学校校旗为天蓝色长方形旗帜,长、宽比为1:1.5,分为6个系列,旗面尺寸(单位厘米)分别为288×192、240×160、192×128、144×96、96×64、66×44;旗面正中为郭沫若题写的“z师范学院”六字,字上方为校徽标志;旗面海蓝色底,校徽及字为纯黄色。
第六十六条 学校校歌是《z师范学院之歌》,商隶君作词,张建国、郭卫东作曲。
第六十七条 学校确定每年的10月18日为校庆日,合校前各校的建校日为学校纪念日。
第八章 附则
第六十八条 本章程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校长办公会审议、党委常委会审定,经河北省教育厅核定后实行。
第六十九条 本章程是学校运行的基本规范,校内其它规章制度应依据章程制定、修改,规定与本章程相抵触的无效。
第七十条 本章程根据国家政策及法律法规的调整和学校发展需要进行修改、完善和补充。本章程的修订程序依本章程第六十九条之规定进行。
第七十一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在中共z师范学院委员会。
第七十二条 本章程自2016年9月22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