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郑大学加强青年教师培养工作实施意见的相关参考范文,州郑大学加强青年教师培养工作实施意见青年教师是学校发展的中坚力量,青年教师的成长直接关系到学校今后的发展。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激发青年教师发展潜能,提升青年教师......
州郑大学加强青年教师培养工作实施意见
青年教师是学校发展的中坚力量,青年教师的成长直接关系到学校今后的发展。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激发青年教师发展潜能,提升青年教师学术水平,培养和造就一批具有创新能力的青年拔尖人才,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切实加强青年教师教育教学能力的培养与提升
加强青年教师教育教学能力的培养,促使青年教师快速融入所在学科教学研究团队,应放在青年教师成长与发展的首要地位。青年教师入职的前3年,培养重点应放在教学基本能力的训练上,并能够通过一门课程的讲授,提高青年教师教学能力,通过青年教师入职的第一关。各院(系)要结合学科特点和青年教师的实际情况,制订出切实可行的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培养方案,帮助青年教师做好职业发展规划,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具体办法见《州郑大学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培养暂行办法》(附件1)。
二、设立“青年教师专项科研基金”
学校设立“青年教师专项科研基金”,支持青年教师更快更好地展开科研工作,促进青年教师的全面发展。“青年教师专项科研基金”下设两个子基金,分别为“青年教师启动基金”和“优秀青年教师发展基金”。
“青年教师启动基金”面向当年新入职青年教师,根据其已有科研业绩,进行分层次培养,予以相应科研经费支持,目标是促使其快速融入科研团队,尽快取得高水平科研成果。
“优秀青年教师发展基金”面向来校工作后取得较好科研业绩的优秀青年教师,给予进一步科研经费支持,目标是培养其主持国家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以上项目或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为取得更高层次科研成果打下坚实基础。
“青年教师专项科研基金”具体实施办法见《州郑大学青年教师专项科研基金实施办法》(附件2)。
三、实行专业技术职务直聘
建立和完善有利于青年拔尖人才脱颖而出的新机制,更好地发挥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导向和激励作用,针对校内年纪轻、资历浅、学术成果层次高的青年教师,实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直聘制度,为青年教师的快速成长拓宽渠道。符合相应条件的青年教师可直聘至副教授、教授岗位,并在聘期内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
具体直聘条件见《州郑大学青年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直聘条件》(附件3)。
四、扎实推进师资博士后选拔培养工作
学校将大力推行师资博士后制度,扩大在站博士后规模,提高师资博士后培养质量,并把选留师资博士后作为补充新教师的主要渠道。充分发挥博士后流动站“吸引人才、培育人才、储备人才、选拔人才”的平台作用,吸引国内外优秀博士进站从事科研工作,做好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的人才储备,进一步加大资助力度,提高优秀师资博士后薪酬待遇,激励在站博士后取得高水平科研成果。通过对师资博士后在站期间全方面的考察,从中选留一批优秀出站人员补充学校教师队伍。
具体管理办法见《州郑大学师资博士后管理暂行办法》(附件4)。
五、扩大青年教师出国选派规模
进一步扩大青年教师出国选派规模。通过“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国家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河南省地方合作项目”、“学校公派出国研修项目”等多种渠道,选派优秀青年教师以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为依托到国外一流高校、科研院所进行学术访问、交流。提升青年教师的国际交流和合作研究能力,提高青年教师的教学科研水平,培养一支具有国际视野和创新能力的青年教师队伍。
具体管理办法见《州郑大学青年教师公派出国研修管理办法》(附件5)。
六、改善青年博士教师工作生活条件
进一步提高新入职博士教师安家费发放标准,从2014年1月1日起,学校将为新入职博士教师提供每人10万元安家费(夫妻双方同为博士的,安家费按15万元计发)。
各用人单位和相关部门要经常主动关心青年教师的工作和生活,听取青年教师对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采取有效措施帮助青年教师解决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实际困难。
七、附则
本意见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具体办法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