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郑大学进一步加强高端人才引进工作若干意见的相关参考范文,州郑大学进一步加强高端人才引进工作若干意见人才资源是高等学校实现科学发展的第一战略资源。以高端人才为主体的高层次人才队伍是学校教学科研的主力军,是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建设高......
州郑大学进一步加强高端人才引进工作若干意见
人才资源是高等学校实现科学发展的第一战略资源。以高端人才为主体的高层次人才队伍是学校教学科研的主力军,是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建设高水平大学最为关键的核心战略资源。为了更好地落实人才强校战略,经学校研究,决定对加强学校高端人才引进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科学构建定位明确、层次清晰、衔接紧密的高端人才引进支持体系,努力汇聚一批学科领军人物,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提高师资队伍整体素质和水平,充分发挥高端人才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为建设高水平大学提供坚实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证。
二、引进目标与引进对象
1.引进目标
根据学校内涵建设需求,遴选引进一批学术造诣高深,能够引领学科发展方向,在国内外具有一定学术影响的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领军人才,通过高端人才的引领带动作用,进一步提升学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水平。
2.引进对象
(1)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
(2)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含外专“千人计划”);
(3)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4)国家“青年千人计划”入选者;
(5)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
(6)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人选;
(7)哲学社会科学领域领军人才以及其他相应层次的高端人才;
(8)短期来校工作的海内外知名专家;
(9)优秀学术创新团队。
三、引进待遇
(1)对引进的全职院士,学校提供科研经费3000万元(其中院士科研经费2000万元,院(系)建设经费1000万元),安家费200万元以及不小于200平米的住房,除享受河南省专职院士相关待遇外,校内待遇从优,并提供良好的科研条件,配备工作用车和秘书。
(2)对引进的“千人计划”人选(含外专“千人计划”人选),根据学科需要,提供科研经费1000万元至3000万元及必备的科研条件,配备助手,提供住房一套,安家费100万元,聘期内年薪80万元。
(3)对引进的“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根据学科需要,提供科研经费1000万元至3000万元及必备的科研条件,配备助手,提供住房一套,安家费100万元,聘期内年薪80万元。
(4)对引进的“青年千人计划”人选,提供科研经费1000万元至2000万元及必备的科研条件,配备助手,提供住房一套,安家费100万元,聘期内年薪50万元。
(5)对引进的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提供科研经费500万元至1000万元及必备的科研条件,配备助手,提供住房一套,安家费50万元,聘期内年薪30万元。
(6)对引进的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人选、哲学社会科学领域领军人才以及其他相应层次的高端人才,学校根据个人学术水平,参照以上各层次人才的待遇,提供相应的工作条件和生活保障。
(7)对短期来校工作的海内外知名专家,每月给予1万元至3万元工作补贴,工作期间提供专家公寓。
(8)对引进的优秀学术创新团队,根据学科建设需要提供团队建设经费及必备的科研条件。
同时符合引进对象中两条以上要求者,按照就高原则享受相应引才待遇。
四、管理与考核
(1)各相关院(系)负责高端人才的前期考察、安排助手及日常管理工作。人事处负责高端人才的引进手续办理,负责落实科研启动费、安家费和住房,负责高端人才年度考核的相关工作。国有资产管理处协调各相关院(系)落实引进人才的实验室及工作用房。
(2)对引进的高端人才,按照不同层次,入校时由所在院(系)负责制定科学、规范、可量化的目标任务书。学校根据目标任务书内容与高端人才签订《州郑大学高端人才聘用合同》,聘期一般为3—5年。
(3)学校每年以合同为依据,统一组织高端人才考核,考核分为年度考核、期中考核和期末考核。期中考核和期末考核时,要求必须有可显示度的标志性成果。
(4)经考核未能完成合同任务的,解除聘任。
五、保障措施
(1)深挖引才信息。坚持长期跟踪、专人联络、实时更新;注重发挥知名专家、校友在引才中的积极作用,充分利用学术会议等契机挖掘引进人选;学校外事出访活动必须有引才任务和走访任务。
(2)建立“绿色通道”。建立高端人才快速评估反馈机制和快速决策机制,在院(系)前期考察和专业评审的基础上,由人事部门具体负责高端人才的各项引进手续办理工作。学校形成相应工作制度,按照实际工作需要,成熟一个研究一个,及时确定高端人才的岗位和待遇,一揽子解决高端人才工作条件等相关问题,提高高端人才引进工作的效率。
(3)统筹资源保障。建立多元化的投入机制,在经费、房产、科研设备、辅助人员等各类资源配置上,向高端人才倾斜,为其提供良好的资源保障。
(4)打造服务环境。加强工作协同,简化行政程序,提高服务效率,主动提供全方位服务。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为高端人才打造一个舒适安心的工作生活环境。
(5)开展专项督查。按照学校高端人才引进的总体要求,定期对各院(系)落实高端人才引进工作计划、高端人才引进的数量与质量、高端人才取得的标志性成果等工作开展专项督查,确保组织领导到位、政策落实到位、经费投入到位。
(6)加强组织考核。要制订相应的指标体系,将高端人才引进情况列入各级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的工作业绩考核,与各级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挂钩。
(7)做好宣传保障。及时总结和推广成功引才经验,努力营造良好的引才氛围和育才环境。设立高端人才引进的激励政策,对于引才效果优秀的单位和引才贡献突出的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引才效果不合格的单位,要予以通报批评。
(8)落实工作经费。为提高院(系)引进高端人才的积极性,学校在为引进的高端人才提供科研经费的同时,另按20%的比例为院(系)提供专项工作经费,支持院(系)学科建设。
六、其他
1.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相关政策的制定及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人事处具体负责相关管理工作。
2.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本意见由人事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