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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学院辅导员工作条例

日期:2019-08-01  类别:最新范文  编辑:一流范文网  【下载本文Word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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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文学院辅导员工作条例

  一、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国家教育部24号令)和《上海高校辅导员工作条例》(沪教委德〔2007〕2号)精神,切实加强我院辅导员队伍建设,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辅导员是高等学校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等学校从事德育工作,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骨干力量,是大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人和引路人。

  第三条 辅导员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宗旨,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积极参与和谐校园建设。并按照“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要求,做到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专业水平和职业能力。

  二 辅导员的配备与选聘

  第四条 原则上,辅导员按照学生人数1:180配备。

  第五条 辅导员的配备以专职为主,兼职为辅。

  第六条 辅导员选聘应当坚持如下标准:

  (一)具备硕士以上学历或者具有中级职称,德才兼备,乐于奉献,潜心教书育人,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

  (二)具有相关的学科专业背景,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接受过系统的上岗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第七条 辅导员选聘工作要在主管校领导的统一领导下,采取组织推荐和公开招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人事处、学工处和学院等相关部门按辅导员任职条件,通过笔试、面试、实习考核等相关程序,做好选聘工作。

  第八条 专职辅导员可兼任各学院总支副书记(党支部书记)、分团委(团总支)书记、学工组长等职务,在符合学校相关规定情况下,可承担一定的教学工作。如要参与教学工作,需上报教务处、学工处及人事处审核,每周不得超过4课时,且不能因教学工作对辅导员工作造成影响。

  三 辅导员的岗位职责

  第九条 要以“立德树人”为主要任务,深入大学生思想实际,通过日常思想政治、专题教育、课堂教育等形式,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

  第十条 要顺应大学生组织形态变化实际,利用党团组织、学生组织、网络思想教育、学生生活园区等途径和载体,做好学生组织管理工作,发挥学生骨干作用,引导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第十一条 要结合大学生发展需求,开展帮困助学、就业指导、心理健康教育;做好学生事务管理和咨询辅导工作。

  第十二条 要主动参与处理涉及学生的突发事件,维护校园和社会稳定。

  第十三条 要及时总结经验,摸索规律,锐意改革,在工作中勇于创新。

  第十四条 开展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深入学生宿舍、教师开展个人或集体谈心活动,做到每学期至少同每位学生谈心一次、重点学生谈心二次及以上;每学期与每位学生家长沟通一次。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把握学生身心发展脉搏,帮助解决学生在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存在的矛盾和困惑。

  第十五条 定期指导与开展主题教育活动。针对社会的热点、焦点问题,在学生中开展时事政策、理想信念、思想道德修养、法制纪律等主题思想教育活动,每个班级每个月至少开展一次班级主题活动,每学期至少召开两次学生工作讲评会,表彰先进,指出不足。教育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

  第十六条 积极参与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的教育教学工作。辅导员要紧密围绕大学生思想政治状况,主动参与 “形势与政策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职业规划教育”、“党课”、“团课”等教育工作。

  第十七条 做好党团组织建设。协助党组织做好学生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核和发展工作。指导团支部,配合团组织开展团建工作,引导学生积极参加各种校园文化活动。

  第十八条 加强班级建设,重视班级干部的培养。每个月至少召开一次班干部会议,加强对班级学生干部的教育和指导。做好班干部的换届选举工作,充分发挥班干部的核心骨干作用,培养和提高班干部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能力。

  第十九条 开展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要按照“趋利避害”的原则,利用网络与学生开展信息交流和思想沟通,加强对学生的网络道德、网络法制教育,引导校园网络文化健康发展。

  第二十条 做好生活园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教育学生遵守生活园区各项管理规定,辅导员每个月至少到每个寝室走访一次,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随时了解和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发现问题,并及时处理。配合学生公寓管理部门,督促学生做好寝室卫生和安全工作。

  第二十一条 加强校纪校规和法制宣传教育。开展学生道德修养、行为规范教育,引导学生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和法律法规,培养学生良好文明行为,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对违规学生要批评、教育,对需要查处的违纪学生,应协同相关部门开展调查,并按照学院的有关规定提出初步的处理意见。

  第二十二条 开展帮困育人工作。主动关心生活困难的学生,掌握贫困学生的基本情况。要及时更新贫困学生档案,按学院要求做好各项资助工作。

  第二十三条 开展大学生职业规划教育。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和择业观,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就业情况调查统计和文明离校等工作。

  第二十四条 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要掌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基本知识,并运用所掌握的基本知识积极参与院、系、班级三级危机干预网络建设,有效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及咨询工作。

  第二十五条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优秀学生、优秀班干部和优秀班集体等各项评优工作,每学期开展一次学生综合评定工作,做好每学年度的奖学金评定工作。

  第二十六条 组织做好新生入学接待、入学教育和军训工作。

  第二十七条 加强学风建设。组织学生学习《学生手册》,使学生了解学院各项规章制度;保持与所带班级任课老师的沟通,每学期至少交流一次及以上,并配合任课老师给予学生在学习方面的指导;每周对所带的班级至少考勤两次;每月到所带的班级听课至少一次;对旷课、迟到学生做好教育工作,严肃考风、考纪,建立良好的学习秩序。

  第二十八条 做好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全面了解学院应对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预案机制。了解和掌握学生思想政治状况,及时报告和处理学生中的突发事件,协助学院相关部门及时有效地化解和处置涉及学生的有关矛盾和问题,针对性、预见性的开展工作,讲究科学的工作方法;认真做好辅导员值班、巡视和记录工作。

  第二十九条 辅导员要做好《辅导员工作手册》的记录以及学期工作计划和总结,加强教育学、心理学、管理学等相关知识的学习,主动掌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理论与方法;积极参加辅导员各项培训以及会议、讲座、研讨会,专职辅导员每年参加校外职业化培训或专题培训不少于1次,校内日常培训不少于6次,兼职辅导员每年参加不少于4次的校内日常培训;努力探索新时期思想政治工作的新模式、新方法,结合实际调查研究,每学年至少撰写一篇关于学生工作方面的调研报告或研究论文。

  四 辅导员的考核

  第三十条 考核的组织

  辅导员的考核工作应在学校的统一部署下,由各学院具体组织实施,学工处负责监督和指导。学校设立辅导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学校辅导员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校领导任组长,小组成员包括校长办公室、人事处、教务处、学工处、团委、招毕办等部门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学工处。

  各学院成立分管学生工作领导任组长的辅导员工作考核小组,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具体负责本学院辅导员考核工作,考核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考核小组组长为本学院辅导员考核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三十一条 考核的程序

  辅导员考核分为月度岗位考核、学期综合考核和年度综合考核。

  1、月度考核

  (1)各学院辅导员考核小组每周至少一次对辅导员工作进行全面的检查、考核、量化、公布和反馈,月末进行考核汇总,填写《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辅导员月度考核表》(附件1),由考核小组组长签字盖章后交至学工处备案。

  (2)学工处定期或不定期抽查检查、考核及考核记载情况,如发现问题,及时反馈至各学院。

  (3)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每月根据月度考核结果分别同辅导员进行绩效面谈。

  2、学期综合考核

  学期综合考核结果由月度考核平均成绩、自我评议、学生评议、辅导员互评四部分组成。考核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五个等级类。

  (1)月度考核平均成绩=本学期月度考核成绩之和÷本学期月数,此项成绩按考核权重的60%计入考核总分。

  (2)自我评议:辅导员要认真填写《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辅导员学期考核表(自我评议)》(附件2),对照辅导员工作条例,对自己的学期工作及其成效做出客观评价,形成个人工作小结,进行自我述职。个人自评不计入考评总分,但作为辅导员互评和系考核依据。

  (3)学生评议:由各学院考核小组对辅导员所带班级的学生按学号随机抽样,随机抽样人数不低于所带学生总人数的30%,召开座谈会,根据《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辅导员学期考核表(学生评议)》(附件3)进行测评,评议结果统计后,按考核权重的20%计入考核总分。

  (4)辅导员互评:各学院在辅导员完成自我评议、述职的基础上,根据《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辅导员学期考核表(互评)》(附件4),组织所在系辅导员进行相互测评,评议结果统计后,按考核权重的20%计入考核总分。

  (5)各学院考核小组将辅导员考核中的月度考核平均成绩、学生评议成绩、辅导员互评成绩分别填入《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辅导员学期考核汇总表》(附件5),计算考评总分,拟定考核等级,填写考核意见,并将考核材料和考核结果报学工处。

  (6)学工处汇同人事处、教务处、招毕办等职能部门对各学院评定结果进行审议,尤其对 “优秀”和“不合格”等级人选进行综合评议,调整、平衡各学院上报的考核结果,并将调整情况反馈各学院,若无疑义,报主管校领导审批。

  (7)学期考核为“优秀”的名额由学工处划拨,其比例为当学期考核人数的10%以内。

  3、年度综合考核

  (1)年度综合考核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五个等级类。

  (2)各学院考核小组以《辅导员工作手册》记录情况及工作效果为依据,对照《辅导员工作条列》,根据辅导员年度综合考核成绩(年度综合考核成绩=当年度学期综合考核分数之和÷2),对本学院辅导员个人年度工作进行评议考核,填写《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辅导员年度考核表》(附件6),拟定考核等级,填写考核意见,并将考核材料和考核结果上报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3)学校辅导员工作考核领导小组,依据年度综合考核成绩以及平时掌握的情况及上报的考核材料,对照辅导员岗位职责及考核标准,对各学院评定结果进行审议,尤其对 “优秀”和“不合格”等级人选进行综合评议,调整、平衡各学院上报的考核结果,并将调整情况反馈各学院,若无疑义,报主管校领导审批。

  (4)年度考核为“优秀”的名额由人事处划拨,其比例为当年度考核人数的10%以内。

  (5)专职辅导员年度考核结果直接作为学校年度人事考核结果,并记入其个人档案;兼职辅导员年度考核结果占其年度人事考核的比重不得低于50%。

  (6)年度考核结果作为校、市两级优秀辅导员评选推荐的依据。

  (7)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或 “不合格”的辅导员次年度不可担任教学工作,当年年度考核为“不合格”或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的辅导员次年不得续聘辅导员岗位。

  (8)学校召开辅导员工作表彰会,对年度优秀辅导员进行奖励及表彰。

  五 辅导员津贴

  第三十二条 辅导员津贴发放对象为从事学生管理的专、兼职辅导员。

  第三十三条 辅导员津贴按每年10个月的标准进行核算,专款专用,由学工处负责统一管理。

  第三十四条 具体核算、发放方式另行规定。

  六、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条例适用于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在岗专、兼职辅导员。

  第三十六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试行一年。原有《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辅导员工作条例》、《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第三十七条 本条例由人事处、学工处负责解释。

  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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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高校辅导员心得体会:一腔情愫膏春泥,十年树木成栋梁

  高校辅导员心得体会:一腔情愫膏春泥,十年树木成栋梁

  问 道—— 一腔情愫膏春泥,十年树木成栋梁!

  时光荏苒,六年弹指瞬间。有一点我很坚定:能被选入辅导员这个队伍,既是一种光荣,更是一种责任。

  六年前,告别青涩的校园生活,我加入了辅导员的行列。我曾尝试着用不同的方法去调教或者改变一些学习不进取或者思想有偏激的学子,当我真正知晓如何改变他们以往的陋习,懂得如何与之深入的交流时,他们已经临近毕业了。这是我的第一批学生,不免留下些许的遗憾。第一批刚入手即从大三带到大四的学生、第一批所带班中有三成的人年龄比我还大的学生、第一批接手时还有几十人挂科二三十门,最后却顺利毕业的学生,记忆依然清晰,我与学生共成长!

  尔后的四年,我很幸运的完整的带了一个轮回,从大一到大四,朝夕相处。他们从入校时的一张白纸,到慢慢变得栩栩如生,色彩斑斓,我见证着他们的成长。尽管中间付出了诸多艰辛,但是几年后回眸,觉得一切付出不值一提,化作了内心的欣慰与自豪。这四年,我用心的勾画每位学生的蓝图,体会着与他们之间的师生之情,我真正体会到了被需要,真正体会到了作为一名辅导员内心深处所最希望得到的东西。

  几年的探索与实践,我有几点微薄的见解:

  第一, 做辅导员一定要做得心甘情愿,任劳任怨,不能有一丝勉强的成分,只有内心拥有这份心甘情愿的情愫,才能不断提供源源不绝的内驱动力,确保辅导员工作之树长青。

  第二, 做辅导员一定要动之以情,要有包容万象的博大胸怀。真正的教育在于沟通教育者和被教育者之间的感情。教育不仅仅是让优秀的学生更优秀,更重要的是让那些身上存在缺陷和不足的学生发现自身的问题所在,帮助他们在大学阶段能够找准自己的路。十个指头有长短,不能厚此薄彼,一碗水端平,让每个个体都能享受最公平的待遇,让他们觉得被尊重,被认同,被关注,每个人都觉得自己活得有尊严。

  第三, 在工作中一定要做到事无巨细,急学生之所急,想学生之所想,办学生之所需,让学生感到辅导员是值得亲近、信赖、尊敬和依靠的;尽管辅导员可能被认为是最啰嗦的人,但是有时适当的“啰嗦”是必须的,就像交警员吹哨子,必要的时候还得给他们提个醒。春风化雨,大爱无言,时间久了学生会自然理解辅导员的用心良苦。

  第四, 要耐得住寂寞,忍得住平凡,经得起考验,抗得住重复。也许每天的查课、查寝还有早操看似枯燥乏味,但还是得坚持,只有这样,才有更多的机会去接触关键点,才能掌握他们的脉搏。也许平时辅导员是110,是120,是119,任何突发事件都是第一个冲在前面的,失去了很多也很累,但得到的确实是他人永远得不到的快乐和欣慰;也许年复一年,每到一个时段都做着相同的工作,但既已选择,便别无怨言,因为辅导员工作本身就是一份平凡的工作,能把平凡的事情做好了,也就不平凡了。在此,我想特别提到一个人:北京大学的李玉莲老师,2010年的全国辅导员年度人物,她视事业为生命,三十三年矢志不渝,以终生的追求诠释着奉献的内涵,以无言的行动实践着朴素的理想,李老师当为我们辅导员队伍的一位楷模,催人奋进。

  第五, 要把辅导员工作当事业。这个群体,要研究和攻克的难题有很多,如果只是停留在解决一些日常琐事上,那与保姆几乎无多大差别,需要提炼和总结,形成一门科学。思考如何用人格去感化学生,用思想去引领学生,用创新去启发学生,用贴心去服务学生,努力成为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引路人和良师益友,与学生一起快乐成长。

  青葱岁月,载满了各种各样的情绪:欢乐的,伤感的,愉悦的,泪流满面的……就是这样的记忆拼凑成的每一天,和学生在一起的每一天,充实的,满满的。看着他们的成长,心中多的是一份执着,还有不变的热情。学生工作的迷人与磨人之处就在于心灵的不断充实和经历的层层积累吧。

  选择做辅导员,难舍的情愫,不变的追求。试问幸福是什么?幸福就是当我到学生寝室串门的时候,能看到他们兴高采烈地打招呼,热情有礼地让座……幸福就是每逢节假日、变天时学生嘘寒问暖、真诚细心的问候……幸福就是宁可学生被自己骂,也不愿意被别人批的一种特殊情怀……幸福就是他们入校时最先和辅导员打招呼,告别校园时却又依依不舍最后一个和辅导员说再见……幸福就是见证一个个懵懂的少年成长为一名德智体健全发展的有用之才……感谢做辅导员的经历,让我懂得什么是成长,享受生活,让生命透射真、善、美的阳光,照亮自己,也照亮他人!

  始于亲民,止于至善,辅导员心语的开篇即点明了作为一名辅导员的履职轨迹。一腔情愫膏春泥,十年树木成栋梁!相信更多的辅导员战友们也蓄势待发,让我们并肩作战,不断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共同肩负塑造人的使命,完成人生的修行。

篇3:高校辅导员心得体会:永远年轻的活着

  高校辅导员心得体会:永远年轻的活着

  时光如梭,瞬间似乎自己又回到了几年前,往事历历在目。九年前,怀揣着为教育事业奋斗一生的梦想来到武昌分校,踏上了这一片既让我迷茫又感觉兴奋的沃土,遇到了一群跟我有着相仿年龄的朋友。这是我的第一批学生,那时候的角色亦师亦友、亦长亦兄,跟学生们一样,有着更多的对这个学校的未知,对这个岗位的陌生。大家一起探讨着大学生活、一起摸索着学习与工作、一起抒写着浪漫的青春。四年后他们奔向了祖国各地,带走了全校老师的祝福和期望,留下了踏遍校园的足迹与回忆。鸿雁成了我们之间的信使,结婚、生子、升职、加薪等诸多喜报接踵而来,让我感觉欣慰与满足。

  四年前,07级的小弟妹们带着极具个性的迷茫与天真又来到了我的身边,我已经能足够轻车熟路的带领他们完成自己的人生规划;指导他们实现自己的人生目标;服务好他们的日常生活。哥的称呼在他们间广泛的流传开来,亲切而温暖。“不抛弃、不放弃,一个都不能少”这种信念让我们226颗心紧紧的团结在一起。离别宴上他们对我工作的肯定让我欣慰!合影留念、互诉衷肠,彼此送上一句珍重,也只有这个时候骄傲、自豪与不舍得心情总让我久久不能平静。

  如今,一群90后的孩子们走进了我的生活,他们让我又回到过去;那种天真与可爱让我觉得自己还是那么年轻,浑身充满了力量;一起跑操,一起喊口号,一起上课学习。是啊,这就是辅导员这个岗位给予我们的财富之一,即使我们的青春已经在悄悄溜走、即使我们已过而立之年、即使我们已经变得干练沉稳,我想我们仍需要不断丰富工作经验,全面提升自己各方面素质,心更应该永远年轻的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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