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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新学院加强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办法
高等学校的根本任务是人才培养,人才培养的核心在质量。建立自我完善和自我约束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是进行动态教学管理和人才培养工作自我评价的首要条件,是实现科学管理的前提,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体系保障。几年来,学校围绕教学过程的基本环节,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实践,制定了一系列制度措施,确保了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为形成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的长效运行机制,持续改进和提高我校教学质量,需要构建一套具有自我约束、自我诊断、自我调节、符合我校实际的内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并按体系要求组织实施。
一、指导思想
深化教学质量管理改革,创新质量文化建设,确立质量竞争和质量责任意识,关注质量结果和质量形成过程,强调全员参与和全过程质量管理,建立质量保障的长效机制,持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基本原则
(一)科学性原则
1.遵循规律:遵循人才成长规律和教育教学规律。
2.满足需要:满足社会需要和学生发展需要。
3.符合校情: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培养目标定位、组织结构、专业结构、文化传统以及教学条件等校情。
(二)全面性原则
1.要素全面:涵盖影响教学质量的全部要素。
2.过程全面:涵盖教学全过程。
3.人员全面:人人参与,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三)时效性原则
1.实时性:事前预防,事中保证,事后改进。
2.可行性:符合学校实际,便于操作。
3.有效性:预防有效,保障有效,改进有效。
(四)循环性原则
按PDCA循环持续改进:即计划(Plan)、执行(Do)、检查(Check)、处理(Action)循环不止进行下去,并在全面质量管理的前提下科学发展。
三、构建过程
(一)借鉴国内外高校的成功经验,综合运用高等教育质量管理的先进理论方法。
(二)分析质量生成过程,找到质量控制的关键点。
(三)系统梳理学校的教学改革和教学质量管理方面的资料。
(四)构建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结构。
(五)完成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中各系统模块的建设内容。
(六)教学质量保障体系颁布实施,并在实施中不断补充、改进和完善。
四、体系要点
(一)把握好五种关系
1.国家、社会、学生与质量标准的关系。
2.结果与过程的关系。
3.整体与局部的关系。
4.监控与保障的关系。
(二)抓住九个关键
1.核心要素:要抓住教师、学生、教学环节、教学管理、教学建设、教学条件等影响质量的关键要素。
2.质量目标和标准:质量目标和标准要满足社会需要、适合学校定位、符合学校实际。
3.组织机构和运行机制:组织机构和运行机制应全员参与、分工明确、协调配合。
4.教学过程管理与控制:应以预防为主,在质量形成的过程中检测质量、调控质量,进而保障质量(即“全程性”)。
5.实时检测与全面质量跟踪:应对教学过程进行实时检测和全面质量跟踪(即“全面性”)。
6.有效的质量信息机制:应对各教学环节的信息进行及时收集、整理、分析、反馈和有效利用。
7.有效的质量评估评价机制:应有有机配合的专项质量评估与整体质量评估的有效机制。
8.教学条件支持与保障机制:应有有机配合的教学条件支持与保障机制。
9.质量共识和质量文化氛围:体系应具有不断自我改进和完善功能,通过实施逐步达成全员质量共识,形成良好的质量文化氛围。
五、体系的组成与职能
(一)体系的构成
体系由七个子系统构成,分别为:质量决策与指挥系统、质量目标与标准系统、教学组织与实施系统、质量建设与管理系统、质量评估与信息系统、质量分析与反馈系统、条件支持与保障系统。各子系统的责任部门、职能以及各子系统间的耦合作用关系已通过体系结构图表示出来。
体系的七个子系统分三个层面:领导层、中间层和实施层。质量决策与指挥系统和质量目标与标准系统属领导层;质量评估与信息系统和质量分析与反馈系统属中间层;教学组织与实施系统、质量管理与监控系统和条件支持与保障系统属实施层。体系有明显的多回路、多闭环、环中有环、环环相扣的特征,体现了系统、全面、全程、全员和事先预防、事中保障、事后改进以及PDCA质量环的构建原则。各子系统的名称和职能定位是基于教学质量生成、控制、监测、改进本身的特性需要和学校目前的机构设置现况确定的。
(二)各子系统的组成与职能
1.质量决策与指挥系统
责任部门:校党委、校行政、校教学指导委员会。
学校党委会、校长办公会是教学质量保障工作的决策与指挥机构。学校党委书记和校长是学校教学质量的第一责任人,校长全面负责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建设、运行与管理工作,各归口工作由分管校领导负责。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是教学质量保障工作的指导和咨询机构,由校长任主任,分管教学的副校长任副主任,成员由学校领导、院(系、部)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等组成。
职能:办学定位、办学理念和教学中心地位的确立;学校四大规划(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学科建设规划、师资队伍建设规划、专业建设规划)的制定与指挥实施;人才培养质量目标和人才培养模式的确定;质量评估评价的决策与指挥;教学质量工程的决策与指挥;重要教学建设项目的决策与指挥;重大教学改革的决策与指挥;教学质量奖惩制度的决策;其他重大教学问题的决策与指挥。
2.质量目标与标准系统
责任部门: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教务处、教学院(系、部)、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
职能:根据人才质量目标制(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标准和专业人才培养计划、教师教学质量标准、学生学习质量标准、教学管理质量标准、教学服务质量标准。
3.教学组织与实施系统
责任部门:教务处、教学院(系、部)
职能:执行质量标准,开展质量工程建设,使用教学资源,执行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组织实施各类教学活动,开展教学改革与教学研究,采集各类质量信息,配合质量监控与质量评估,提出质量改进建议。
4.质量建设与管理系统
责任部门:教务处、团委、学生处、科研处。
职能:执行质量标准,组织专业建设、课程建设、质量工程建设,制定教学规章制度与教学规范,调配教学资源,掌控教学运行,实施督导、检查、听课、评教、课程考试、工作考评等质量监控,组织教学比赛、学生竞赛、学生能力素质测试等活动,组织教学研究与改革,收集教学质量信息,提出质量改进建议。
5.质量监控与评估系统
责任部门: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教务处、教学院(系、部)。
职能:制(修)订专业评估、课程评估、实验室与实习实训基地评估、课堂教学评估、实验教学评估、课程设计评估、实习评估、考试评估、毕业设计(论文)评估、院(系、部)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等专项质量评估方案并组织开展评估,整理、汇总、提交各类质量信息和质量改进建议。
6.质量分析与反馈系统
责任部门: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教务处、教学院(系、部)、就业指导中心。
职能:通过对各类质量信息和各专项质量评估结果进行全面地分析与研究,得出综合质量评价,找到存在的质量问题和成因,并结合收集到的质量改进建议,提出整体的质量改进方案和具体质量改进意见,反馈给质量决策和指挥系统。
7.条件支持与保障系统
责任部门:招生办、人事处、财务处、设备处、科研处、图书馆、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后勤处、保卫处、就业指导中心等。
职能:执行质量标准,生源质量、师资队伍、资金投入、设备采购、教学设施、图书资料、育人环境、科研促进等质量要素的支持、配合与保障。
(三)体系结构功能图(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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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林玉附小教学质量考核加分办法
林玉附小教学质量考核加分办法
为了建立健全学校质量管理体系,客观评价教师教学水平和工作业绩,全面提升学校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考核加分办法。
一、考核对象:全体任课教师(包括校聘)。
二、加分标准
(一)语文、数学学科
1、平均分:以A、B合卷计算,超过区校年级平均分1分及以上,得6分;超过年级平均1分以内或等于年级平均分,得5分;低于年级平均分2分及以内,得4分;低于年级平均2分以上,5分以下,得3分;低于年级平均5分及以上,得2分。
注:A任教数学双班,以两班得分之和乘以七分之四。
B接班者两年内将本期平均分加上上期与年级平均分的差距分值后,再与其它班级比较(限接任低于年级平均分班级的教师)。
2、优生率:班级学生成绩在年级前30%的学生个数从多到少计算,排列前2名得3分,3、4名得2分,5、6名得1分(任教双班的数学老师分班计算得分,再将2个班的总分乘以七分之四)。
3、学困率:班级学生成绩在年级后30%的学生个数从少到多计算,排列前2名得3分,3、4名得2分,5、6名得1分(任教双班的数学老师分班计算得分,再将2个班的总分乘以七分之四)。
(二)英语学科
任教年级平均分超过区平均分1分及以上,得12分;达到区平均分,或超过区平均分1分以内,得10分;低于区平均分2分以内,得8分;低于区平均分2分及以上,5分以下,得6分;低于区平均分5分及以上,得4分。
(三)体育学科
1、以区运动会成绩为依据,A组、B组均获团体一等奖,人均得8分;或按辅导成绩从大到小排列,前2名得8分,3、4名得6分,5、6名得4分,其余得3分;承担运动会展示项目,效果良好得8分,效果一般得6分,效果较差得3分。三类得分取最高分,不重复计算。
2、以学生体质检测成绩为依据,在合格率达标的基础上,按优秀率从高到低排列,前2名得4分,3、4名得3分,5、6名得2分,其余得1分。
(四)美术学科
1、以区艺术节成绩为依据,获团体一等奖,人均得8分;或按辅导成绩由高到低排列,分别加8、6、4、3分。两类得分取最高分,不重复计算。
2、按课标要求组织专家组对学生进行素质抽测,效果良好得4分,效果一般得2分,效果较差得1分。
(五)音乐学科
1、以区艺术节比赛所负责单项成绩计算,一等奖得8分,二等奖得6分,三等奖得3分(得分低者下一轮可以优先选择项目)。
2、按课标要求组织专家组对学生进行素质抽测,效果良好得4分,效果一般得2分,效果较差得1分。
(六)科学及信息学科
1、以成都市科技竞赛年度总排名为依据,排列前2名,人均得8分;排列3—5名,按辅导成绩从大到小排列,第1名加8分,第2名加6分,其余加3分;排列6名及以后,按辅导成绩从大到小排列,第1名加6分,第2名加4分,其余加3分。
2、按课标要求组织专家组对学生进行素质抽测,效果良好得4分,效果一般得2分,效果较差得1分。
(七)满意度加分
组织教学质量满意度测评。每学期组织一次学生(或家长)学科教学质量问卷调查测评,满意率90%及以上加1分,满意率95%以上加2分。
三、实施办法
1、教导处组织相关人员落实成绩或相关信息收集、审核、计算,及时与教师沟通确认。
2、区质量监测年级、学科从区质量考核办法。
成都林玉中学附属小学 2013年3月
篇3:峡三工商管理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办法
峡三工商管理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办法(试行)
教学质量评价是教学管理的重要环节,是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的重要手段。为加强教学管理,进一步规范教师教学行为,形成努力进取、精益求精、相互合作、有序竞争的教学风气,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按照重庆峡三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要求,结合工商管理学院的特点,特制订本办法。
一、评价目的
督促教师认真履行岗λ职责,增强教学工作的责任心和质量意识,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二、评价原则
1.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
2.自评、教学系评价、所授课程相同(相近)教师互相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3.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4.过程评价与目标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三、评价对象
工商管理学院所有承担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教学任务的专、兼职教师。
四、评价内容
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内容主要包括教师的教学准备、课堂教学、课堂管理、辅导答疑、作业布置与批改、课程考核以及其它应承担的教学工作等。
五、评价办法
工商管理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分自评、教学系评价和所授课程相同(相近)教师互相评价三个层次进行。
1. 自评
由各专业教学系组织本专业教师对教师本人的课堂教学工作按重庆峡三学院评价指标体系(见附件)进行自我评价。
2.教学系评价
由各专业教学系组织本专业教师对教师的课堂教学工作按重庆峡三学院评价指标体系(见附件)进行评价。为保证评价结果的客观公正,任课教师有权取消不适合参加评价同行教师的评价资格,但取消评价人数不高于2人。
3.二级学院评价:
由各专业教学系组织本专业所授课程相同或相近的教师对教师的课堂教学工作按重庆峡三学院评价指标体系(见附件)进行评价。为保证评价结果的客观公正,任课教师有权取消不适合参加评价同行教师的评价资格,但需要保证评价人数不低于2人。
六、评价结果的确定
(一)评价分数的确定
专职和外聘教师按照“三三制”的原则确定最终分数和档次。
兼职教师的评价分数以学生网上评价结果为准。
(二)评价等级的确定
1.根据教师在教学质量评价活动中的分数确定教学质量的评价等级,教师教学质量的评价评价等级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合格、不合格。
优秀:教学质量评价得分在90分及以上,且比例不得超过专业教学系当期任课教师(含外聘教师)总人数的20%(兼职教师参照该比例确定优秀等级);
良好:教学质量评价得分在80分以上;
中等:教学质量评价得分在70~79分;
合格:教学质量评价得分在60~69分;
不合格:教学质量评价得分在0~59分。
2.凡在教学过程中教师δ能严格遵守教学纪律,出现教学Υ规者,评价等级不能确定为优秀;出现教学事故者,评价结果不得确定为合格及以上。
五、评价结果反馈和使用
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结束后,各专业教学系将成绩上报学院,由二级学院教学委员会审核后上交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根据反馈到各二级学院的学校综合评价结果,由学院直接通知到教师本人,并将教学质量评价的结论作为岗λ竞聘、职称晋升、评优评先及绩效考核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附件:重庆峡三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
附件: 重庆峡三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